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庐江县同大镇新渡村合铜公路与牛金路交口东侧
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庐江县同大镇新渡村合铜公路与牛金路交口东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台创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台创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庐江县同大镇新渡村合铜公路与牛金路交口东侧 | |||
建设单位: | (略) 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45亩,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万m3/d及厂区办公楼等配套建筑设施,配套新建污水管网总长20.475km,设计管径d100-d800,排水检查井共建446座;新建小南河污水提升泵站9600m3/d。项目设计规模1万m3/d中工业废水3900m3/d占比39%,生活污水6100m3/d占比61%。该项目于2021年1月19日取得《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台创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编码:2019-*-77-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转运至同大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混凝土养护、车辆冲洗、施工场地洒水等。 (2)废气 物料堆积时的防尘:临时堆放的土料适当加湿,防止被风吹散,同时对料堆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产生;燃油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扬尘污染防治执行“八个100%”。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在靠近周边居民点施工时,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午休时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活动;必要时采取围挡隔声。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进行袋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 严格控制施工用地,避免破坏施工用地外的植被,尽量减小施工活动区域;对工程占地范围为耕地的扰动区域采取表土剥离措施,用于后期回覆,进行必要的绿化。 2、运营期 (1)废水 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厂区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污水经“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气浮池+调节池+水解酸化+AAO 生物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后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排放标准,该标准未做规定项目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尾水人工湿地(依托)经湿地深度净化处理后,湿地出水COD、NH3-N、TP、BOD5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后排入小南河。 (2)废气 对主要产臭区域加盖密封+管道收集+生物除臭+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收集效率,及时对厂内栅渣、污泥转运,缩短停留时间,加强厂区内和厂界绿化带建设,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3)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并加设减振垫;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或水下,其中风机尽量设置在各类机房内,室外风机设置隔声罩;风机管安装消音管等。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与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4)固体废物 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栅渣、沉砂、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污泥脱水至60%后定期交由合肥 (略) 处理处置。实验室废液(HW49),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台创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台创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庐江县同大镇新渡村合铜公路与牛金路交口东侧 | |||
建设单位: | (略) 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45亩,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万m3/d及厂区办公楼等配套建筑设施,配套新建污水管网总长20.475km,设计管径d100-d800,排水检查井共建446座;新建小南河污水提升泵站9600m3/d。项目设计规模1万m3/d中工业废水3900m3/d占比39%,生活污水6100m3/d占比61%。该项目于2021年1月19日取得《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台创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编码:2019-*-77-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转运至同大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混凝土养护、车辆冲洗、施工场地洒水等。 (2)废气 物料堆积时的防尘:临时堆放的土料适当加湿,防止被风吹散,同时对料堆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产生;燃油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扬尘污染防治执行“八个100%”。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在靠近周边居民点施工时,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午休时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活动;必要时采取围挡隔声。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进行袋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 严格控制施工用地,避免破坏施工用地外的植被,尽量减小施工活动区域;对工程占地范围为耕地的扰动区域采取表土剥离措施,用于后期回覆,进行必要的绿化。 2、运营期 (1)废水 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厂区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污水经“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气浮池+调节池+水解酸化+AAO 生物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后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排放标准,该标准未做规定项目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尾水人工湿地(依托)经湿地深度净化处理后,湿地出水COD、NH3-N、TP、BOD5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后排入小南河。 (2)废气 对主要产臭区域加盖密封+管道收集+生物除臭+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收集效率,及时对厂内栅渣、污泥转运,缩短停留时间,加强厂区内和厂界绿化带建设,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3)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并加设减振垫;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或水下,其中风机尽量设置在各类机房内,室外风机设置隔声罩;风机管安装消音管等。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与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4)固体废物 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栅渣、沉砂、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污泥脱水至60%后定期交由合肥 (略) 处理处置。实验室废液(HW49),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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