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事项审查结果公示的公告
关于行政事项审查结果公示的公告
现将会议研究通过的下列审查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未能依法行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厅将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行政事项办理的问题,将按正常程序办理。
一、公示事项
(一) (略) 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G244线庆阳过境段工程
(二)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清水县白驼镇东沟河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及加工项目
2.清水县红堡镇磨石沟玄武岩石料矿生产项目
3.清水县黄门镇高品质绿色机制砂石骨料项目
4.崇信县枣林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5.甘肃定西渭河源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6.国家电投清水50MW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
7.清源平凉崆峒区150兆瓦农林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8.三峡能源张家川二期50MW风电建设项目
9. (略) 城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
10.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三) (略) 建设实施方案用地
1. (略) 20 (略) 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安宁区第7批次建设用地
2. (略) 20 (略) 建设实施方案城关区第12批次建设用地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8日
现将会议研究通过的下列审查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未能依法行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厅将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行政事项办理的问题,将按正常程序办理。
一、公示事项
(一) (略) 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G244线庆阳过境段工程
(二)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清水县白驼镇东沟河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及加工项目
2.清水县红堡镇磨石沟玄武岩石料矿生产项目
3.清水县黄门镇高品质绿色机制砂石骨料项目
4.崇信县枣林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5.甘肃定西渭河源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6.国家电投清水50MW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
7.清源平凉崆峒区150兆瓦农林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8.三峡能源张家川二期50MW风电建设项目
9. (略) 城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
10.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三) (略) 建设实施方案用地
1. (略) 20 (略) 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安宁区第7批次建设用地
2. (略) 20 (略) 建设实施方案城关区第12批次建设用地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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