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6月1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药肥生产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贺兰县洪广镇宁夏希望田野 (略)

宁夏希望田野 (略)

宁夏合创 (略)

本项目位于贺兰县洪广镇宁夏希望田野 (略) 内。项目坐标(经度106°16′6.320″,纬度38°46′14.571″),本次技改在现有造粒车间内进行,车间均为封闭车间,项目仅在现有造粒生产环节末端即计量包装和二级冷却阶段增加喷雾滚筒裹膜环节,该设备及储存设施占地面积约为1000m2,根据建设单位资料显示,现有计量包装间空置面积约为1000m2,剩余面积可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项目总投资230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阿维菌素喷雾过程中乳油中的易挥发物料通过上料口和下料口逸散的有机废气。

裹膜机为封闭裹膜机,仅设置有上料和下料口,因此,项目上料口、下料口处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引风机风量为5000m3/h),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2级活性炭吸附效率约为80%),最终通过造粒车间现有1根30m高排气筒,最终未被收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则有组织二*苯废气排放量为0.0086t/a,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48t/a;有组织*醇废气排放量为0.0012t/a,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07t/a。项目滚筒裹膜以及物料暂存过程产生的二*苯、*醇通过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同时项目技改工艺采用喷雾裹膜,不使用新鲜水,因此,本次技改无废水产生。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新增的滚筒裹膜机以及风机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阿维菌素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封闭桶内,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阿维菌素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直接由宁夏泰 (略) 回收。

6.项目现发酵车间、陈化车间、全封闭煤场、辅料库、原料库等地面采用混凝土夯实硬化及铺设防渗膜等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混凝土地坪+环氧底漆”防渗层,同时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正常生产过程中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但为了保证厂地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生产管理,运营期内需对废水处理设备及管线检漏及检修,从源头消除非正常渗漏现象,可有效减少渗入地下的污染物量。因此,项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药肥生产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贺兰县洪广镇宁夏希望田野 (略)

宁夏希望田野 (略)

宁夏合创 (略)

本项目位于贺兰县洪广镇宁夏希望田野 (略) 内。项目坐标(经度106°16′6.320″,纬度38°46′14.571″),本次技改在现有造粒车间内进行,车间均为封闭车间,项目仅在现有造粒生产环节末端即计量包装和二级冷却阶段增加喷雾滚筒裹膜环节,该设备及储存设施占地面积约为1000m2,根据建设单位资料显示,现有计量包装间空置面积约为1000m2,剩余面积可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项目总投资230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阿维菌素喷雾过程中乳油中的易挥发物料通过上料口和下料口逸散的有机废气。

裹膜机为封闭裹膜机,仅设置有上料和下料口,因此,项目上料口、下料口处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引风机风量为5000m3/h),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2级活性炭吸附效率约为80%),最终通过造粒车间现有1根30m高排气筒,最终未被收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则有组织二*苯废气排放量为0.0086t/a,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48t/a;有组织*醇废气排放量为0.0012t/a,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07t/a。项目滚筒裹膜以及物料暂存过程产生的二*苯、*醇通过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同时项目技改工艺采用喷雾裹膜,不使用新鲜水,因此,本次技改无废水产生。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新增的滚筒裹膜机以及风机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阿维菌素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封闭桶内,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阿维菌素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直接由宁夏泰 (略) 回收。

6.项目现发酵车间、陈化车间、全封闭煤场、辅料库、原料库等地面采用混凝土夯实硬化及铺设防渗膜等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混凝土地坪+环氧底漆”防渗层,同时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正常生产过程中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但为了保证厂地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生产管理,运营期内需对废水处理设备及管线检漏及检修,从源头消除非正常渗漏现象,可有效减少渗入地下的污染物量。因此,项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