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3日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张从彬
电 话: 0830-*
地 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C8071X9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奉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20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纳溪区天仙镇银罗村二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256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8000平方米,食堂和报告厅2000平方米,男生宿舍1500平方米,教师宿舍1500平方米,女生宿舍1500平方米,水泵房和消防水池250平方米,大门250平方米及道路、校园绿化、运动场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料场设蓬、运输加盖篷布、出场汽车轮胎清洗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经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厨房油烟通过烟囱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医务室废水、酸碱中和及絮凝沉淀池处理后达标的实验废水、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经化粪池收集 (略) 政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送入指定地点堆放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经垃圾房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统一清运;纯水制备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回收;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试剂瓶、溶液配制废液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6/13 | |
有效期自 | 2023/6/13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8HY124J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星宇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 (略) 包装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2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 (略) 包装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泸 (略) 包装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天路一段11号1号楼3层1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赁泸州惠兴 (略) 厂房面积为 3919.01平方米,建设5条包装盒生产线,达到年加工400万个包装盒的加工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及时清扫场地,适当洒水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加强通风,生产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预 (略) 政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渣场统一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废胶水桶、废胶水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纸板和废次品、废包装材外售当地废品收购站。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泸 (略) 包装盒加工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6/13 | |
有效期自 | 2023/6/13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3日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张从彬
电 话: 0830-*
地 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C8071X9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奉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20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纳溪区天仙镇银罗村二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256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8000平方米,食堂和报告厅2000平方米,男生宿舍1500平方米,教师宿舍1500平方米,女生宿舍1500平方米,水泵房和消防水池250平方米,大门250平方米及道路、校园绿化、运动场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料场设蓬、运输加盖篷布、出场汽车轮胎清洗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经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厨房油烟通过烟囱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医务室废水、酸碱中和及絮凝沉淀池处理后达标的实验废水、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经化粪池收集 (略) 政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送入指定地点堆放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经垃圾房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统一清运;纯水制备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回收;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试剂瓶、溶液配制废液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 (略) 纳溪区天仙镇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6/13 | |
有效期自 | 2023/6/13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8HY124J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星宇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 (略) 包装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2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 (略) 包装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泸 (略) 包装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天路一段11号1号楼3层1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赁泸州惠兴 (略) 厂房面积为 3919.01平方米,建设5条包装盒生产线,达到年加工400万个包装盒的加工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及时清扫场地,适当洒水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加强通风,生产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预 (略) 政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渣场统一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废胶水桶、废胶水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纸板和废次品、废包装材外售当地废品收购站。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泸 (略) 包装盒加工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6/13 | |
有效期自 | 2023/6/13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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