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2023年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服务指南
陵水县2023年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服务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40号)中第九条:“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能力。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二)《 (略)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琼粮规{2021}1号)中第三条:“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和第五条:“未备案登记的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在收购粮食前或收购活动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粮食收购备案”。
二、承办机构
承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陵水县椰林镇架场田东路59号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楼三楼
承 办 人:王高炜
联系电话:0898-*;*
三、服务对象
在陵水县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经营活动的粮食收购企业。
四、申报材料
1. (略)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粮食仓储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自建仓储不需提供);
4.相关粮食计量、质量检化验设备图片。
五、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采取网上备案或现场备案两种方式,具体是:
网上备案流程
申请:在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进行网上备案申请(登录网页-注册账号-登录账号-搜索关键字“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在政务事项中选择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粮食收购资格备案|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材料提交-快递提交-完成申报)
核定:陵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上审查员接收网上备案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反馈备案结果给企业或者一次性告知备案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现场备案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陵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陵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接收备案材料并当场审查。
3.决定:根据审查情况,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七、咨询电话
0898—*;*
八
、网上备案流程图
一.法律依据
(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40号)中第九条:“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能力。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二)《 (略)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琼粮规{2021}1号)中第三条:“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和第五条:“未备案登记的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在收购粮食前或收购活动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粮食收购备案”。
二、承办机构
承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陵水县椰林镇架场田东路59号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楼三楼
承 办 人:王高炜
联系电话:0898-*;*
三、服务对象
在陵水县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经营活动的粮食收购企业。
四、申报材料
1. (略)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粮食仓储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自建仓储不需提供);
4.相关粮食计量、质量检化验设备图片。
五、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采取网上备案或现场备案两种方式,具体是:
网上备案流程
申请:在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进行网上备案申请(登录网页-注册账号-登录账号-搜索关键字“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在政务事项中选择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粮食收购资格备案|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材料提交-快递提交-完成申报)
核定:陵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上审查员接收网上备案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反馈备案结果给企业或者一次性告知备案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现场备案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陵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陵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接收备案材料并当场审查。
3.决定:根据审查情况,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七、咨询电话
0898—*;*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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