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球形介孔氟处理二氧化硅和重防腐涂料及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高纯球形介孔氟处理二氧化硅和重防腐涂料及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高纯球形介孔氟处理二氧化硅和重防腐涂料及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高纯球形介孔氟处理二氧化硅和重防腐涂料及树脂建设项 (略) 会昌县会昌工业园区九二氟盐化工基地,占地面积约22.83亩,总投资80000万元。新建*类车间、*类仓库、储罐区、消防循环水池、应急池、污水处理区等生产及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5208平方米。购置全自动反应釜、电子数控混合釜、高速分散机、混料机、纳米卧式研磨机、数控球磨机、全自动离心机、真空上料机、去离子水装置、激光粒度仪、高温热重分析仪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高纯球形介孔氟处理二氧化硅、10000吨重防腐涂料及树脂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柴晓华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赣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50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 (略) 联系人:黄华平
联系电话:*E-mail:*@*q.com
地址: (略) 章贡区兴国路18号财智广场(赣州书城)A栋商业A130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3日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高纯球形介孔氟处理二氧化硅和重防腐涂料及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高纯球形介孔氟处理二氧化硅和重防腐涂料及树脂建设项 (略) 会昌县会昌工业园区九二氟盐化工基地,占地面积约22.83亩,总投资80000万元。新建*类车间、*类仓库、储罐区、消防循环水池、应急池、污水处理区等生产及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5208平方米。购置全自动反应釜、电子数控混合釜、高速分散机、混料机、纳米卧式研磨机、数控球磨机、全自动离心机、真空上料机、去离子水装置、激光粒度仪、高温热重分析仪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高纯球形介孔氟处理二氧化硅、10000吨重防腐涂料及树脂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柴晓华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赣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50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 (略) 联系人:黄华平
联系电话:*E-mail:*@*q.com
地址: (略) 章贡区兴国路18号财智广场(赣州书城)A栋商业A130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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