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为亚定点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为亚定点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发改审批〔2023〕39号
(略) (略) :
报来《关于申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 (略) 升级改造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二医〔2023〕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 (略) 升级改造 (略) 项目(项目编码:2301-*-04-01-*)建设,有利于缓解区域内诊疗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建阳区将口镇芹口村(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内)。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 (略) 改造 (略) ,改造后病床数330张(监护床位33张),并购置相关医疗设备。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2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卫健委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鉴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 (略) 卫健委审查,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分类评审的通知》(南发改审批函〔2022〕5号)规定,免予组织该项目工可评审。
十、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项目早日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卫健委、统计局,
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
南发改审批〔2023〕39号
(略) (略) :
报来《关于申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 (略) 升级改造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二医〔2023〕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 (略) 升级改造 (略) 项目(项目编码:2301-*-04-01-*)建设,有利于缓解区域内诊疗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建阳区将口镇芹口村(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内)。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 (略) 改造 (略) ,改造后病床数330张(监护床位33张),并购置相关医疗设备。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2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卫健委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鉴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 (略) 卫健委审查,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分类评审的通知》(南发改审批函〔2022〕5号)规定,免予组织该项目工可评审。
十、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项目早日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卫健委、统计局,
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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