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财政系统“两优”推进情况的报告
满洲里市财政系统“两优”推进情况的报告
一、自治区、市级下放内、外部事项承接落实情况
(一)承接自治区内、外部事项
(略) 财政局没有承接落自治区下放内、外部事项,没有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事项、没有在“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相应事项。
(二) (略) 级内、外部事项
(略) 财政局 (略) 级下放内、外部事项、没有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相应事项、没有在“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相应事项。
二、内、外部事项“一放三减”情况
(一)减权放权情况
(略) 财政局简化办事程序外部事项有1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略) 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 (略) 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略) 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 (略) 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等两个环节,简化为初次申请应向对应级次税务部门报送材料,财政部门进行复审(内财税函(2022)609号文件),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统一向税务部门提交材料,不再需要向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提交材料等1个环节,压减50%。没有公布清单,因为受理文件依据和要求没变,因此在政务服务平台没有更新。
内部管理事项下放权限事项有2项:1、下放未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变更采购方式;2、下放未达到8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内部管理事项,承接主体均是采购人,没有公布清单、没有在政务服务平台更新。
(二)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情况
1、中央衔接资金管理方面,压缩办事时限,由原办理时限30个自然日,现办理时限7个自然日,减少办事时限23个自然日,压缩时限76.67%;
2、总决算报送,简化办事环节,较通过总预算会计账、指标账、社保决算、部门决算等系统提取决算数据,导出后再填入“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等六个环节简化为通过总预算会计账、指标账、社保决算、部门决算等系统提取决算数据,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等五个环节,压减了16.67%;
3、部门决算报送,简化办事环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资产、单位会计核算提取决算数据,导出后再填入“部门决算系统”,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等六个环节简化为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资产、单位会计核算提取决算数据,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等五个环节,压减了16.67%;
4、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整合,简化办事环节,原办理程序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调度库款和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然后需将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和资金支付信息导入并关联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完成资金监控管理业务等8个环节,简化为办理程序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调度库款、会计核算和资金监控等全部业务环节。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直达资金监控功能整合至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6个环节,压减了25%;
5、400万元以上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审核,简化办事环节,采购人报主管预算单位、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3个环节简化为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门审核及财政部门审核2个环节,压减了33%;精简材料方面:400万元以上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审核原来要求提供:1.采购人单位内部会商意见或会议纪要2.采购人申请文件3.单一来源论证意见4.单一来源公示情况5.公开招标公告6.公开招标报名报7.公开招标废标公告8.评审委员会或代理机构关于招标文件的意见9.主管部门对变更采购方式的审核意见10.主管部门申请文件等10件文件,精简到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全部改为线上办理,压缩了100%;压缩办理时限,原来办理时限为30个自然日,现办理时限为2个自然日,压减了93%;
6、合同备案,简化办事环节,原来要求:1.签订纸质合同。2.根据纸质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备案信息。3.完成合同备案3个环节,现在简化为1.签订纸质合同;2.根据纸质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备案信息2个环节,压减了33%;精简办事材料,纸质合同副本1份,现要求电子版1份,压减100%;压缩办理时限,原来是7个工作日,现压减到0.5个工作日,压减了92.85%;
7、采购进口产品项目审核,简化办事环节,由原来:1.采购人报主管预算单位,2.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3.财政部门审核等3个环节简化为1.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门审核,2.财政部门审核2个环节,压减33%;精简办事材料,由原来采购人单位内部会商意见或会议纪要、采购人申请文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5份材料压减到取消纸质合同,线上办理,压减材料100%;压缩办理时限,由原来30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压减了93%;
8、审核批复本级预算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压缩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压减了25%;
9、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开展,简化办事环节,由编制项目预算、财政部门审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审核、组织实施5个环节压缩到编制项目预算、财政部门审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等4个环节,压减了25%;压缩办理时限由原来40 个自然日压缩到30个自然日,压减了25%。没有公布清单、没有在政务服务平台更新。因为上述事项属于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事项,未在服务平台上体现。
三、特色亮点:财政部门推行一体化系统和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实现了财政业务网上办、线上办,减少了办事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精简了办事材料,压缩了办事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在计算机上就可办理各项财政业务,实现数据多流转、人员少跑腿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1、业务人员亟待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系统操作流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地适应工作需要;
2、加强部门沟通,共享信息,便于工作交流和信息畅通。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 (略) 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继续完善职能职责,加快信息共享,持续推进信息化、电子化办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继续探讨“放管服”工作,研究制定优化工作环节,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服从经济发展大局。
附件:1.202 (略) 财政系统“两优”专项行动内部管理事项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两优”开展以来的数据)
2.202 (略) 财政系统“两优”专项行动外部事项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两优”开展以来的数据)
(略) 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一、自治区、市级下放内、外部事项承接落实情况
(一)承接自治区内、外部事项
(略) 财政局没有承接落自治区下放内、外部事项,没有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事项、没有在“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相应事项。
(二) (略) 级内、外部事项
(略) 财政局 (略) 级下放内、外部事项、没有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相应事项、没有在“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相应事项。
二、内、外部事项“一放三减”情况
(一)减权放权情况
(略) 财政局简化办事程序外部事项有1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略) 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 (略) 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略) 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 (略) 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等两个环节,简化为初次申请应向对应级次税务部门报送材料,财政部门进行复审(内财税函(2022)609号文件),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统一向税务部门提交材料,不再需要向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提交材料等1个环节,压减50%。没有公布清单,因为受理文件依据和要求没变,因此在政务服务平台没有更新。
内部管理事项下放权限事项有2项:1、下放未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变更采购方式;2、下放未达到8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内部管理事项,承接主体均是采购人,没有公布清单、没有在政务服务平台更新。
(二)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情况
1、中央衔接资金管理方面,压缩办事时限,由原办理时限30个自然日,现办理时限7个自然日,减少办事时限23个自然日,压缩时限76.67%;
2、总决算报送,简化办事环节,较通过总预算会计账、指标账、社保决算、部门决算等系统提取决算数据,导出后再填入“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等六个环节简化为通过总预算会计账、指标账、社保决算、部门决算等系统提取决算数据,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等五个环节,压减了16.67%;
3、部门决算报送,简化办事环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资产、单位会计核算提取决算数据,导出后再填入“部门决算系统”,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等六个环节简化为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资产、单位会计核算提取决算数据,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等五个环节,压减了16.67%;
4、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整合,简化办事环节,原办理程序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调度库款和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然后需将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和资金支付信息导入并关联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完成资金监控管理业务等8个环节,简化为办理程序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调度库款、会计核算和资金监控等全部业务环节。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直达资金监控功能整合至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6个环节,压减了25%;
5、400万元以上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审核,简化办事环节,采购人报主管预算单位、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3个环节简化为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门审核及财政部门审核2个环节,压减了33%;精简材料方面:400万元以上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审核原来要求提供:1.采购人单位内部会商意见或会议纪要2.采购人申请文件3.单一来源论证意见4.单一来源公示情况5.公开招标公告6.公开招标报名报7.公开招标废标公告8.评审委员会或代理机构关于招标文件的意见9.主管部门对变更采购方式的审核意见10.主管部门申请文件等10件文件,精简到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全部改为线上办理,压缩了100%;压缩办理时限,原来办理时限为30个自然日,现办理时限为2个自然日,压减了93%;
6、合同备案,简化办事环节,原来要求:1.签订纸质合同。2.根据纸质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备案信息。3.完成合同备案3个环节,现在简化为1.签订纸质合同;2.根据纸质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备案信息2个环节,压减了33%;精简办事材料,纸质合同副本1份,现要求电子版1份,压减100%;压缩办理时限,原来是7个工作日,现压减到0.5个工作日,压减了92.85%;
7、采购进口产品项目审核,简化办事环节,由原来:1.采购人报主管预算单位,2.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3.财政部门审核等3个环节简化为1.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门审核,2.财政部门审核2个环节,压减33%;精简办事材料,由原来采购人单位内部会商意见或会议纪要、采购人申请文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5份材料压减到取消纸质合同,线上办理,压减材料100%;压缩办理时限,由原来30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压减了93%;
8、审核批复本级预算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压缩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压减了25%;
9、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开展,简化办事环节,由编制项目预算、财政部门审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审核、组织实施5个环节压缩到编制项目预算、财政部门审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等4个环节,压减了25%;压缩办理时限由原来40 个自然日压缩到30个自然日,压减了25%。没有公布清单、没有在政务服务平台更新。因为上述事项属于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事项,未在服务平台上体现。
三、特色亮点:财政部门推行一体化系统和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实现了财政业务网上办、线上办,减少了办事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精简了办事材料,压缩了办事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在计算机上就可办理各项财政业务,实现数据多流转、人员少跑腿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1、业务人员亟待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系统操作流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地适应工作需要;
2、加强部门沟通,共享信息,便于工作交流和信息畅通。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 (略) 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继续完善职能职责,加快信息共享,持续推进信息化、电子化办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继续探讨“放管服”工作,研究制定优化工作环节,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服从经济发展大局。
附件:1.202 (略) 财政系统“两优”专项行动内部管理事项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两优”开展以来的数据)
2.202 (略) 财政系统“两优”专项行动外部事项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两优”开展以来的数据)
(略) 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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