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浦口区星甸街道董庄路9号
项目概要:本项目拟使用现有2#贮存车间北区闲置的4间独立仓储间及北区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分区来进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总面积约500m2,最大储存能力500t,最大年转运量4000t。购置小微收集专用具备卡入式电子锁、GPS等功能的一体式智能收储容器,同时购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储存货架;并上线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系统“小微企业环保管家”。使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一站式收集服务,项目投产后可全面解决浦口区及周边地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后续处置等问题,极大改善全区环境治理情况,增强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 (略)
联系电话:025-*
联系人:刘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浦口区星甸街道董庄路9号
项目概要:本项目拟使用现有2#贮存车间北区闲置的4间独立仓储间及北区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分区来进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总面积约500m2,最大储存能力500t,最大年转运量4000t。购置小微收集专用具备卡入式电子锁、GPS等功能的一体式智能收储容器,同时购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储存货架;并上线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系统“小微企业环保管家”。使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一站式收集服务,项目投产后可全面解决浦口区及周边地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后续处置等问题,极大改善全区环境治理情况,增强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 (略)
联系电话:025-*
联系人:刘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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