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远市杰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PE管加工扩建项目、山东泽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外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招远市杰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PE管加工扩建项目、山东泽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外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2023年6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略) (略) PE管加工扩建项目 | 招环报告表[2023]19号 | 2023年6月9日 | |
2 | 山东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外协)项目 | 招环报告表[2023]20号 | 2023年6月9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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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略) (略) PE管加工扩建项目 | 招环报告表[2023]19号 | 2023年6月9日 | |
2 | 山东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外协)项目 | 招环报告表[2023]20号 | 2023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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