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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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6月12日拟批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3-* 通讯地址: (略) 临沂北路269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众

参与

1

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略) (略)

(略) 东港区涛雒镇中盛路以北、汇丰路以东

(略) 环境保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东港区涛雒镇中盛路以北、汇丰路以东,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用土地面积约12757m2,新建一台燃气锅炉,项目主体工程为有机热载体锅炉1台,锅炉房为原有建筑物,不涉及锅炉房建设,锅炉型号为2t/h,沥青产能规模未发生变化,年沥青周转量15万t,锅炉房占地面积为50m2。

项目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16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与农田堆肥,不外排。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措施。

废导热油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略) 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6月12日拟批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3-* 通讯地址: (略) 临沂北路269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众

参与

1

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略) (略)

(略) 东港区涛雒镇中盛路以北、汇丰路以东

(略) 环境保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东港区涛雒镇中盛路以北、汇丰路以东,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用土地面积约12757m2,新建一台燃气锅炉,项目主体工程为有机热载体锅炉1台,锅炉房为原有建筑物,不涉及锅炉房建设,锅炉型号为2t/h,沥青产能规模未发生变化,年沥青周转量15万t,锅炉房占地面积为50m2。

项目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16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与农田堆肥,不外排。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措施。

废导热油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略) 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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