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12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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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12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中 (略) 职业病防治综合楼项目项目

(略) (略) 玉泉南路519号中 (略) 院内

中 (略) (略)

酒泉*时 (略)

(1)项目名称:中 (略) 职业病防治综合楼项目 (2)建设单位:中 (略)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 (略) (略) 玉泉南路519号中 (略) 院内,地理坐标:98°16′15.700″,39°45′56.147″,地理位置图见附图2-1。 (5)项目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 (略) 玉泉南路519号中 (略) 院内现有绿地处,中 (略) 东临玉泉南路,南临体育大道,西北侧为紫竹园,本项目选址处西侧为中 (略) 现有三层医疗用房,北侧为停车场,东南侧为现有门诊及专科治疗楼。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一栋十层职业病防治综合楼,设置床位317张。 (7)总投资:11433.51万元。 (8)劳动定员: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为480人,与现有门诊楼共用医护人员。

废气:①污水处理站恶臭:密闭并投入除臭剂②地上停车场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自然挥发③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废水:①门诊废水、医护人员办公废水、住院病房废水、洗衣房废水:新建300m3/d污水处理站(含化粪池),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厂;②检验废水:经预处理设备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系统;③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系统;④综合楼内地面清洁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噪声:①空调风机、柴油发电机:基础减振②污水处理站水泵、供热提升泵:设置在地下,并设减振基础;③油烟机: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 固废:①医疗废物(HW01):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或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②废药物药品(HW03):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④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HW49):石灰消毒脱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清运处置;⑤死亡遗体:由家属委托殡仪馆拉运处置;⑥餐厨垃圾: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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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中 (略) 职业病防治综合楼项目项目

(略) (略) 玉泉南路519号中 (略) 院内

中 (略) (略)

酒泉*时 (略)

(1)项目名称:中 (略) 职业病防治综合楼项目 (2)建设单位:中 (略)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 (略) (略) 玉泉南路519号中 (略) 院内,地理坐标:98°16′15.700″,39°45′56.147″,地理位置图见附图2-1。 (5)项目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 (略) 玉泉南路519号中 (略) 院内现有绿地处,中 (略) 东临玉泉南路,南临体育大道,西北侧为紫竹园,本项目选址处西侧为中 (略) 现有三层医疗用房,北侧为停车场,东南侧为现有门诊及专科治疗楼。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一栋十层职业病防治综合楼,设置床位317张。 (7)总投资:11433.51万元。 (8)劳动定员: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为480人,与现有门诊楼共用医护人员。

废气:①污水处理站恶臭:密闭并投入除臭剂②地上停车场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自然挥发③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废水:①门诊废水、医护人员办公废水、住院病房废水、洗衣房废水:新建300m3/d污水处理站(含化粪池),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厂;②检验废水:经预处理设备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系统;③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系统;④综合楼内地面清洁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噪声:①空调风机、柴油发电机:基础减振②污水处理站水泵、供热提升泵:设置在地下,并设减振基础;③油烟机: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 固废:①医疗废物(HW01):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或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②废药物药品(HW03):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④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HW49):石灰消毒脱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清运处置;⑤死亡遗体:由家属委托殡仪馆拉运处置;⑥餐厨垃圾: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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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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