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普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各类智能电动工具、自动化智能制造设备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普林普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各类智能电动工具、自动化智能制造设备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普林普望(苏州) (略) 建设各类智能电动工具、自动化智能制造设备项目(第一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普林普望(苏州) (略) 建设各类智能电动工具、自动化智能制造设备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普林普望(苏州) (略)

建设概况: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年产高档刀组70万套、高档刀片1000万套。

本项目第一阶段员工140人,一班制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年工作24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盐雾试验用水、去毛刺用水、砂带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清洗剂配置用水进入清洗废液作为危废收集处理。员工生活污水(含隔油处理后的食堂污水) (略) 高铁新城污水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元和塘。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第一阶段6台激光切割机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台烟尘过滤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1排放,2台激光切割机及2台喷砂机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至一套烟尘过滤箱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2排放;焊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P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针对以上未收集到废气以及其他无组织外排的废气,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激光切割机、剪板机、磨床、全自动冲压线、车床、数控机床、磨齿机、焊齿机、喷砂机、砂带机、激光打标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80dB(A),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包装桶,委托资质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一般废包材、废金刚砂、废钼丝作为一般工业固废 (略) ,餐厨垃圾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日产日清。

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100平方米。危废暂存区面积为30平方米,地面设置防腐材料,配备防泄漏托盘和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仓库和暂存区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并签有危废处置协议及转移联单。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证编号*MA1XARKP9L001Y(有效期 2023-03-22 至 2028-03-21)。

(2)以车间边界起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现场调查和验收监测,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医用临床检验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项目有机废气的收集,定期更换符合碘值要求的活性炭,同时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设,完成运行及污染防治措施的风险辨识,确保安全、达标运行。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05月16日—2023年06月1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普林普望(苏州) (略)

地址: (略) 相城区渭塘镇玉盘路699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普林普望(苏州) (略) 建设各类智能电动工具、自动化智能制造设备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dfn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普林普望(苏州) (略) 建设各类智能电动工具、自动化智能制造设备项目(第一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普林普望(苏州) (略) 建设各类智能电动工具、自动化智能制造设备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普林普望(苏州) (略)

建设概况: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年产高档刀组70万套、高档刀片1000万套。

本项目第一阶段员工140人,一班制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年工作24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盐雾试验用水、去毛刺用水、砂带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清洗剂配置用水进入清洗废液作为危废收集处理。员工生活污水(含隔油处理后的食堂污水) (略) 高铁新城污水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元和塘。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第一阶段6台激光切割机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台烟尘过滤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1排放,2台激光切割机及2台喷砂机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至一套烟尘过滤箱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2排放;焊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P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针对以上未收集到废气以及其他无组织外排的废气,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激光切割机、剪板机、磨床、全自动冲压线、车床、数控机床、磨齿机、焊齿机、喷砂机、砂带机、激光打标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80dB(A),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包装桶,委托资质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一般废包材、废金刚砂、废钼丝作为一般工业固废 (略) ,餐厨垃圾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日产日清。

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100平方米。危废暂存区面积为30平方米,地面设置防腐材料,配备防泄漏托盘和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仓库和暂存区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并签有危废处置协议及转移联单。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证编号*MA1XARKP9L001Y(有效期 2023-03-22 至 2028-03-21)。

(2)以车间边界起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现场调查和验收监测,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医用临床检验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项目有机废气的收集,定期更换符合碘值要求的活性炭,同时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设,完成运行及污染防治措施的风险辨识,确保安全、达标运行。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05月16日—2023年06月1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普林普望(苏州) (略)

地址: (略) 相城区渭塘镇玉盘路699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普林普望(苏州) (略) 建设各类智能电动工具、自动化智能制造设备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dfn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