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区水务局:
报来《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关于审批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3〕9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6-*-19-01-*。根据宁夏水利水电勘 (略) 《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咨询意见》(宁水设司咨发〔2023〕18号)、《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龙源村供水保障体系,提高供水标准、水资源利用率及农业产值,减少水量损失,切实解决龙源村农业和养殖用水问题,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龙源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Φ355U-PVC管(0.63MPa)引水管道2.08km;新建进水陡坡及消力池1座;新建9.8万m3蓄水池1座;新建取水建筑物1座;新建过滤操作间1座,建筑面积73.84㎡,安装潜水泵2台,配套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敷设一期Φ180U-PVC管(0.63MPa)输水管线0.68km;敷设二期Φ160U-PVC管(0.63MPa)输水管线0.42km;新建排气检查井5座,放空检查井5座,分水阀井3座,减压阀井1座,镇墩26座,管道穿路3处。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702.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578.4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4.96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5.22万元,临时工程费用5.82万元,其他费用77.8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概算审定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概算审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投资(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建筑工程 | 578.44 | 578.44 | ||
1 | 首部工程 | 16.90 | 16.90 | ||
2 | 水源工程 | 499.78 | 499.78 | ||
3 | 管道工程 | 53.38 | 53.38 | ||
4 | 配套建筑物工程 | 8.38 | 8.38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2.66 | 32.30 | 34.96 | |
三 |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 0.55 | 4.67 | 5.22 | |
四 | 临时工程 | 5.82 | 5.82 | ||
五 | 其他费用 | 77.85 | 77.85 | ||
1 | 建设管理费 | 6.24 | 6.24 | ||
2 | 工程监理费 | 12.49 | 12.49 | ||
3 | 勘测设计费 | 18.73 | 18.73 | ||
4 | 地勘费 | 3.12 | 3.12 | ||
5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4.69 | 14.69 | ||
6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2.94 | 2.94 | ||
7 |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 11.46 | 11.46 | ||
8 | 水土保持工程 | 3.05 | 3.05 | ||
9 | 环境保护工程 | 5.13 | 5.13 | ||
六 | 项目总投资 | 587.47 | 36.97 | 77.85 | 702.29 |
区水务局:
报来《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关于审批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3〕9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6-*-19-01-*。根据宁夏水利水电勘 (略) 《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咨询意见》(宁水设司咨发〔2023〕18号)、《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龙源村供水保障体系,提高供水标准、水资源利用率及农业产值,减少水量损失,切实解决龙源村农业和养殖用水问题,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龙源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Φ355U-PVC管(0.63MPa)引水管道2.08km;新建进水陡坡及消力池1座;新建9.8万m3蓄水池1座;新建取水建筑物1座;新建过滤操作间1座,建筑面积73.84㎡,安装潜水泵2台,配套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敷设一期Φ180U-PVC管(0.63MPa)输水管线0.68km;敷设二期Φ160U-PVC管(0.63MPa)输水管线0.42km;新建排气检查井5座,放空检查井5座,分水阀井3座,减压阀井1座,镇墩26座,管道穿路3处。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702.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578.4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4.96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5.22万元,临时工程费用5.82万元,其他费用77.8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概算审定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概算审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投资(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建筑工程 | 578.44 | 578.44 | ||
1 | 首部工程 | 16.90 | 16.90 | ||
2 | 水源工程 | 499.78 | 499.78 | ||
3 | 管道工程 | 53.38 | 53.38 | ||
4 | 配套建筑物工程 | 8.38 | 8.38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2.66 | 32.30 | 34.96 | |
三 |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 0.55 | 4.67 | 5.22 | |
四 | 临时工程 | 5.82 | 5.82 | ||
五 | 其他费用 | 77.85 | 77.85 | ||
1 | 建设管理费 | 6.24 | 6.24 | ||
2 | 工程监理费 | 12.49 | 12.49 | ||
3 | 勘测设计费 | 18.73 | 18.73 | ||
4 | 地勘费 | 3.12 | 3.12 | ||
5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4.69 | 14.69 | ||
6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2.94 | 2.94 | ||
7 |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 11.46 | 11.46 | ||
8 | 水土保持工程 | 3.05 | 3.05 | ||
9 | 环境保护工程 | 5.13 | 5.13 | ||
六 | 项目总投资 | 587.47 | 36.97 | 77.85 | 7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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