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龙岩兴重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处置项目
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龙岩兴重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处置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龙岩兴重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处置项目 | (略) 新罗区雁石镇新芦村龙雁东三路25号 | (略) | 福建 (略) | 项目租赁开发区内现有企业厂房进行建设。日处理9吨废油脂,于2023年2月27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进行了登记备案,生产线经调试及中试后成品油能够达到行业标准。因此, (略) 拟在此基础上建设“龙岩兴重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处置项目”项目主要回收食品加工企业、餐馆、学校食堂及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的废弃油脂进行废渣、油、水三相分离,预计年处理餐厨废油1.6万t(平均日处理餐厨废油48.5t)。服务范 (略) 内,中转的废弃食用油 (略) 食品加工厂以及油炸店使用后的废油;处置的餐厨废油 (略) 餐馆、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食堂隔油池或下水道清洗出的表层已凝固的废油脂。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三相分离工艺废水、检测废水、废气系统排污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全厂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2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采用专用密闭收集桶,密闭式清运车进行收集和运输。加热车间采取密闭微负压收集废气,固体渣密闭堆存,各产生恶臭的点位均设置收集设施,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相应标准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还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龙岩兴重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处置项目 | (略) 新罗区雁石镇新芦村龙雁东三路25号 | (略) | 福建 (略) | 项目租赁开发区内现有企业厂房进行建设。日处理9吨废油脂,于2023年2月27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进行了登记备案,生产线经调试及中试后成品油能够达到行业标准。因此, (略) 拟在此基础上建设“龙岩兴重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处置项目”项目主要回收食品加工企业、餐馆、学校食堂及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的废弃油脂进行废渣、油、水三相分离,预计年处理餐厨废油1.6万t(平均日处理餐厨废油48.5t)。服务范 (略) 内,中转的废弃食用油 (略) 食品加工厂以及油炸店使用后的废油;处置的餐厨废油 (略) 餐馆、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食堂隔油池或下水道清洗出的表层已凝固的废油脂。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三相分离工艺废水、检测废水、废气系统排污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全厂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2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采用专用密闭收集桶,密闭式清运车进行收集和运输。加热车间采取密闭微负压收集废气,固体渣密闭堆存,各产生恶臭的点位均设置收集设施,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相应标准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还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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