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韶山市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略) 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略) 汇恒泓新 (略)
编制日期:2023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12-*-04-02-*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黄总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 | |||||||||||||||||||||||||||||||||||||||||
地理坐标 | (112度33分39.8秒,27度53分64.3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的其他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韶高管备案【2023】2号 | |||||||||||||||||||||||||||||||||||||||
总投资(万元) | 26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环保投资占比(%) | 0.115% | 施工工期 | 2023年6月~2023年7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1799.06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 (略) 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 (略) (略) ,2005年10月;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略) ,2005年11月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湘环评【2012】225号 审批时间:2012年7月26日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本项目选址于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内,根据《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韶山永泉科技园于2 (略) 委常委会批准成立,2006年9月奠基,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定位,开发区发展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为主导产业,适当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科研总部、医药食品产业等功能的韶山产业新区。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评批复情况: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于2012年7月 (略) 环保厅的批复(湘环评【2012】225号)。根据环评批复,其中指出园区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其中先进制造业以整机制造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太阳能综合利用领域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及与其相关一类工业)。本项目为炭炭复合材料生产行业代码项目属于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业,属于“十九、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对比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行业符合高新区产业规划要求。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22年12月16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2】99号),其中切实落实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园区后续产业引进应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充 (略) 的主体功能定位、产业基础、资源特点,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的引进。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现有污染排放企业,应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本项目为炭炭复合材料生产行业代码项目属于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略) 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40号)第十三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址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子,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韶山高新区为一般管控单位,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有效的防止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且对厂址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造成环境功能的改变,符合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的管控要求。 (1)生态红线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湘政发【2018】20号)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本项目位于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废气和噪声污染,但项目污染源强不大,在经合理处置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降低周围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功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环评要求建设的措施降噪处理后,厂界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自身产生的三废均能有效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使用资源主要为水、电等, (略) 政供水系统和供电系统,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0)142号),韶山高新区为重点管控单元,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本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3、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符合性分析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项目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不涉及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 表1-2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4、与《 (略)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的重点任务为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使用含VOCs原辅材料的家具、零部件制造、钢结构、人造板等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在家具生产、车辆生产、工业防护、船舶制造以及地坪、道路交通标志、防水防火等领域,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 本项目不涉及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石化化工等行业,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项目产生的VOCS均采用合理有效的收集及处理措施,使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符合《 (略)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围,且距离本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最近居民点项目东侧120m处永泉村居民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现状厂址周边路网已形成,交通便利;周边具备供水及供电接入条件。即项目区域基础设施较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均能满足项目生产及员工生活要求。同时,项目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位于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项目北侧为空置标准化厂房,项目西侧为湖南纪? (略) ,该企业为碳纤维生产企业,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项目有机废气经燃烧-喷淋-静电除尘后高空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尘后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项目东侧紧邻莲花路,项目南侧为如意供电所。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韶河,项目硬化有机废气VOCS经喷淋罐+二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6、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一层设置烘箱设置烘箱、连续式烘箱、大圆筒机和平板机,二类设置圆筒机、网胎机、坩埚机、裁剪机、短切机;三楼设置坩埚机和仓库,一楼布局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和危废暂存间。项目厂内各功能分区明确,各自独立,满足贮存、管理需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2.1项目背景 (略) 汇恒泓新 (略) 拟购置短切机1台、裁剪机2台、预刺机1台、网胎机2台、坩埚机36台、大圆筒机2台、小圆筒机6台、平板机2台、烘箱1台、连续式烘箱1台,建设年产300吨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汇恒泓新 (略) 委托长沙 (略) 对“ (略) 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类比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编制完成《韶山市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占地面积1799.06平方米,建筑面积7196.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短切机1台、裁剪机2台、预刺机1台、网胎机2台、坩埚机36台、大圆筒机2台、小圆筒机6台、平板机2台、烘箱1台、连续式烘箱1台、雕刻机1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生产能力达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2.2-1所示。 表2.2-1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功能定位一览表
2.2.1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的产品方案见表2.2-2。 表2.2-2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2.2.2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表2.2-3。 表2.2-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涉及机密,略。 2.2.3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详见表2.2-4。 表2.2-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涉及机密,略。 2.3总平面布置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拟建项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一层设置烘箱、连续式烘箱、网胎机、大圆筒机、平板机和雕刻机,二类设置圆筒机、网胎机、坩埚机、裁剪机、短切机;三楼设置坩埚机和仓库,三楼布局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和危废暂存间。项目厂内各功能分区明确,各自独立,满足贮存、管理需求。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2.4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由市政自来水厂统一供应。 生活用水:项目共有职工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一年工作300天,参照《 (略) 用水定额标准》(DB43T388-2020)用水定额:办公职工用水量按38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3.04m3/d,用水量为912t/a。 喷淋用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塔用水。喷淋塔底部配套循环水池(0.2m3),循环量为0.1m3/min,每天损耗1%,则喷淋塔每天需补充新鲜水0.36m3/d(每天工作6小时),年补充新鲜水108m3/a(年工作300天)。喷淋塔循环水定期需要更换,每年更换1次,更换0.2m3,喷淋用水年用量108.2m3/a。喷淋废液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生产车间日常的清理、维护方式一般为干拖、棉布擦拭,不产生地面拖洗用水。 (2)排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排水对象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D300雨水管排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采用管道收集,通过管径为D300污水管排入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韶河。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729.6t/a(2.432m3/d)。 喷淋废水:喷淋塔循环水定期需要更换,此部分废水的更换频率相对较低,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约每年更换1次,每次更换量约0.2t。这部分废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属危险废物,需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3)水平衡图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4-1。 图2.4-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4)通风、防排烟系统 ①空调系统 本项目生产厂房采用分体空调,建筑设计上考虑室外空调机位的设置,预留空调插座,同时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放管。 ②通风系统 对于有排风要求的生产设备设局部机械排风系统: (5)供电 本项目的供电由工业开发区总干线网供给,并由配电室供给各生产区(其余用电场所使用直供电)。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系统,电力供应充足。本项目设有配电间,满足项目生产用电需求,项目年总用电量为40万Kw.h。 (6)储运工程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通过汽车运输至本企业,卸货后存放在原料暂存区,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炭炭复合材料,无危险性,产出后经质检包装存放于成品库。本项目的原料库与生产线共处一车间,以便物料运输和生产组织。 2.5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两班:8:00-16:00;14:00-22:00年工作日计300天。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见下图: 涉及机密,略。 图2.5-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涉及机密,略。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短切粉尘G1、梳理过程产生的纤维絮G2、裁剪粉尘G3、木雕粉尘G4、硬化有机废气G5; 噪声: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废料、废包装物、废弃EVA板、废弃刺针等)和危险废物(喷淋废液、废活性炭)。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拟建项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经现场勘查,项目北侧为空置标准化厂房,项目西侧为湖南纪? (略) ,该企业为碳纤维生产企业,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项目有机废气经燃烧-喷淋-静电除尘后高空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尘后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项目东侧紧邻莲花路,项目南侧为如意供电所。项目租用空置厂房,无遗留的环境问题,不存在其他环境污染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及达标区判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5 评价基准年筛选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本项 (略) ,依据上述新版大气导则要求,为了解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收集了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报表相关数据。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3.1-1 (略)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 ug/m3
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SO2、NO2、PM10、PM2.5、CO、O3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地属于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 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 3 天的监测数据”。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内 TVOC、TSP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引用《三一(韶山)风力发电机叶片生产园区年产900套风电叶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略) (略) 于2021年5月17日~23日对TVOC开展的连续7天的监测结果以及《亿德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中委托湖南 (略) 于2021 年5月1日~7日对湖南亿 (略) 所在地TSP开展的连续7天的监测结果,其监测点位分别位于本项目南侧约1550m处、南侧约600m处,位于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时间近三年有效,因此引用数据可行。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布点:G1三一(韶山) (略) 所在地(本项目南侧约 1550m 处)、G2湖南亿 (略) 所在地(本项目南侧约 600m 处)。 (2)监测项目:TVOC、TSP。 (3)监测时间和频次:2021年5月17日~23日,TVOC 监测8h均值,2021年5月1日~7日,TSP监测日均值。 (4)分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均按照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5)评价标准: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限值。 (6)评价方法:采用占标率法进行评价。 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3.1-2 监测点位基本项目信息及检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区域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3.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韶河。项目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韶河。根据《 (略) 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韶河该河段水域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环评引用2021年4月立山村断面韶河水质监测的数据。 监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氨氮、BOD5、氰化物、总汞、粪大肠菌群(个/L)、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监测频次:1天,每个监测点一天一次。 数据以及评价结果见表3.2-1。 表3.2-1 地表水监测数据统计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根据上表,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各项水质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3声环境 厂界50m范围内无居民保护目标,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3.4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城镇已建成区,土地利用率高,植被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一般。根据现状勘察,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动植物数量锐减,分布 (略) 绿化带的植被为主。周边未开发的区域内分布的植被多为松散的灌丛、杂草,柑桔等疏林地及蔬菜等农作物。据调?讼钅科兰矍?域内无珍稀、濒危植物及国家法规保护的植物资源,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敏感区。 3.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结合现场调查及工艺分析,本项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作为项目生产场地,目前厂房内周边厂区道路地面均硬化,并按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已建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生活污水排放,不具备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3.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经过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6-1 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3.7废气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有机废气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浓度限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VOCs浓度排放限值。 表3.7-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摘录)
3.8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的场界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3.8-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9废水 营运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 表3.9-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单位:mg/L
3.10固废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韶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总量控制指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不另申请总量指标。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为0.04t/a 根据《关于十大专业示范区建设问题清单(第一批)的反馈意见》, (略)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对产 (略) 重点建设项目库中的项目VOC排放削减替代指标, (略) 予以调剂。 (略) 重点建设项目库,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VOCS 0.04t/a拟 (略) 调剂。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租赁园区已建标准厂房,施工期仅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4.2废气 4.2.1污染源源强核算 项目将木制模具放到针刺机上,把热缩膜包裹在木模上,在EVA板上涂白胶后粘贴在热缩膜上套在木制模具上,项目使用白胶为水基型胶粘剂,主要作用为热塑膜粘贴到EVA板上,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的量极其微小。木模改尺寸(一年约调整5-10次)产生微量粉尘,对纤维丝进行规整短切、裁剪,不进行破碎,短切、裁剪过程中产生微量粉尘,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故本环评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梳理纤维絮和硬化有机废气。 (1)硬化有机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类比同类项目,碳纤维布中含0.5%左右为树脂,在硬化情况下会产生有机废气通过烘箱风机口挥发,本项目按最大挥发量计算,则全挥发VOCS产生量为1.0t/a,本项目共设2台同功率烘箱,年工作时长1800h,产生速率为0.556kg/h,风机风量为3000m3/h(每台烘箱风机风量1500m3/h,合计3000m3/h),产生浓度为185.34mg/m3,根据《 (略) 制造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量测算技术指南》表2可知,活性炭处理效率为80%,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喷淋罐+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总综合处理效率为96%,则排放量为0.04t/a,排放速率为0.022kg/h,风机风量为3000m3/h,则排放浓度为7.34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浓度要求。 (2)梳理纤维絮 将短丝放到网胎机的喂料帘上,经过设备自动梳理铺网形成厚度均匀的网胎层,此过程产生少量的纤维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0.5%,本项目产生微量的纤维絮产生量约0.5t,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为了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建议定期清理收集网。 (3)废气处理设施 根据业主提供废气处理方案:硬化有机废气经喷淋罐+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 (4)废气产生情况汇总 表4.2-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2-2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周边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位于厂界外南侧350m处,硬化有机废气经喷淋罐+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制120mg/m3排放限值要求。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环保措施可行,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2污染源排污口情况 本项目废气硬化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污口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4.2-3 工程排污口情况一览表
4.2.3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本项目废气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2-4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内容和《 (略) VOCs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本次环评建议企业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①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同时保证活性炭等滤料的更换周期。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②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③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 ④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⑤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先于生产工艺设备启动,并同步运行,滞后关闭。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4.3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4.3.1生活污水产生情况 本项劳动定员为80人,年工作300天,80均人不在厂内食宿,参照《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不含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按38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3.04m3/d,用水量为912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729.6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350mg/L、BOD5:180mg/L、NH3-N:25mg/L、SS:200mg/L。 4.3.2废水处置措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外雨水截排沟排至园区雨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表4.3-1 项目废水处理情况一览表
表4.3-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表4.3-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4.3-4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表4.3-5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4.3.3废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所在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项目产生的生 (略) 政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规范化排口排入韶河。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1.2×104m3/d,一期设计处理规模0.6×104m3/d,二期设计处理规模0.6×104m3/d。本项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工程纳污范围,本项目废水排放当日最大量为2.432m3/d,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可接纳本项目废水,故项目废水处理及排放方案可行。目前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规模均值为6000m3/d,余量约3000 m3/d。 本项目排水2.432m3/d,占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余量的0.081%,所占比例很小。本项目排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水质、水量上的冲击。由于污水量小,生活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韶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范围内,项目废水可以顺利接入。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治理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3.4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本项目废水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3-6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自坩埚机、大圆筒机、小圆筒机、平板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7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安装减震垫,同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噪声通过厂房墙壁的隔声,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进行边界噪声评价时,新建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 用厂界噪声本底值加上评价项目贡献值表征工程噪声影响的大小。根据评价项目噪声源有关参数及减噪措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出厂界噪声的贡献值,然后与本底值对数叠加得到预测值。即 预测值=本底值+贡献值 本次环评采用点源模式进行预测。预测公式为: (1)点声源距离衰减模式 dB(A) K个噪声源的合成声级 dB(A) 式中:Lpi――第i个噪声源噪声的距离的衰减值,dB(A); Loi――第i个噪声源的A声级,dB(A); i――第i个噪声源噪声衰减距离,m; roi――距离声源1m处,m; △L――其它环境因素引起的衰减值,dB(A); Lp――K个噪声源衰减值的合成声级,dB(A); K――噪声源个数。 (2)多声源叠加模式 式中:Lo――叠加后总声压级,dB(A); n――声源级数; Li――各声源对某点的声压值。 经计算,生产车间主要噪声设备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后,到达厂界预测值见表4.4-1。 表4.4-1 项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及评价表 单位:LeqdB(A)
各噪声源到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4-2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由上表可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0 dB(A)),且距离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周边分布企业有距离项目西侧20m湖南纪? (略) 二期厂房(未设办公楼)、距项目北侧30m处韶山润 (略) 生产车间,项目东侧为空地,距离项目南侧约80m处为如意供电所办公区。 为进一步防止项目生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建议: ①在设备选型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还必须考虑设备的声学特性(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应与设备出售厂方协商提供配套的降噪措施,本项目二层和三层均布置针刺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震动,设备均安置减震垫,做好减震措施。 ②应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偶发强噪声产生。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头盔或耳套。 ③生产作业时关闭部分门窗,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④在原料和产品等运输车辆途径居民点时严禁鸣号,进入厂内低速行驶; ⑤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适时添加润滑油,减少摩擦噪声。 综上所述,在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投产后再生具体监测计划如下。 表4.4-3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废料、废包装物、废弃EVA板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另有员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①边角废料 本项目在短切、裁剪过程中产生边角废料,建设单位参考同行估算约有0.5%的边角废料,即年产生边角废料约1.5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边角废料代码(309-001-99),交由碳纤维厂回收利用。 ②废弃EVA板 本项目针刺之前使用粘贴了热缩模的EVA板保护木模,针刺后粘贴了热缩模的EVA板,产生量为15.2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废弃EVA板代码(309-002-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③废弃刺针 本项目针刺钝化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产生量为2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废弃刺针代码(309-003-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④废包装材料 原材料入厂和生产成品在包装入库时会产生包装废料,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年产生量为0.5t,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废包装材料代码(309-004-99), (略) 。 ⑤收集废纤维絮 本项目经喷淋室收集纤维絮约0.5t,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代码(309-005-99), (略) 。 (2)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项目处理有机废气0.96t/a,根据工程经验系数可知,每吨活性炭可吸附大约0.26t的有机废气,因此,本项目废气处理所需的活性炭量约为3.7t,本项目设计两级活性炭装置,第一级活性炭设置1.0t活性炭/个装置,第二个活性炭箱里设置1.0t活性炭/个装置,活性炭箱装置建议活性炭更换周期为150天(累计使用天数),因此,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4.96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危险特性T),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废机油:项目生产过程中有少量机加工设备机油产生,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机油,用量为0.2t/a,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同类型行业参考可知,废机油产生量为年用量的5%-10%,本环评以最大量10%计,则一期工程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8-08(危险特性T,I)。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废机油桶:项目生产过程有废机油桶产生,废机油桶其产生量约为0.05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喷淋废液:喷淋塔循环水定期需要更换,此部分废水的更换频率相对较低,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约每年更换1次,每次更换量约0.2t。这部分废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属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最大储存量为4.96t。 (3)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80人(均不住厂),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kg/d,12t/a。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按时清运。 表4.5-1 项目运营期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表4.5-2 危险废物汇总样表
本环评建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独立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中危险废物堆放区域必须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分类堆放,设标识牌,并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堆放区地面硬化、铺设防渗层,加强堆放区的防雨和防渗漏措施,以免其随雨水渗漏而造成地下水体的污染。同时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转运、处理台账制度。厂内严禁自行焚烧各类固废。 厂区设置1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要求如下: ①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要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措施;并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存放管理,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内,不散乱堆放。 ②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在醒目处设置一个标志牌。固废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2-1995)规定制作。 ③企业应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暂存间,进行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禁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④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检查维护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固废暂存间的固废应及时处置,不得停留较长时间。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各类固废。 ⑤车间地面应收*干净,各工段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收集,不得外溢,及时转运。废弃物转运时,运输车辆需密闭,严禁泄漏。 企业拟在厂内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8m2,并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避免二次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①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19)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废暂存间采取基础防渗层为0.5m粘土层,上铺2mm厚度高密度聚*烯膜,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涂防腐防渗涂层,并在周边设置围堰,在围堰内涂环氧树脂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贮存装置分类放置,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在危废间门口设置危废警示标志,由专人管理,设置严格的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废暂存间。 ②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③暂存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 ④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短。 ⑤暂存间必须按《环境保护区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⑥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3年。 由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可实现固废的零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6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有危险废物,项目原材料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几率极小。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表C.1行业及生产工艺(M),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中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附录A,其中危险废物属于突发环境风险物质。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贮存量及其临界量如下表。 表4.6-1 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贮存量及其临界量一览表
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项目环境分析识别情况见下表。 表4.6-2 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表
项目营运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废活性炭。通过风险源辨识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贮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对人员伤害影响最大、潜在风险最高的风险主要是危废的泄漏以及泄漏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和消防废水)。具体防范措施如下: ①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②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③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⑤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⑥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真空泵油的出入库要有专人登记。尽量减少气体瓶在厂区内的储存量。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⑧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表4.6-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硬化有机废气 | VOCS | 喷淋罐+二级活性炭箱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梳理纤维絮 | 纤维絮 | 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 | 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SS、NH3-N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 ||||||||||||||||||||||||||||||||||||||||||||||||||||||||||||||||||||||||||||||||||||||||||||||||||||||||||||||||||||||||||||||||||
声环境 | 生产厂房 | 各类生产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收集桶 | 不外排 | ||||||||||||||||||||||||||||||||||||||||||||||||||||||||||||||||||||||||||||||||||||||||||||||||||||||||||||||||||||||||||||||||||
一般工业固废 | 边角废料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综合利用,不外排 | |||||||||||||||||||||||||||||||||||||||||||||||||||||||||||||||||||||||||||||||||||||||||||||||||||||||||||||||||||||||||||||||||||
废弃EVA板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
废纤维絮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
废弃刺针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
废包装材料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喷淋废液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3)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 |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租赁园区已建标准厂房,施工期仅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②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③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⑤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⑥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真空泵油的出入库要有专人登记。尽量减少气体瓶在厂区内的储存量。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⑧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项目监测计划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5-1 项目监测计划表
2、环保设施要求 表5-2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废水、大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进行自主验收整改。 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进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见5-3。 表5-3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
4、管理要求 ①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②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③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⑤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⑥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真空泵油的出入库要有专人登记。尽量减少气体瓶在厂区内的储存量。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⑧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六、结论
项目与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选址合理可行,平面布置合理。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评要求,无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运营期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场址选择合理;在运营过程中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产生的环境影响满足相应环评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有功能。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VOCS | / | / | / | 0.04 | / | 0.04 | +0.04 |
废水 | COD | / | / | / | 0.1824 | / | 0.1824 | +0.1824 |
BOD5 | / | / | / | 0.1094 | / | 0.1094 | +0.1094 | |
SS | / | / | / | 0.0730 | / | 0.0730 | +0.0730 | |
NH3-N | / | / | / | 0.0146 | / | 0.0146 | +0.0146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 | / | / | 12.0 | / | 12.0 | +12.0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边角废料 | / | / | / | 1.5 | / | 1.5 | +1.5 |
废弃EVA板 | / | / | / | 15.2 | / | 15.2 | +15.2 | |
废弃刺针 | / | / | / | 2.0 | / | 2.0 | +2.0 | |
收集废纤维絮 | / | / | / | 0.5 | / | 0.5 | +0.5 | |
废包装材料 | / | / | / | 0.5 | / | 0.5 | +0.5 |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 | / | / | / | 4.96 | / | 4.96 | +4.96 |
喷淋废液 | / | / | / | 0.2 | / | 0.2 | +0.2 | |
废机油 | / | / | / | 0.02 | / | 0.02 | +0.02 | |
废机油桶 | / | / | / | 0.05 | / | 0.05 | +0.05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略) 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略) 汇恒泓新 (略)
编制日期:2023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12-*-04-02-*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黄总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 | |||||||||||||||||||||||||||||||||||||||||
地理坐标 | (112度33分39.8秒,27度53分64.3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的其他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韶高管备案【2023】2号 | |||||||||||||||||||||||||||||||||||||||
总投资(万元) | 26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环保投资占比(%) | 0.115% | 施工工期 | 2023年6月~2023年7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1799.06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 (略) 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 (略) (略) ,2005年10月;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略) ,2005年11月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湘环评【2012】225号 审批时间:2012年7月26日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本项目选址于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内,根据《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韶山永泉科技园于2 (略) 委常委会批准成立,2006年9月奠基,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定位,开发区发展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为主导产业,适当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科研总部、医药食品产业等功能的韶山产业新区。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评批复情况: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于2012年7月 (略) 环保厅的批复(湘环评【2012】225号)。根据环评批复,其中指出园区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其中先进制造业以整机制造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太阳能综合利用领域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及与其相关一类工业)。本项目为炭炭复合材料生产行业代码项目属于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业,属于“十九、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对比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行业符合高新区产业规划要求。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22年12月16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2】99号),其中切实落实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园区后续产业引进应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充 (略) 的主体功能定位、产业基础、资源特点,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的引进。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现有污染排放企业,应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本项目为炭炭复合材料生产行业代码项目属于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略) 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40号)第十三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址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子,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韶山高新区为一般管控单位,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有效的防止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且对厂址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造成环境功能的改变,符合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的管控要求。 (1)生态红线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湘政发【2018】20号)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本项目位于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废气和噪声污染,但项目污染源强不大,在经合理处置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降低周围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功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环评要求建设的措施降噪处理后,厂界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自身产生的三废均能有效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使用资源主要为水、电等, (略) 政供水系统和供电系统,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0)142号),韶山高新区为重点管控单元,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本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3、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符合性分析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项目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不涉及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 表1-2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4、与《 (略)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的重点任务为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使用含VOCs原辅材料的家具、零部件制造、钢结构、人造板等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在家具生产、车辆生产、工业防护、船舶制造以及地坪、道路交通标志、防水防火等领域,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 本项目不涉及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石化化工等行业,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项目产生的VOCS均采用合理有效的收集及处理措施,使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符合《 (略)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围,且距离本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最近居民点项目东侧120m处永泉村居民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现状厂址周边路网已形成,交通便利;周边具备供水及供电接入条件。即项目区域基础设施较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均能满足项目生产及员工生活要求。同时,项目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位于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项目北侧为空置标准化厂房,项目西侧为湖南纪? (略) ,该企业为碳纤维生产企业,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项目有机废气经燃烧-喷淋-静电除尘后高空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尘后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项目东侧紧邻莲花路,项目南侧为如意供电所。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韶河,项目硬化有机废气VOCS经喷淋罐+二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6、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一层设置烘箱设置烘箱、连续式烘箱、大圆筒机和平板机,二类设置圆筒机、网胎机、坩埚机、裁剪机、短切机;三楼设置坩埚机和仓库,一楼布局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和危废暂存间。项目厂内各功能分区明确,各自独立,满足贮存、管理需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2.1项目背景 (略) 汇恒泓新 (略) 拟购置短切机1台、裁剪机2台、预刺机1台、网胎机2台、坩埚机36台、大圆筒机2台、小圆筒机6台、平板机2台、烘箱1台、连续式烘箱1台,建设年产300吨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汇恒泓新 (略) 委托长沙 (略) 对“ (略) 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类比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编制完成《韶山市汇恒泓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占地面积1799.06平方米,建筑面积7196.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短切机1台、裁剪机2台、预刺机1台、网胎机2台、坩埚机36台、大圆筒机2台、小圆筒机6台、平板机2台、烘箱1台、连续式烘箱1台、雕刻机1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生产能力达年产3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2.2-1所示。 表2.2-1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功能定位一览表
2.2.1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的产品方案见表2.2-2。 表2.2-2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2.2.2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表2.2-3。 表2.2-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涉及机密,略。 2.2.3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详见表2.2-4。 表2.2-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涉及机密,略。 2.3总平面布置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拟建项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一层设置烘箱、连续式烘箱、网胎机、大圆筒机、平板机和雕刻机,二类设置圆筒机、网胎机、坩埚机、裁剪机、短切机;三楼设置坩埚机和仓库,三楼布局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和危废暂存间。项目厂内各功能分区明确,各自独立,满足贮存、管理需求。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2.4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由市政自来水厂统一供应。 生活用水:项目共有职工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一年工作300天,参照《 (略) 用水定额标准》(DB43T388-2020)用水定额:办公职工用水量按38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3.04m3/d,用水量为912t/a。 喷淋用水: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塔用水。喷淋塔底部配套循环水池(0.2m3),循环量为0.1m3/min,每天损耗1%,则喷淋塔每天需补充新鲜水0.36m3/d(每天工作6小时),年补充新鲜水108m3/a(年工作300天)。喷淋塔循环水定期需要更换,每年更换1次,更换0.2m3,喷淋用水年用量108.2m3/a。喷淋废液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生产车间日常的清理、维护方式一般为干拖、棉布擦拭,不产生地面拖洗用水。 (2)排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排水对象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D300雨水管排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采用管道收集,通过管径为D300污水管排入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韶河。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729.6t/a(2.432m3/d)。 喷淋废水:喷淋塔循环水定期需要更换,此部分废水的更换频率相对较低,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约每年更换1次,每次更换量约0.2t。这部分废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属危险废物,需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3)水平衡图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4-1。 图2.4-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4)通风、防排烟系统 ①空调系统 本项目生产厂房采用分体空调,建筑设计上考虑室外空调机位的设置,预留空调插座,同时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放管。 ②通风系统 对于有排风要求的生产设备设局部机械排风系统: (5)供电 本项目的供电由工业开发区总干线网供给,并由配电室供给各生产区(其余用电场所使用直供电)。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系统,电力供应充足。本项目设有配电间,满足项目生产用电需求,项目年总用电量为40万Kw.h。 (6)储运工程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通过汽车运输至本企业,卸货后存放在原料暂存区,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炭炭复合材料,无危险性,产出后经质检包装存放于成品库。本项目的原料库与生产线共处一车间,以便物料运输和生产组织。 2.5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两班:8:00-16:00;14:00-22:00年工作日计300天。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见下图: 涉及机密,略。 图2.5-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涉及机密,略。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短切粉尘G1、梳理过程产生的纤维絮G2、裁剪粉尘G3、木雕粉尘G4、硬化有机废气G5; 噪声: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废料、废包装物、废弃EVA板、废弃刺针等)和危险废物(喷淋废液、废活性炭)。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拟建项 (略)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经现场勘查,项目北侧为空置标准化厂房,项目西侧为湖南纪? (略) ,该企业为碳纤维生产企业,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项目有机废气经燃烧-喷淋-静电除尘后高空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尘后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项目东侧紧邻莲花路,项目南侧为如意供电所。项目租用空置厂房,无遗留的环境问题,不存在其他环境污染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及达标区判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5 评价基准年筛选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本项 (略) ,依据上述新版大气导则要求,为了解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收集了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报表相关数据。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3.1-1 (略)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 ug/m3
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SO2、NO2、PM10、PM2.5、CO、O3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地属于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 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 3 天的监测数据”。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内 TVOC、TSP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引用《三一(韶山)风力发电机叶片生产园区年产900套风电叶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略) (略) 于2021年5月17日~23日对TVOC开展的连续7天的监测结果以及《亿德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中委托湖南 (略) 于2021 年5月1日~7日对湖南亿 (略) 所在地TSP开展的连续7天的监测结果,其监测点位分别位于本项目南侧约1550m处、南侧约600m处,位于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时间近三年有效,因此引用数据可行。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布点:G1三一(韶山) (略) 所在地(本项目南侧约 1550m 处)、G2湖南亿 (略) 所在地(本项目南侧约 600m 处)。 (2)监测项目:TVOC、TSP。 (3)监测时间和频次:2021年5月17日~23日,TVOC 监测8h均值,2021年5月1日~7日,TSP监测日均值。 (4)分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均按照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5)评价标准: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限值。 (6)评价方法:采用占标率法进行评价。 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3.1-2 监测点位基本项目信息及检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区域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3.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韶河。项目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韶河。根据《 (略) 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韶河该河段水域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环评引用2021年4月立山村断面韶河水质监测的数据。 监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氨氮、BOD5、氰化物、总汞、粪大肠菌群(个/L)、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监测频次:1天,每个监测点一天一次。 数据以及评价结果见表3.2-1。 表3.2-1 地表水监测数据统计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根据上表,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各项水质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3声环境 厂界50m范围内无居民保护目标,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3.4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城镇已建成区,土地利用率高,植被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一般。根据现状勘察,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动植物数量锐减,分布 (略) 绿化带的植被为主。周边未开发的区域内分布的植被多为松散的灌丛、杂草,柑桔等疏林地及蔬菜等农作物。据调?讼钅科兰矍?域内无珍稀、濒危植物及国家法规保护的植物资源,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敏感区。 3.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结合现场调查及工艺分析,本项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作为项目生产场地,目前厂房内周边厂区道路地面均硬化,并按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已建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生活污水排放,不具备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3.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 (略) 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园厂房2#栋。经过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6-1 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3.7废气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有机废气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浓度限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VOCs浓度排放限值。 表3.7-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摘录)
3.8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的场界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3.8-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9废水 营运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 表3.9-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单位:mg/L
3.10固废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韶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总量控制指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不另申请总量指标。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为0.04t/a 根据《关于十大专业示范区建设问题清单(第一批)的反馈意见》, (略)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对产 (略) 重点建设项目库中的项目VOC排放削减替代指标, (略) 予以调剂。 (略) 重点建设项目库,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VOCS 0.04t/a拟 (略) 调剂。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租赁园区已建标准厂房,施工期仅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4.2废气 4.2.1污染源源强核算 项目将木制模具放到针刺机上,把热缩膜包裹在木模上,在EVA板上涂白胶后粘贴在热缩膜上套在木制模具上,项目使用白胶为水基型胶粘剂,主要作用为热塑膜粘贴到EVA板上,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的量极其微小。木模改尺寸(一年约调整5-10次)产生微量粉尘,对纤维丝进行规整短切、裁剪,不进行破碎,短切、裁剪过程中产生微量粉尘,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故本环评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梳理纤维絮和硬化有机废气。 (1)硬化有机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类比同类项目,碳纤维布中含0.5%左右为树脂,在硬化情况下会产生有机废气通过烘箱风机口挥发,本项目按最大挥发量计算,则全挥发VOCS产生量为1.0t/a,本项目共设2台同功率烘箱,年工作时长1800h,产生速率为0.556kg/h,风机风量为3000m3/h(每台烘箱风机风量1500m3/h,合计3000m3/h),产生浓度为185.34mg/m3,根据《 (略) 制造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量测算技术指南》表2可知,活性炭处理效率为80%,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喷淋罐+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总综合处理效率为96%,则排放量为0.04t/a,排放速率为0.022kg/h,风机风量为3000m3/h,则排放浓度为7.34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浓度要求。 (2)梳理纤维絮 将短丝放到网胎机的喂料帘上,经过设备自动梳理铺网形成厚度均匀的网胎层,此过程产生少量的纤维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0.5%,本项目产生微量的纤维絮产生量约0.5t,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为了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建议定期清理收集网。 (3)废气处理设施 根据业主提供废气处理方案:硬化有机废气经喷淋罐+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 (4)废气产生情况汇总 表4.2-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2-2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周边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位于厂界外南侧350m处,硬化有机废气经喷淋罐+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制120mg/m3排放限值要求。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环保措施可行,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2污染源排污口情况 本项目废气硬化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污口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4.2-3 工程排污口情况一览表
4.2.3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本项目废气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2-4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内容和《 (略) VOCs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本次环评建议企业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①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同时保证活性炭等滤料的更换周期。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②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③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 ④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⑤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先于生产工艺设备启动,并同步运行,滞后关闭。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4.3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4.3.1生活污水产生情况 本项劳动定员为80人,年工作300天,80均人不在厂内食宿,参照《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不含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按38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3.04m3/d,用水量为912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729.6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350mg/L、BOD5:180mg/L、NH3-N:25mg/L、SS:200mg/L。 4.3.2废水处置措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外雨水截排沟排至园区雨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表4.3-1 项目废水处理情况一览表
表4.3-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表4.3-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4.3-4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表4.3-5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4.3.3废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所在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项目产生的生 (略) 政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规范化排口排入韶河。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1.2×104m3/d,一期设计处理规模0.6×104m3/d,二期设计处理规模0.6×104m3/d。本项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工程纳污范围,本项目废水排放当日最大量为2.432m3/d,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可接纳本项目废水,故项目废水处理及排放方案可行。目前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规模均值为6000m3/d,余量约3000 m3/d。 本项目排水2.432m3/d,占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余量的0.081%,所占比例很小。本项目排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水质、水量上的冲击。由于污水量小,生活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韶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范围内,项目废水可以顺利接入。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治理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3.4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本项目废水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3-6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自坩埚机、大圆筒机、小圆筒机、平板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7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安装减震垫,同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噪声通过厂房墙壁的隔声,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进行边界噪声评价时,新建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 用厂界噪声本底值加上评价项目贡献值表征工程噪声影响的大小。根据评价项目噪声源有关参数及减噪措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出厂界噪声的贡献值,然后与本底值对数叠加得到预测值。即 预测值=本底值+贡献值 本次环评采用点源模式进行预测。预测公式为: (1)点声源距离衰减模式 dB(A) K个噪声源的合成声级 dB(A) 式中:Lpi――第i个噪声源噪声的距离的衰减值,dB(A); Loi――第i个噪声源的A声级,dB(A); i――第i个噪声源噪声衰减距离,m; roi――距离声源1m处,m; △L――其它环境因素引起的衰减值,dB(A); Lp――K个噪声源衰减值的合成声级,dB(A); K――噪声源个数。 (2)多声源叠加模式 式中:Lo――叠加后总声压级,dB(A); n――声源级数; Li――各声源对某点的声压值。 经计算,生产车间主要噪声设备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后,到达厂界预测值见表4.4-1。 表4.4-1 项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及评价表 单位:LeqdB(A)
各噪声源到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4-2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由上表可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0 dB(A)),且距离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周边分布企业有距离项目西侧20m湖南纪? (略) 二期厂房(未设办公楼)、距项目北侧30m处韶山润 (略) 生产车间,项目东侧为空地,距离项目南侧约80m处为如意供电所办公区。 为进一步防止项目生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建议: ①在设备选型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还必须考虑设备的声学特性(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应与设备出售厂方协商提供配套的降噪措施,本项目二层和三层均布置针刺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震动,设备均安置减震垫,做好减震措施。 ②应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偶发强噪声产生。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头盔或耳套。 ③生产作业时关闭部分门窗,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④在原料和产品等运输车辆途径居民点时严禁鸣号,进入厂内低速行驶; ⑤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适时添加润滑油,减少摩擦噪声。 综上所述,在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投产后再生具体监测计划如下。 表4.4-3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废料、废包装物、废弃EVA板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另有员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①边角废料 本项目在短切、裁剪过程中产生边角废料,建设单位参考同行估算约有0.5%的边角废料,即年产生边角废料约1.5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边角废料代码(309-001-99),交由碳纤维厂回收利用。 ②废弃EVA板 本项目针刺之前使用粘贴了热缩模的EVA板保护木模,针刺后粘贴了热缩模的EVA板,产生量为15.2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废弃EVA板代码(309-002-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③废弃刺针 本项目针刺钝化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产生量为2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废弃刺针代码(309-003-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④废包装材料 原材料入厂和生产成品在包装入库时会产生包装废料,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年产生量为0.5t,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废包装材料代码(309-004-99), (略) 。 ⑤收集废纤维絮 本项目经喷淋室收集纤维絮约0.5t,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代码(309-005-99), (略) 。 (2)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项目处理有机废气0.96t/a,根据工程经验系数可知,每吨活性炭可吸附大约0.26t的有机废气,因此,本项目废气处理所需的活性炭量约为3.7t,本项目设计两级活性炭装置,第一级活性炭设置1.0t活性炭/个装置,第二个活性炭箱里设置1.0t活性炭/个装置,活性炭箱装置建议活性炭更换周期为150天(累计使用天数),因此,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4.96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危险特性T),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废机油:项目生产过程中有少量机加工设备机油产生,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机油,用量为0.2t/a,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同类型行业参考可知,废机油产生量为年用量的5%-10%,本环评以最大量10%计,则一期工程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8-08(危险特性T,I)。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废机油桶:项目生产过程有废机油桶产生,废机油桶其产生量约为0.05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喷淋废液:喷淋塔循环水定期需要更换,此部分废水的更换频率相对较低,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约每年更换1次,每次更换量约0.2t。这部分废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属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最大储存量为4.96t。 (3)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80人(均不住厂),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kg/d,12t/a。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按时清运。 表4.5-1 项目运营期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表4.5-2 危险废物汇总样表
本环评建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独立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中危险废物堆放区域必须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分类堆放,设标识牌,并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堆放区地面硬化、铺设防渗层,加强堆放区的防雨和防渗漏措施,以免其随雨水渗漏而造成地下水体的污染。同时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转运、处理台账制度。厂内严禁自行焚烧各类固废。 厂区设置1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要求如下: ①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要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措施;并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存放管理,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内,不散乱堆放。 ②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在醒目处设置一个标志牌。固废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2-1995)规定制作。 ③企业应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暂存间,进行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禁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④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检查维护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固废暂存间的固废应及时处置,不得停留较长时间。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各类固废。 ⑤车间地面应收*干净,各工段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收集,不得外溢,及时转运。废弃物转运时,运输车辆需密闭,严禁泄漏。 企业拟在厂内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8m2,并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避免二次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①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19)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废暂存间采取基础防渗层为0.5m粘土层,上铺2mm厚度高密度聚*烯膜,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涂防腐防渗涂层,并在周边设置围堰,在围堰内涂环氧树脂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贮存装置分类放置,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在危废间门口设置危废警示标志,由专人管理,设置严格的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废暂存间。 ②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③暂存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 ④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短。 ⑤暂存间必须按《环境保护区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⑥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3年。 由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可实现固废的零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6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有危险废物,项目原材料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几率极小。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表C.1行业及生产工艺(M),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中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附录A,其中危险废物属于突发环境风险物质。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贮存量及其临界量如下表。 表4.6-1 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贮存量及其临界量一览表
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项目环境分析识别情况见下表。 表4.6-2 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表
项目营运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废活性炭。通过风险源辨识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贮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对人员伤害影响最大、潜在风险最高的风险主要是危废的泄漏以及泄漏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和消防废水)。具体防范措施如下: ①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②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③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⑤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⑥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真空泵油的出入库要有专人登记。尽量减少气体瓶在厂区内的储存量。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⑧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表4.6-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硬化有机废气 | VOCS | 喷淋罐+二级活性炭箱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梳理纤维絮 | 纤维絮 | 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 | 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SS、NH3-N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 ||||||||||||||||||||||||||||||||||||||||||||||||||||||||||||||||||||||||||||||||||||||||||||||||||||||||||||||||||||||||||||||||||
声环境 | 生产厂房 | 各类生产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收集桶 | 不外排 | ||||||||||||||||||||||||||||||||||||||||||||||||||||||||||||||||||||||||||||||||||||||||||||||||||||||||||||||||||||||||||||||||||
一般工业固废 | 边角废料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综合利用,不外排 | |||||||||||||||||||||||||||||||||||||||||||||||||||||||||||||||||||||||||||||||||||||||||||||||||||||||||||||||||||||||||||||||||||
废弃EVA板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
废纤维絮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
废弃刺针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
废包装材料 | 收集暂存后外售 |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喷淋废液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3)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 |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租赁园区已建标准厂房,施工期仅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②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③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⑤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⑥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真空泵油的出入库要有专人登记。尽量减少气体瓶在厂区内的储存量。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⑧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项目监测计划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5-1 项目监测计划表
2、环保设施要求 表5-2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废水、大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进行自主验收整改。 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进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见5-3。 表5-3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
4、管理要求 ①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②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③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⑤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⑥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真空泵油的出入库要有专人登记。尽量减少气体瓶在厂区内的储存量。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⑧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六、结论
项目与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选址合理可行,平面布置合理。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评要求,无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运营期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场址选择合理;在运营过程中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产生的环境影响满足相应环评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有功能。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VOCS | / | / | / | 0.04 | / | 0.04 | +0.04 |
废水 | COD | / | / | / | 0.1824 | / | 0.1824 | +0.1824 |
BOD5 | / | / | / | 0.1094 | / | 0.1094 | +0.1094 | |
SS | / | / | / | 0.0730 | / | 0.0730 | +0.0730 | |
NH3-N | / | / | / | 0.0146 | / | 0.0146 | +0.0146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 | / | / | 12.0 | / | 12.0 | +12.0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边角废料 | / | / | / | 1.5 | / | 1.5 | +1.5 |
废弃EVA板 | / | / | / | 15.2 | / | 15.2 | +15.2 | |
废弃刺针 | / | / | / | 2.0 | / | 2.0 | +2.0 | |
收集废纤维絮 | / | / | / | 0.5 | / | 0.5 | +0.5 | |
废包装材料 | / | / | / | 0.5 | / | 0.5 | +0.5 |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 | / | / | / | 4.96 | / | 4.96 | +4.96 |
喷淋废液 | / | / | / | 0.2 | / | 0.2 | +0.2 | |
废机油 | / | / | / | 0.02 | / | 0.02 | +0.02 | |
废机油桶 | / | / | / | 0.05 | / | 0.05 | +0.05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