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南沙地大滨海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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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南沙地大滨海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南沙地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6月 12日至 2023年06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地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地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南沙地 (略) 实验室建设项 (略) 南沙区南江二路8号广州视联国际科技广场A15、A16栋。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30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自然海水中微藻价值成份的实验研究,具体包括微藻培养、PCR反应分析、代谢检测和海水环境参数检测等实验内容,预计年实验量约400批次小试。项目劳动定员33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26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2080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实验综合废水经“混凝沉淀+消毒”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 (略) 政管网排至珠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汇入蕉门水道。项目生活污水、实验综合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实验有机废气、无机废气和实验恶臭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除水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少量的调配粉尘以及气溶胶废气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无组织排放。项目实验废气(以氯化氢、硫酸雾、*醇表征)、调配粉尘(以颗粒物表征)、气溶胶废气(以颗粒物表征)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实验有机废气(以TVOC表征)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实验恶臭(以臭气浓度、氨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东、西、北三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废试剂瓶、废实验耗材、废培养基、营养液培养废液、设备清洗废液、实验室溶液配置废液、废凝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南沙地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6月 12日至 2023年06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地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地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南沙地 (略) 实验室建设项 (略) 南沙区南江二路8号广州视联国际科技广场A15、A16栋。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30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自然海水中微藻价值成份的实验研究,具体包括微藻培养、PCR反应分析、代谢检测和海水环境参数检测等实验内容,预计年实验量约400批次小试。项目劳动定员33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26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2080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实验综合废水经“混凝沉淀+消毒”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 (略) 政管网排至珠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汇入蕉门水道。项目生活污水、实验综合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实验有机废气、无机废气和实验恶臭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除水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少量的调配粉尘以及气溶胶废气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无组织排放。项目实验废气(以氯化氢、硫酸雾、*醇表征)、调配粉尘(以颗粒物表征)、气溶胶废气(以颗粒物表征)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实验有机废气(以TVOC表征)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实验恶臭(以臭气浓度、氨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东、西、北三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废试剂瓶、废实验耗材、废培养基、营养液培养废液、设备清洗废液、实验室溶液配置废液、废凝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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