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市密云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市密云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密云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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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0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戴君国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密环审字〔2023〕4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市密云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许可编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内容 | (略) 密云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 (略) 装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密环审*)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 (略) 密云区党校路13号楼 (略) 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占地面积1087.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9.4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99.6万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全面落实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 到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总体结论。 二、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原有密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原有南1楼-综合楼进行改建,总用地面积为1087.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9.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 (略) ,包括医疗及附属设施用房等,设置101张床位,年运行365天,日均接诊量为220人次。 三、拟建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废气排放口规范工作,执行《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 2.拟建项目产生的的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深度过滤+次氯酸钠消毒”)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密云新城再生水厂,污水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拟建项目多联机、污水站等配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4类标准。 4.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拟建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HW01)、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和栅渣、废气净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规范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按照测算,拟建项目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不高于4.626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不高于0.833吨/年。 6.施工过程严格执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略)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六、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6-05 | ||
有效期自 | 2023-06-05 | 有效期至 | 2099-12-31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许可机关 | (略) 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5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5 |
备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密云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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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0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戴君国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密环审字〔2023〕4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市密云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许可编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内容 | (略) 密云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 (略) 装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密环审*)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 (略) 密云区党校路13号楼 (略) 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占地面积1087.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9.4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99.6万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全面落实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 到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总体结论。 二、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原有密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原有南1楼-综合楼进行改建,总用地面积为1087.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9.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 (略) ,包括医疗及附属设施用房等,设置101张床位,年运行365天,日均接诊量为220人次。 三、拟建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废气排放口规范工作,执行《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 2.拟建项目产生的的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深度过滤+次氯酸钠消毒”)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密云新城再生水厂,污水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拟建项目多联机、污水站等配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4类标准。 4.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拟建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HW01)、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和栅渣、废气净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规范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按照测算,拟建项目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不高于4.626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不高于0.833吨/年。 6.施工过程严格执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略)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六、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6-05 | ||
有效期自 | 2023-06-05 | 有效期至 | 2099-12-31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许可机关 | (略) 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5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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