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蘅芜路区界-懿行西路北侧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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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蘅芜路区界-懿行西路北侧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蘅芜路闵行区夹档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3〕34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区区道路对接联系,完善区域规划路网,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蘅芜路(区界-懿行西路北侧)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蘅芜路南北起终点均为闵行区界,道路全长约0.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45米, (略) 主干路标准建设。

三、项目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拆迁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系统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按照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对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道路横断面和纵断面设计,并处理好与已建道路、在建道路与规划道路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蘅芜路闵行区夹档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3〕34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区区道路对接联系,完善区域规划路网,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蘅芜路(区界-懿行西路北侧)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蘅芜路南北起终点均为闵行区界,道路全长约0.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45米, (略) 主干路标准建设。

三、项目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拆迁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系统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按照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对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道路横断面和纵断面设计,并处理好与已建道路、在建道路与规划道路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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