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事项审查结果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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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事项审查结果公示的公告

现将会议研究通过的下列审查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未能依法行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厅将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行政事项办理的问题,将按正常程序办理。

一、公示事项

(一) (略) 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G244线庆阳过境段工程

(二)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清水县白驼镇东沟河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及加工项目

2.清水县红堡镇磨石沟玄武岩石料矿生产项目

3.清水县黄门镇高品质绿色机制砂石骨料项目

4.崇信县枣林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5.甘肃定西渭河源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6.国家电投清水50MW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

7.清源平凉崆峒区150兆瓦农林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8.三峡能源张家川二期50MW风电建设项目

9. (略) 城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

10.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三) (略) 建设实施方案用地

1. (略) 20 (略) 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安宁区第7批次建设用地

2. (略) 20 (略) 建设实施方案城关区第12批次建设用地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8日

现将会议研究通过的下列审查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未能依法行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厅将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行政事项办理的问题,将按正常程序办理。

一、公示事项

(一) (略) 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G244线庆阳过境段工程

(二)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1.清水县白驼镇东沟河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及加工项目

2.清水县红堡镇磨石沟玄武岩石料矿生产项目

3.清水县黄门镇高品质绿色机制砂石骨料项目

4.崇信县枣林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5.甘肃定西渭河源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6.国家电投清水50MW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

7.清源平凉崆峒区150兆瓦农林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8.三峡能源张家川二期50MW风电建设项目

9. (略) 城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

10.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三) (略) 建设实施方案用地

1. (略) 20 (略) 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安宁区第7批次建设用地

2. (略) 20 (略) 建设实施方案城关区第12批次建设用地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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