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鹏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聚酰亚胺膜涂布材料及5000台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鹏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聚酰亚胺膜涂布材料及5000台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1000吨聚酰亚胺膜(涂布)材料及5000台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1000吨聚酰亚胺膜(涂布)材料及5000台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九江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江 (略) 厂区内,地理坐标为E116°26′10.535″,N29°51′01.644″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综合楼一座、门卫室一间、生产车间一座、仓库一座。项目总用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约36000m2。 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主体工程:1#生产车间、2#车生产间、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贮运工程:1#生产车间(东北角)、2#生产车间(一楼北面)、5#生产车间(二楼)、储罐区。公辅工程:2#生产车间(二楼综合办公)。环保工程:聚酰亚胺膜生产设置10套二级冷凝系统处理+5套二级水喷淋系统+5根排气筒(P1-P5),精馏装置采用1套除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根排气筒(P6),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生产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出炉后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采用喷塑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除尘器泄爆口无组织排放,喷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尾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P7)高空排放;一套污水处理装置(混凝沉淀+SBR);一个初期雨水池(500m3)、事故应急池(500m3)、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100m2)、危废暂存库(面积50m2)。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占总投资1.3%。新增劳动定员120人,工作制度300天,实行三班制,8小时/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长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项目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正常排放的短期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项目外排废气正常情况下各污染物长期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拟、在建环境影响、以新带老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和日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限值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1#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以及储罐区各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在现有工程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建有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为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处理站调节池破裂导致污水泄漏,可能会造成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预测结果,发生事故泄露后地下水污染物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范围,不会造成下游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恶化,也不会影响地下水利用现状。 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仓库区、生产区及环保设施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休整;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在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从土壤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在54.59-55.81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7.72-48.7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的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消泡、流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流延工序因高温且排放量巨大,每条生产线流延工序单独使用废气收集装置引至二级冷凝(冷凝效率为95%),共设置10套二级冷凝装置。未冷凝的废气和溶解、反应、调节粘度、拉伸、亚胺化等其他工序的废气均进入喷淋塔,每2条生产线溶解、反应、调节粘度、拉伸、亚胺化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导气管引至喷淋装置,开釜投料时的有机废气在设备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至喷淋装置(喷淋效率为96%),共设置5套喷淋装置。喷淋废水达到一定浓度后进入精馏车间精馏处理后回用,喷淋未吸收有机废气共经5根15m高排气筒(P1~P5)排放。精馏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6)高空排放;1#车间生产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废气主要为喷塑废气,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与天然气燃烧尾气合并有1根15m的排气筒(P7)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喷塑过程中产生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中排放限值;聚酰亚胺膜(涂布)材料生产、精馏产生的废气VOCs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精馏产生的废气二*胺、臭气参照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1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的日常巡查,确保废气收集管道和阀门的密闭性,加强设备的维护与间歇,以保证废气的收集效率。确保项目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2—2019)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焊接烟尘、喷塑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的臭气、NH3、H2S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常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混凝沉淀+SBR)处理达,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进入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长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反应器、真空泵等,噪声源强80-85dB(A)。 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建吸声厂房,并采取减震、消音措施。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纸箱、废溶剂桶、滤渣、废精馏残渣、废过滤网、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焊渣、污水处理污泥、检修废弃物、设备清洁废料、含酸废液、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包装纸箱、不合格品、边角料、焊渣外售;污水处理污泥送至砖厂制砖;废溶剂桶、滤渣、废精馏残渣、废过滤网、废切削液、活性炭、废UV灯管、检修废弃物、设备清洁废料、含酸废液、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依托现有一个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个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拟建工程采取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较为成熟,能够保证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1000吨聚酰亚胺膜(涂布)材料及5000台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1000吨聚酰亚胺膜(涂布)材料及5000台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九江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江 (略) 厂区内,地理坐标为E116°26′10.535″,N29°51′01.644″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综合楼一座、门卫室一间、生产车间一座、仓库一座。项目总用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约36000m2。 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主体工程:1#生产车间、2#车生产间、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贮运工程:1#生产车间(东北角)、2#生产车间(一楼北面)、5#生产车间(二楼)、储罐区。公辅工程:2#生产车间(二楼综合办公)。环保工程:聚酰亚胺膜生产设置10套二级冷凝系统处理+5套二级水喷淋系统+5根排气筒(P1-P5),精馏装置采用1套除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根排气筒(P6),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生产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出炉后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采用喷塑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除尘器泄爆口无组织排放,喷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尾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P7)高空排放;一套污水处理装置(混凝沉淀+SBR);一个初期雨水池(500m3)、事故应急池(500m3)、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100m2)、危废暂存库(面积50m2)。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占总投资1.3%。新增劳动定员120人,工作制度300天,实行三班制,8小时/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长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项目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正常排放的短期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项目外排废气正常情况下各污染物长期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拟、在建环境影响、以新带老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和日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限值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1#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以及储罐区各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在现有工程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建有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为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处理站调节池破裂导致污水泄漏,可能会造成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预测结果,发生事故泄露后地下水污染物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范围,不会造成下游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恶化,也不会影响地下水利用现状。 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仓库区、生产区及环保设施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休整;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在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从土壤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在54.59-55.81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7.72-48.7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的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消泡、流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流延工序因高温且排放量巨大,每条生产线流延工序单独使用废气收集装置引至二级冷凝(冷凝效率为95%),共设置10套二级冷凝装置。未冷凝的废气和溶解、反应、调节粘度、拉伸、亚胺化等其他工序的废气均进入喷淋塔,每2条生产线溶解、反应、调节粘度、拉伸、亚胺化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导气管引至喷淋装置,开釜投料时的有机废气在设备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至喷淋装置(喷淋效率为96%),共设置5套喷淋装置。喷淋废水达到一定浓度后进入精馏车间精馏处理后回用,喷淋未吸收有机废气共经5根15m高排气筒(P1~P5)排放。精馏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6)高空排放;1#车间生产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废气主要为喷塑废气,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与天然气燃烧尾气合并有1根15m的排气筒(P7)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配电箱(柜)电气成套设备喷塑过程中产生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中排放限值;聚酰亚胺膜(涂布)材料生产、精馏产生的废气VOCs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精馏产生的废气二*胺、臭气参照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1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的日常巡查,确保废气收集管道和阀门的密闭性,加强设备的维护与间歇,以保证废气的收集效率。确保项目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2—2019)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焊接烟尘、喷塑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的臭气、NH3、H2S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常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混凝沉淀+SBR)处理达,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进入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长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反应器、真空泵等,噪声源强80-85dB(A)。 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建吸声厂房,并采取减震、消音措施。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纸箱、废溶剂桶、滤渣、废精馏残渣、废过滤网、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焊渣、污水处理污泥、检修废弃物、设备清洁废料、含酸废液、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包装纸箱、不合格品、边角料、焊渣外售;污水处理污泥送至砖厂制砖;废溶剂桶、滤渣、废精馏残渣、废过滤网、废切削液、活性炭、废UV灯管、检修废弃物、设备清洁废料、含酸废液、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依托现有一个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个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拟建工程采取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较为成熟,能够保证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