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进城”项目-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先导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乌鲁木齐市“水进城”项目-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先导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 (略) “水进城”项目-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先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水进城”项目-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先导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水务局先导工程验收报告.pdf (略) “水进城”项目-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先导工程)验收意见.pdf
项管单位: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 (略) “水进城”项目-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先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水进城”项目-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先导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水务局先导工程验收报告.pdf (略) “水进城”项目-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先导工程)验收意见.pdf
项管单位: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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