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未势 (略) 燃料电池汽车用70Mpa储氢系统IV型瓶全自动化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燃料电池汽车用70Mpa储氢系统IV型瓶全自动化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未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浩达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5422.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赁现有压铸车间厂房建设,车间规划布局储气瓶试制线、阀门试制线、品质检验室、库区(含档案室)、气瓶产线预留;办公、会议及临时休息区在原有压铸车间西侧辅房。主要产品为燃料电池汽车用70Mpa储氢系统零部件,具体为年产5000个70Mpa储氢系统IV型瓶、500套瓶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在租赁厂房内进行厂房改造(包括新建隔墙(含防爆墙)、吊顶和环氧地坪等)、设备的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垃圾。 (1)废水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精诚 (略) (略) 现有排水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 本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切割机、砂轮机、电焊机、电钻、拉钉器等小型机械设备。项目施工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四周有围墙,且仅在白天进行,夜间不施工。本项目施工工期很短,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施工废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施工扬尘。焊接烟尘:主要从焊接设备选型、先进焊接工序、环保材料和焊接工人作业熟练程度入手,同时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尾气治理,尽量控制焊接烟尘的排放量。施工扬尘:土方开挖时会产生扬尘,本项目土方开挖量很小,扬尘产生量小。本项目施工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土方开挖时采用雾炮车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注塑、内胆焊接、回火、阀座粘结、浸渍、缠绕、*醇擦拭、固化、瓶阀塑封包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废气采用“集气罩/管道+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品质检验室产生的非*烷总烃,产生量极少,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品质检验室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排放限值。氨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GB31572-2015)要求。 修磨工序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设备自带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品质检验室产生的氯化氢,产生量极少,在通风橱内操作,通过管道排至室外。 (2)废水 品质检验室化学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水爆测试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制水机产生的浓水一起排入长城汽车部件园东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预测,项目外排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长城汽车部件园东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为70~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再经距离衰减,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为废包装袋、储氢瓶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固化环氧树脂、储氢瓶爆破碎片、瓶阀下脚料、袋式除尘器和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品质检验室物理实验废检测样品,产生量分别为0.02t/a、0.01t/a、0.2t/a、0.1t/a、0.03t/a、0.02t/a、0.022t/a、0.05t/a、0.005t/a。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定期外售。 (2)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桶、废润滑脂桶、废切削液桶、废AB型环氧树脂胶水桶、废环氧树脂桶、废无尘擦拭布(沾有*醇)、废*醇、废环氧树脂液、废活性炭、品质检验室化学实验废液及废物(沾染实验试剂的废检测样品、废试剂包装瓶、一次性实验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3)生活垃圾:项目职工人数为4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为5.625t/a,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三)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排入长城汽车部件园东区污水处理站处理,COD、氨氮、TN、TP预测排放量为COD0.232t/a、氨氮0.015t/a、TN0.017t/a、TP0.003t/a。注塑、内胆焊接、回火、阀座粘结、浸渍、缠绕、*醇擦拭、固化、瓶阀塑封包装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的预测排放量为0.149t/a。 本评价建议以各污染物预测排放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具体为:COD0.232t/a、氨氮0.015t/a、TN0.017t/a、TP0.003t/a、SO20t/a,NOX0t/a、VOCs0.149t/a、颗粒物0t/a。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未势 (略) 燃料电池汽车用70Mpa储氢系统IV型瓶全自动化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燃料电池汽车用70Mpa储氢系统IV型瓶全自动化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未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浩达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5422.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赁现有压铸车间厂房建设,车间规划布局储气瓶试制线、阀门试制线、品质检验室、库区(含档案室)、气瓶产线预留;办公、会议及临时休息区在原有压铸车间西侧辅房。主要产品为燃料电池汽车用70Mpa储氢系统零部件,具体为年产5000个70Mpa储氢系统IV型瓶、500套瓶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在租赁厂房内进行厂房改造(包括新建隔墙(含防爆墙)、吊顶和环氧地坪等)、设备的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垃圾。 (1)废水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精诚 (略) (略) 现有排水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 本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切割机、砂轮机、电焊机、电钻、拉钉器等小型机械设备。项目施工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四周有围墙,且仅在白天进行,夜间不施工。本项目施工工期很短,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施工废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施工扬尘。焊接烟尘:主要从焊接设备选型、先进焊接工序、环保材料和焊接工人作业熟练程度入手,同时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尾气治理,尽量控制焊接烟尘的排放量。施工扬尘:土方开挖时会产生扬尘,本项目土方开挖量很小,扬尘产生量小。本项目施工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土方开挖时采用雾炮车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注塑、内胆焊接、回火、阀座粘结、浸渍、缠绕、*醇擦拭、固化、瓶阀塑封包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废气采用“集气罩/管道+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品质检验室产生的非*烷总烃,产生量极少,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品质检验室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排放限值。氨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GB31572-2015)要求。 修磨工序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设备自带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品质检验室产生的氯化氢,产生量极少,在通风橱内操作,通过管道排至室外。 (2)废水 品质检验室化学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水爆测试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制水机产生的浓水一起排入长城汽车部件园东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预测,项目外排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长城汽车部件园东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为70~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再经距离衰减,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为废包装袋、储氢瓶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固化环氧树脂、储氢瓶爆破碎片、瓶阀下脚料、袋式除尘器和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品质检验室物理实验废检测样品,产生量分别为0.02t/a、0.01t/a、0.2t/a、0.1t/a、0.03t/a、0.02t/a、0.022t/a、0.05t/a、0.005t/a。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定期外售。 (2)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桶、废润滑脂桶、废切削液桶、废AB型环氧树脂胶水桶、废环氧树脂桶、废无尘擦拭布(沾有*醇)、废*醇、废环氧树脂液、废活性炭、品质检验室化学实验废液及废物(沾染实验试剂的废检测样品、废试剂包装瓶、一次性实验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3)生活垃圾:项目职工人数为4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为5.625t/a,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三)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排入长城汽车部件园东区污水处理站处理,COD、氨氮、TN、TP预测排放量为COD0.232t/a、氨氮0.015t/a、TN0.017t/a、TP0.003t/a。注塑、内胆焊接、回火、阀座粘结、浸渍、缠绕、*醇擦拭、固化、瓶阀塑封包装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的预测排放量为0.149t/a。 本评价建议以各污染物预测排放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具体为:COD0.232t/a、氨氮0.015t/a、TN0.017t/a、TP0.003t/a、SO20t/a,NOX0t/a、VOCs0.149t/a、颗粒物0t/a。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