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刘家庄民鑫铁矿有限公司3号采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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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刘家庄民鑫铁矿有限公司3号采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闻喜县刘 (略) 3号采场
项 目 类 别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提交时间 2022.10.25
姓 名 资格证书 专 业 职 称
项 目 组 长 戴 凯 S** 通风 中级
技术负责人 申保平 S** 电气 高级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 凡 S** 冶金 中级
报 告 审 核 人 裴海荣 S** 电气 高级
参与评价工作的
安全评价师
侯宝通 S** 自动化 中级
康文泽 S** 采矿 中级
弋亚斌 S** 机械
吴 曦 *6 地质 中级
候鹏博 S** 水工 中级
参与评价工作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姓 名 资格证书编号 注册类别
侯宝通 * 金属冶炼安全
参与评价工作的
技术专家
姓 名 专业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闻喜县刘 (略) 于2008年9月24日按照“晋非煤整合办核(2008)7号”文件精神要求,由“闻喜县刘家庄民鑫铁矿、闻 (略) 、 (略) 闫家池铁矿”三矿资源整合而成的矿山,为 (略) 全资子公司。
闻喜县刘 (略) 2019年7月8 (略)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4,注册地址为闻喜县石门乡刘家庄村,负责人:岳岐峰,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铁矿石开采、销售。
闻喜县刘 (略) 于2021年11月16日 (略) 自然资源厅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矿区面积2.9791 km2 ,分为五个采区,采用露天开采。与前《采矿许可证》相比,矿区面积由5.0352km2缩小为2.9791km2、由三个采区调整为五个采区;其余开采深度、生产规模、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等参数未发生变化。根据企业提供的《闻喜县刘 (略) 矿区范围对照图》,该矿与地质遗迹、林地重叠区域剔除部分不涉及Fe5矿体设计的开采范围及储量,不影响3号采场的正常开采。
该矿矿区范围内设计3个采场开采,2011年设计批复1号采场、2号采场;2018年设计批复3号采场。3号采场位于三采区,3个采场生产能力各为5万吨/年,总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本次评价为3号采场。
安全评价结论 闻喜县刘 (略) (3号采场)生产及辅助系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现状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第78号令修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闻喜县刘 (略) 3号采场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现状条件下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人员现场工作的影像资料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闻喜县刘 (略) 3号采场
项 目 类 别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提交时间 2022.10.25
姓 名 资格证书 专 业 职 称
项 目 组 长 戴 凯 S** 通风 中级
技术负责人 申保平 S** 电气 高级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 凡 S** 冶金 中级
报 告 审 核 人 裴海荣 S** 电气 高级
参与评价工作的
安全评价师
侯宝通 S** 自动化 中级
康文泽 S** 采矿 中级
弋亚斌 S** 机械
吴 曦 *6 地质 中级
候鹏博 S** 水工 中级
参与评价工作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姓 名 资格证书编号 注册类别
侯宝通 * 金属冶炼安全
参与评价工作的
技术专家
姓 名 专业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闻喜县刘 (略) 于2008年9月24日按照“晋非煤整合办核(2008)7号”文件精神要求,由“闻喜县刘家庄民鑫铁矿、闻 (略) 、 (略) 闫家池铁矿”三矿资源整合而成的矿山,为 (略) 全资子公司。
闻喜县刘 (略) 2019年7月8 (略)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4,注册地址为闻喜县石门乡刘家庄村,负责人:岳岐峰,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铁矿石开采、销售。
闻喜县刘 (略) 于2021年11月16日 (略) 自然资源厅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矿区面积2.9791 km2 ,分为五个采区,采用露天开采。与前《采矿许可证》相比,矿区面积由5.0352km2缩小为2.9791km2、由三个采区调整为五个采区;其余开采深度、生产规模、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等参数未发生变化。根据企业提供的《闻喜县刘 (略) 矿区范围对照图》,该矿与地质遗迹、林地重叠区域剔除部分不涉及Fe5矿体设计的开采范围及储量,不影响3号采场的正常开采。
该矿矿区范围内设计3个采场开采,2011年设计批复1号采场、2号采场;2018年设计批复3号采场。3号采场位于三采区,3个采场生产能力各为5万吨/年,总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本次评价为3号采场。
安全评价结论 闻喜县刘 (略) (3号采场)生产及辅助系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现状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第78号令修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闻喜县刘 (略) 3号采场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现状条件下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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