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年产600吨铜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年产600吨铜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600吨铜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裕华东路1199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年产600吨铜米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五尧乡丰台村丰台滑雪场北(地理坐标:东经115度23分23.125秒,北纬38度47分1.115秒) |
建设单位 | 保定恒昌佳汇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 (略) (略) 莲池区五尧乡丰台村滑雪场北,租用原丰台砖厂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厂棚1000平方米(包括1#生产车间600平方米,2#生产车间400平方米),办公室100平方米,2座80平方米棚库。购进破碎机,洗床,烘干机,废旧细铜线经过破碎机物理破碎,再经过洗床振动筛选加工后,产品为铜米和绝缘皮糠外售。项目年产铜米600吨,副产品绝缘皮糠(废塑料颗粒)23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2、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如吊车、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3、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项目设车辆冲洗设备,因工程量较小,故使用车辆较少,产生的冲洗废水量较小,直接用于泼洒抑尘。生活废水泼洒抑尘。 4、固废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时土方就地平衡,如有弃土产生,应及时清运,暂时无法清运的弃土做好遮盖,防止扬尘。建筑垃圾、弃土使用专用车辆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防止二扬尘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采用湿法破碎、筛分,生产过程需使用大量循环水,项目设 125m3 循环水池2 座。生产车间、棚库等地面硬化防渗,设置围堰、集水沟,集水经管道返回循环水池。循环水池会产生少量沉淀污泥。项目定期将1 个水池的上层清水抽入另一个水池,池底含泥水抽入污泥干化池,污泥干化池设过滤设备,过滤出的清水返回循环水池,污泥(含有金属铜)在池中 (略) 收购。 生活废水泼洒抑尘。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采用湿法破碎、筛分,无废气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洗床、循环水泵等生产设备。破碎机、洗床位于生产车间内,循环水泵位于地下循环水池内。项目仅昼间生产,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污泥干化池产生的污泥,污泥中含有部分金属铜。循环水池池底含泥水抽入污泥干化池,污泥干化池设过滤设备,过滤出的污泥在污泥干化池内自然晾干后由专业单位收购。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600吨铜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裕华东路1199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年产600吨铜米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五尧乡丰台村丰台滑雪场北(地理坐标:东经115度23分23.125秒,北纬38度47分1.115秒) |
建设单位 | 保定恒昌佳汇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 (略) (略) 莲池区五尧乡丰台村滑雪场北,租用原丰台砖厂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厂棚1000平方米(包括1#生产车间600平方米,2#生产车间400平方米),办公室100平方米,2座80平方米棚库。购进破碎机,洗床,烘干机,废旧细铜线经过破碎机物理破碎,再经过洗床振动筛选加工后,产品为铜米和绝缘皮糠外售。项目年产铜米600吨,副产品绝缘皮糠(废塑料颗粒)23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2、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如吊车、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3、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项目设车辆冲洗设备,因工程量较小,故使用车辆较少,产生的冲洗废水量较小,直接用于泼洒抑尘。生活废水泼洒抑尘。 4、固废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时土方就地平衡,如有弃土产生,应及时清运,暂时无法清运的弃土做好遮盖,防止扬尘。建筑垃圾、弃土使用专用车辆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防止二扬尘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采用湿法破碎、筛分,生产过程需使用大量循环水,项目设 125m3 循环水池2 座。生产车间、棚库等地面硬化防渗,设置围堰、集水沟,集水经管道返回循环水池。循环水池会产生少量沉淀污泥。项目定期将1 个水池的上层清水抽入另一个水池,池底含泥水抽入污泥干化池,污泥干化池设过滤设备,过滤出的清水返回循环水池,污泥(含有金属铜)在池中 (略) 收购。 生活废水泼洒抑尘。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采用湿法破碎、筛分,无废气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洗床、循环水泵等生产设备。破碎机、洗床位于生产车间内,循环水泵位于地下循环水池内。项目仅昼间生产,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污泥干化池产生的污泥,污泥中含有部分金属铜。循环水池池底含泥水抽入污泥干化池,污泥干化池设过滤设备,过滤出的污泥在污泥干化池内自然晾干后由专业单位收购。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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