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赤峰市松山区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6-12 15:08
项目编号:SZYJY2023-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 (略) 松山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地块 名称 | 位 置 | 出让(有效)用地面积 | 土 地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GTD-07-01地块 | 位于松山区友谊大街南、松州路西、松源街北、胜安路东 | 47605.77平方米 | 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2.4 | ≤28% | ≥35% | 80米 | 17518.93 | 17518.93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回迁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回迁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WLF-1-02地块 | 位于松山区方兴街南、秋山路西、春水路东、金华巷北 | 36447.22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2.2 | ≤25% | ≥35% | 80米 | 12862.22 | 12862.22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回迁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回迁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D-26-06地块 | 位于松山区鲁王路东、契丹大街南、乌良苏街北、胜安路西 | 14081.43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2.8 | ≤28% | ≥25% | 80米 | 7182.94 | 7182.94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批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拆除重建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拆除重建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摘牌企业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幼儿园(幼儿园建设标准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竣工验收后,扣除土地成本由财政对工程造价进行评审,按评审价格由政府回购房屋,幼儿园房屋产权归松山区政府所有,幼儿园所涉及的土地归政府无偿使用;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南C-06-02地块 | 位于松山区松州路东、临潢大街北、民富路西、振兴大街南 | 57079.9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1.8 | ≤20% | ≥35% | 54米 | 24622.5 | 24622.5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对正在前期审查或正在公示期间未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公告时间内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内详规方案如未能最终审定,挂牌终止。 |
南C-05-02地块 | 位于松山区松州路东、木兰街南、民富路西、振兴大街北 | 49659.21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1.8 | ≤20% | ≥35% | 54米 | 21492.51 | 21492.51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对正在前期审查或正在公示期间未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公告时间内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内详规方案如未能最终审定,挂牌终止;竞得企业需支付南C-06-02地块为该地块配建的300平方米社区用房及65平方米卫生服务站的全部费用。南C-05-02地块与南C-06-05地块搭配出让,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同时报价、整体竞得,竞买保证金为22191.82万元。 |
南C-06-05地块 | 位于松山区松州路东、临潢大街北、民富路西、振兴大街南 | 2739.01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 | 40年 | ≤1.2 | ≤40% | ≥10% | 20米 | 699.31 | 699.31 | 2、南C-05-02地块与南C-06-05地块搭配出让,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同时报价、整体竞得,竞买保证金为22191.82万元。 |
南G-04-03地块 | 位于松山区玉龙大街南、银河路西、荣昌河巷东、规划路北 | 25855.09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2.2 | ≤25% | ≥35% | 80米 | 9281.98 | 9281.98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对正在前期审查或正在公示期间未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公告时间内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内详规方案如未能最终审定,挂牌终止;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限价回购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限价回购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南G-02-02地块 | 位于松山区玉龙大街南、昭乌达路东、荣昌河巷西、向阳小区北 | 25489.25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2.2 | ≤25% | ≥35% | 80米 | 9155.74 | 9155.74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对正在前期审查或正在公示期间未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公告时间内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内详规方案如未能最终审定,挂牌终止;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限价回购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限价回购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松山区小兴庄3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 位于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北道村 | 476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50年 | - | - | - | - | 7.10 | 7.10 | |
松山区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 | 位于松山区大庙镇大庙村 | 26933.56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50年 | ≥1 | ≥30% | ≤20% | 24米 | 387.84 | 387.84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竞买上述地块。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
五、时间安排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日历日。
(一)公告时间:2023年6月10日8:30至2023年7月5日8:30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8:30至2023年7月13日9:30
(三)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7月5日8:30至2023年7月15日9:30
遇节假日不停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9:30
六、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上午8:30至2023年7月4日上午8:30,获取办法:
(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在“土地竞买”栏目中选择对应项目信息可查看及下载附件;
(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
(一)报名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操作指南”栏目,仔细阅读“网上交易操作流程”。申请人需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10版本以上)点击预申购的资源予以申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请在首页的菜单栏“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八、CA数字证书办理
1.线上办理地址:http://**:8880/支持线上办理企业锁。
2.线下办理申请需准备(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下载地址:http://**_CF/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c*d-122d-479e-b449-19e088d25368&CategoryNum=008)
地址: (略) 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 (略) C座五楼数字证书窗口
内蒙古 (略) 联系人:肖洒
咨询电话:0476-*
九、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限内,可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后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进入限时3分钟的询问期,竞买人需在询问期内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本次挂牌出让的预竞得人,系统予以颁发《预成交通知书》。预竞得人经资格确认后,符合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松山区振兴大街12号408室)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十、资格确认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预竞得人资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签发《成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预竞得人接受资格确认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
(一)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格确认通知书》打印件和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友谊大街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509室)进行资格确认。
(二)预竞得人也可在系统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上传至交易系统,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进行资格确认。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要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在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得人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内容执行,并支付相应地块的各项费用。
(三)、历史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立军 联系电话:0476-*
财务联系人:江玉杰 联系电话:0476-*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宋玉虎 联系电话:0476-*
十三、投诉举报电话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冯天0476-*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0476-*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2023年6月7日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6-12 15:08
项目编号:SZYJY2023-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 (略) 松山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地块 名称 | 位 置 | 出让(有效)用地面积 | 土 地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GTD-07-01地块 | 位于松山区友谊大街南、松州路西、松源街北、胜安路东 | 47605.77平方米 | 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2.4 | ≤28% | ≥35% | 80米 | 17518.93 | 17518.93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回迁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回迁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WLF-1-02地块 | 位于松山区方兴街南、秋山路西、春水路东、金华巷北 | 36447.22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2.2 | ≤25% | ≥35% | 80米 | 12862.22 | 12862.22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回迁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回迁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D-26-06地块 | 位于松山区鲁王路东、契丹大街南、乌良苏街北、胜安路西 | 14081.43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2.8 | ≤28% | ≥25% | 80米 | 7182.94 | 7182.94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批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拆除重建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拆除重建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摘牌企业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幼儿园(幼儿园建设标准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竣工验收后,扣除土地成本由财政对工程造价进行评审,按评审价格由政府回购房屋,幼儿园房屋产权归松山区政府所有,幼儿园所涉及的土地归政府无偿使用;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南C-06-02地块 | 位于松山区松州路东、临潢大街北、民富路西、振兴大街南 | 57079.9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1.8 | ≤20% | ≥35% | 54米 | 24622.5 | 24622.5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对正在前期审查或正在公示期间未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公告时间内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内详规方案如未能最终审定,挂牌终止。 |
南C-05-02地块 | 位于松山区松州路东、木兰街南、民富路西、振兴大街北 | 49659.21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1.8 | ≤20% | ≥35% | 54米 | 21492.51 | 21492.51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对正在前期审查或正在公示期间未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公告时间内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内详规方案如未能最终审定,挂牌终止;竞得企业需支付南C-06-02地块为该地块配建的300平方米社区用房及65平方米卫生服务站的全部费用。南C-05-02地块与南C-06-05地块搭配出让,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同时报价、整体竞得,竞买保证金为22191.82万元。 |
南C-06-05地块 | 位于松山区松州路东、临潢大街北、民富路西、振兴大街南 | 2739.01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 | 40年 | ≤1.2 | ≤40% | ≥10% | 20米 | 699.31 | 699.31 | 2、南C-05-02地块与南C-06-05地块搭配出让,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同时报价、整体竞得,竞买保证金为22191.82万元。 |
南G-04-03地块 | 位于松山区玉龙大街南、银河路西、荣昌河巷东、规划路北 | 25855.09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2.2 | ≤25% | ≥35% | 80米 | 9281.98 | 9281.98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对正在前期审查或正在公示期间未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公告时间内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内详规方案如未能最终审定,挂牌终止;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限价回购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限价回购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南G-02-02地块 | 位于松山区玉龙大街南、昭乌达路东、荣昌河巷西、向阳小区北 | 25489.25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2.2 | ≤25% | ≥35% | 80米 | 9155.74 | 9155.74 | 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企业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并同意支付已发生的规划编制、测光、建筑施工图等前期费用,对正在前期审查或正在公示期间未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公告时间内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内详规方案如未能最终审定,挂牌终止;预报名的开发企业需 (略) 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限价回购房建设协议》并承诺按该协议执行,开发企业报名前需将《限价回购房建设协议》送交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无竞买资格;竞得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2025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
松山区小兴庄3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 位于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北道村 | 476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50年 | - | - | - | - | 7.10 | 7.10 | |
松山区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 | 位于松山区大庙镇大庙村 | 26933.56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50年 | ≥1 | ≥30% | ≤20% | 24米 | 387.84 | 387.84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竞买上述地块。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
五、时间安排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日历日。
(一)公告时间:2023年6月10日8:30至2023年7月5日8:30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8:30至2023年7月13日9:30
(三)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7月5日8:30至2023年7月15日9:30
遇节假日不停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9:30
六、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上午8:30至2023年7月4日上午8:30,获取办法:
(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在“土地竞买”栏目中选择对应项目信息可查看及下载附件;
(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
(一)报名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操作指南”栏目,仔细阅读“网上交易操作流程”。申请人需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10版本以上)点击预申购的资源予以申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请在首页的菜单栏“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八、CA数字证书办理
1.线上办理地址:http://**:8880/支持线上办理企业锁。
2.线下办理申请需准备(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下载地址:http://**_CF/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c*d-122d-479e-b449-19e088d25368&CategoryNum=008)
地址: (略) 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 (略) C座五楼数字证书窗口
内蒙古 (略) 联系人:肖洒
咨询电话:0476-*
九、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限内,可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后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进入限时3分钟的询问期,竞买人需在询问期内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本次挂牌出让的预竞得人,系统予以颁发《预成交通知书》。预竞得人经资格确认后,符合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松山区振兴大街12号408室)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十、资格确认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预竞得人资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签发《成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预竞得人接受资格确认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
(一)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格确认通知书》打印件和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友谊大街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509室)进行资格确认。
(二)预竞得人也可在系统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上传至交易系统,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进行资格确认。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要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在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得人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内容执行,并支付相应地块的各项费用。
(三)、历史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立军 联系电话:0476-*
财务联系人:江玉杰 联系电话:0476-*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宋玉虎 联系电话:0476-*
十三、投诉举报电话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冯天0476-*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0476-*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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