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海水淡化处理项目 | (略) (略) 三山岛北部海域金矿项目区内 | (略) (略) | 青岛海大工程勘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水处理车 (略) (略) 三山岛北部海域金矿项目区内,海水取水口和浓盐水排水口位于莱州湾东部海域,龙泉河补水口位于龙泉河畔,浓盐水排水口地理坐标为北纬 37°25′06.753″、东经 119°59′49.609″,海水取水口地理坐标为北纬37°25′04.193″、东经 119°59′39.692″,龙泉河补水口地理坐标为北纬 37°23′06.597″、东经120°00′21.326″。项目总投资11214.11万元,总占地(用海)面积6939m2(其中,水处理车间及附属设施用地6640m2,海水取水口用海面积109m2,浓盐水排水口用海面积19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及预处理系统、淡化处理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等。项目建成后总取水量为10212m3/d,其中取海水6712m3/d、取矿井涌水3500m3/d,水处理过程中消耗水量412m3/d,总处理能力为9800m3/d。水处理后产生淡水4900m3/d,其中2000m3/d 淡水补充龙泉河淡水资源、2900m3/d 淡水用于金矿开采生产;产生浓盐水4900m3/d,通过管道近岸排海。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水、噪声和固废。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采用低噪音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 2、落实运营期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一级CDRO膜处理浓盐水通过现有排水管道近岸排海,管线安装T型扩散器,设5个扩散孔口,排海口需设置在理论最低潮面0米以下;二级CDRO浓水返回一级CDRO循环回用处置;生活污水、滤池反洗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反渗透冲洗水、化学清洗废水等经地埋式生化二级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化学药品储罐区域设置满足要求的围堰,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龙泉河淡水补水管线沿现有道路布设,禁止占用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线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埋地敷设,采取分层取土、分层回填、分段施工、生态恢复等措施,降低管线施工和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规范化设置浓盐水排海口和淡水补水口,按照相应要求对浓盐水水质和淡水补水口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浓盐水和淡水稳定达标排放。 5、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6、规范完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废滤膜元件和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酸液、废碱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沉淀池污泥脱水处理后用于金矿井下充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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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海水淡化处理项目 | (略) (略) 三山岛北部海域金矿项目区内 | (略) (略) | 青岛海大工程勘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水处理车 (略) (略) 三山岛北部海域金矿项目区内,海水取水口和浓盐水排水口位于莱州湾东部海域,龙泉河补水口位于龙泉河畔,浓盐水排水口地理坐标为北纬 37°25′06.753″、东经 119°59′49.609″,海水取水口地理坐标为北纬37°25′04.193″、东经 119°59′39.692″,龙泉河补水口地理坐标为北纬 37°23′06.597″、东经120°00′21.326″。项目总投资11214.11万元,总占地(用海)面积6939m2(其中,水处理车间及附属设施用地6640m2,海水取水口用海面积109m2,浓盐水排水口用海面积19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及预处理系统、淡化处理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等。项目建成后总取水量为10212m3/d,其中取海水6712m3/d、取矿井涌水3500m3/d,水处理过程中消耗水量412m3/d,总处理能力为9800m3/d。水处理后产生淡水4900m3/d,其中2000m3/d 淡水补充龙泉河淡水资源、2900m3/d 淡水用于金矿开采生产;产生浓盐水4900m3/d,通过管道近岸排海。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水、噪声和固废。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采用低噪音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 2、落实运营期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一级CDRO膜处理浓盐水通过现有排水管道近岸排海,管线安装T型扩散器,设5个扩散孔口,排海口需设置在理论最低潮面0米以下;二级CDRO浓水返回一级CDRO循环回用处置;生活污水、滤池反洗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反渗透冲洗水、化学清洗废水等经地埋式生化二级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化学药品储罐区域设置满足要求的围堰,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龙泉河淡水补水管线沿现有道路布设,禁止占用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线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埋地敷设,采取分层取土、分层回填、分段施工、生态恢复等措施,降低管线施工和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规范化设置浓盐水排海口和淡水补水口,按照相应要求对浓盐水水质和淡水补水口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浓盐水和淡水稳定达标排放。 5、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6、规范完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废滤膜元件和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酸液、废碱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沉淀池污泥脱水处理后用于金矿井下充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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