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弘益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糕点、饼干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漯河市弘益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糕点、饼干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900吨糕点、饼干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保和乡宗台村西 500 米杨庄 16 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保和乡宗台村西 500 米杨庄 16 号,租赁生产车间1座,总占地面积 20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800平方米。厂房、仓库、办公用房在车间内分区设置。主要建设饼干生产线1条,糕点生产线1条。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 900 吨糕点、饼干食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投料时加盖处理,加强车间通风透气,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烘烤工序每台烘烤线配套设一个集气装置,收集的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大型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肥田等无公害化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和面机、成型机、烤炉、冷却线、包装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鸡蛋壳、收集的粉尘、糕点和饼干碎屑以及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鸡蛋壳经收集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投料工序收集的粉尘以及糕点和饼干碎屑收集规范暂存后外售给养殖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箱、废面粉包装袋等废包装材料分 (略) 回收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保和乡宗台村西 500 米杨庄 16 号,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建设生产,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 900 吨糕点、饼干食品。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废气排放经采取治理措施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大型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肥田等无公害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项目名称 | 年产900吨糕点、饼干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保和乡宗台村西 500 米杨庄 16 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保和乡宗台村西 500 米杨庄 16 号,租赁生产车间1座,总占地面积 20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800平方米。厂房、仓库、办公用房在车间内分区设置。主要建设饼干生产线1条,糕点生产线1条。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 900 吨糕点、饼干食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投料时加盖处理,加强车间通风透气,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烘烤工序每台烘烤线配套设一个集气装置,收集的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大型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肥田等无公害化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和面机、成型机、烤炉、冷却线、包装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鸡蛋壳、收集的粉尘、糕点和饼干碎屑以及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鸡蛋壳经收集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投料工序收集的粉尘以及糕点和饼干碎屑收集规范暂存后外售给养殖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箱、废面粉包装袋等废包装材料分 (略) 回收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保和乡宗台村西 500 米杨庄 16 号,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建设生产,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 900 吨糕点、饼干食品。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废气排放经采取治理措施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大型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肥田等无公害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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