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沈阳胜海塑编厂、沈阳凯瑞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沈阳胜海塑编厂、沈阳凯瑞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12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胜海塑编厂、 (略) 建设项目 | 沈阳胜利经济开发区朝阳堡村、 (略) 康平县经济开发区705栋 | 沈阳胜海塑编厂、 (略) | 辽宁北环 (略) | 沈阳胜海塑编厂:项 (略) (略) 康平县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朝阳工业园。项目东侧为沈阳隆盛昌保温材料厂,南侧为鑫鼎山塑编厂,西侧为辽河引水渠,北侧为沈阳康翔塑编篷布厂。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拉丝机、圆织机、切缝一体机、割管机等生产设备,改建废气收集管道及废气处理措施等。本项目生产工艺保持不变,新增塑料编织袋3200吨每年。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编织袋6400吨。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预计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投产。 项目供电、 (略) 政设施,供暖由两台原有0.14吨每小时燃气锅炉提供,生产废水不外排。 (略) :项目东侧为在建厂房,南侧隔集贤 (略) 和沈阳宏 (略) 工业企业,西侧为沈阳 (略) ,北侧为空地。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 (略) 和 (略) 现有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26193平方米,建筑面积16110平方米。主要建设拉丝车间、圆织车间、原料库、产品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项目以再生聚*烯颗粒、色母颗粒等为原料,通过投料、熔化拉丝、圆织、割管、切缝、圈口、打包等工序,年生产塑料编织袋3200吨。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5万元;劳动定员100人,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预计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投产。 项目供水、 (略) 政设施;项目厂房不设置采暖设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生产废水不外排。 | 同意 | 1.废气 各单体项目的混料工序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熔化拉丝、割管、边角料造粒的挤出成型、切粒工序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一套“滤筒除尘器+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缝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一套“滤筒除尘器+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颗粒物、非*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根据“报告书”,各单体项目在各自的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各自的厂界处颗粒物、非*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各单体项目的循环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各自厂区的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孔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书”,废水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在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拉丝机、圆织机、切缝一体机、造粒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各自的封闭生产车间内,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各单体项目在各自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筒、废活性炭、废白油桶、废白油、废油抹布、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及滤渣、废滤砂和生活垃圾等。 废滤筒、废活性炭、废白油桶、废白油、废油抹布等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各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及滤渣、废滤砂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各单体项目均将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白油贮存库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生产车间其他部分、化粪池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12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胜海塑编厂、 (略) 建设项目 | 沈阳胜利经济开发区朝阳堡村、 (略) 康平县经济开发区705栋 | 沈阳胜海塑编厂、 (略) | 辽宁北环 (略) | 沈阳胜海塑编厂:项 (略) (略) 康平县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朝阳工业园。项目东侧为沈阳隆盛昌保温材料厂,南侧为鑫鼎山塑编厂,西侧为辽河引水渠,北侧为沈阳康翔塑编篷布厂。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拉丝机、圆织机、切缝一体机、割管机等生产设备,改建废气收集管道及废气处理措施等。本项目生产工艺保持不变,新增塑料编织袋3200吨每年。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编织袋6400吨。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预计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投产。 项目供电、 (略) 政设施,供暖由两台原有0.14吨每小时燃气锅炉提供,生产废水不外排。 (略) :项目东侧为在建厂房,南侧隔集贤 (略) 和沈阳宏 (略) 工业企业,西侧为沈阳 (略) ,北侧为空地。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 (略) 和 (略) 现有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26193平方米,建筑面积16110平方米。主要建设拉丝车间、圆织车间、原料库、产品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项目以再生聚*烯颗粒、色母颗粒等为原料,通过投料、熔化拉丝、圆织、割管、切缝、圈口、打包等工序,年生产塑料编织袋3200吨。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5万元;劳动定员100人,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预计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投产。 项目供水、 (略) 政设施;项目厂房不设置采暖设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生产废水不外排。 | 同意 | 1.废气 各单体项目的混料工序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熔化拉丝、割管、边角料造粒的挤出成型、切粒工序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一套“滤筒除尘器+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缝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一套“滤筒除尘器+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颗粒物、非*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根据“报告书”,各单体项目在各自的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各自的厂界处颗粒物、非*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各单体项目的循环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各自厂区的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孔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书”,废水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在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拉丝机、圆织机、切缝一体机、造粒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各自的封闭生产车间内,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各单体项目在各自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筒、废活性炭、废白油桶、废白油、废油抹布、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及滤渣、废滤砂和生活垃圾等。 废滤筒、废活性炭、废白油桶、废白油、废油抹布等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各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及滤渣、废滤砂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各单体项目均将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白油贮存库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生产车间其他部分、化粪池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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