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二通厂东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项目一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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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二通厂东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项目一建设方案

丰台(2022)14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 (略) 新建商品住宅 (略) 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2规自(丰)建字0042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5827.8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55827.84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5071.66平方米,共分 1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丰台 (略) 口, 四至范围: 东至 规划居住用地边界 ,南至 规划张仪村东四路 ,西至 规划张仪村东五路 ,北至 规划张仪村东二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2年 12月 15日 至 2025年 10月 31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5827.8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55827.8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5071.66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 355.87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三层;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475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块中部; 社区助残服务中心、 288.63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二层、三层; 存自行车处、 626.70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一层; 存自行车处、 635.84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一层; 存自行车处、 865.66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一层; 小型商服(便利店)、 22.47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托老所、 816.28平方米、建设位置: A2#楼; 老年活动场站、 255.87平方米、建设位置: A2#楼首层; 居民汽车场库、 6136.44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汽车库; 居民汽车场库、 19632.74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汽车库;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块南侧; 社区卫生服务站、 126.09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再生资源回收站、 8.23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其他商业服务、 870.15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二层、三层; 物业服务用房、 159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二层; 菜市场、 80.35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块北侧。
(略) 政公用基础设施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30.81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A1楼地下夹层; 固定通信机房、 58.4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A1#楼地下夹层;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4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块南侧; 固定通讯设备间、 建设位置: 设置于楼座地下一层,结合弱电室设置;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建设位置: 设置于楼座地下一层,结合弱电室设置; 配电室(1#低基)、 158.87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32平方米、建设位置: 楼前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下凹式绿地、 建设位置: 绿地中至少50%的面积设置下凹式绿地; 透水铺装、 建设位置: 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电缆分界室、 39.78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雨水调蓄设施、 用地面积 198平方米、建设位置: 3#楼南侧,幼儿园地块南侧; 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 271.28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公共厕所、 88.47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热力站、 218.26平方米、建设位置: 3#楼地下二层; 有线电视机房、 49.83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A1#楼地下夹层; 配电室(2#低基)、 196.82平方米、建设位置: A2#楼首层; 配电室(高基)、 380.71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汽车库内。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2年12月15日至 2025年10月3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2#住宅楼、A2#配套公建、幼儿园、2#化粪池、1#门卫、2#门卫、幼儿园(门卫)、1#化粪池、地下汽车库、1#住宅楼、1#雨水调蓄设施、2#雨水调蓄设施、3#化粪池、幼儿园围墙、A1#配套公建、3#住宅楼应与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社区助残服务中心、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小型商服(便利店)、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居民汽车场库、居民汽车场库、再生资源回收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其他商业服务、物业服务用房、菜市场、出租汽车站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固定通信机房、燃气调压柜(箱)、固定通讯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配电室(1#低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电缆分界室、雨水调蓄设施、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公共厕所、热力站、有线电视机房、配电室(2#低基)、配电室(高基)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1:东至规划居住用地边界,南至规划张仪村东七路,西至规划张仪村东五路,北至规划张仪村东二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 各个方向方向 2000米范围内 无墓地 ,无化工厂 ,无垃圾场;

建设单位:北京首钢 (略)


2022年11月16日

丰台(2022)14号


本项目建设方案执行《 (略) 新建商品住宅 (略) 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 2022规自(丰)建字0042号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建筑面积 *.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5827.8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55827.84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5071.66平方米,共分 1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 丰台 (略) 口, 四至范围: 东至 规划居住用地边界 ,南至 规划张仪村东四路 ,西至 规划张仪村东五路 ,北至 规划张仪村东二路
计划建设时间为 2022年 12月 15日 至 2025年 10月 31日。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55827.84平方米(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 55827.8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 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 45071.66平方米。
本期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 355.87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三层; 室外运动场地、 用地面积 475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块中部; 社区助残服务中心、 288.63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二层、三层; 存自行车处、 626.70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一层; 存自行车处、 635.84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一层; 存自行车处、 865.66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一层; 小型商服(便利店)、 22.47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托老所、 816.28平方米、建设位置: A2#楼; 老年活动场站、 255.87平方米、建设位置: A2#楼首层; 居民汽车场库、 6136.44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汽车库; 居民汽车场库、 19632.74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汽车库; 再生资源回收点、 用地面积 6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块南侧; 社区卫生服务站、 126.09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再生资源回收站、 8.23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其他商业服务、 870.15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二层、三层; 物业服务用房、 159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二层; 菜市场、 80.35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出租汽车站、 用地面积 50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块北侧。
(略) 政公用基础设施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30.81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A1楼地下夹层; 固定通信机房、 58.46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A1#楼地下夹层; 燃气调压柜(箱)、 用地面积 4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块南侧; 固定通讯设备间、 建设位置: 设置于楼座地下一层,结合弱电室设置;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建设位置: 设置于楼座地下一层,结合弱电室设置; 配电室(1#低基)、 158.87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用地面积 32平方米、建设位置: 楼前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下凹式绿地、 建设位置: 绿地中至少50%的面积设置下凹式绿地; 透水铺装、 建设位置: 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电缆分界室、 39.78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雨水调蓄设施、 用地面积 198平方米、建设位置: 3#楼南侧,幼儿园地块南侧; 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 271.28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公共厕所、 88.47平方米、建设位置: A1#楼首层; 热力站、 218.26平方米、建设位置: 3#楼地下二层; 有线电视机房、 49.83平方米、建设位置: 设置于A1#楼地下夹层; 配电室(2#低基)、 196.82平方米、建设位置: A2#楼首层; 配电室(高基)、 380.71平方米、建设位置: 地下汽车库内。
本期代征道路用地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本期代征绿化 /、 /平方米、建设位置 /。
计划建设时间: 2022年12月15日至 2025年10月31日。


三、建设时序

1.一期项目
2#住宅楼、A2#配套公建、幼儿园、2#化粪池、1#门卫、2#门卫、幼儿园(门卫)、1#化粪池、地下汽车库、1#住宅楼、1#雨水调蓄设施、2#雨水调蓄设施、3#化粪池、幼儿园围墙、A1#配套公建、3#住宅楼应与 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社区助残服务中心、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存自行车处、小型商服(便利店)、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居民汽车场库、居民汽车场库、再生资源回收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其他商业服务、物业服务用房、菜市场、出租汽车站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固定通信机房、燃气调压柜(箱)、固定通讯设备间、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配电室(1#低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电缆分界室、雨水调蓄设施、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公共厕所、热力站、有线电视机房、配电室(2#低基)、配电室(高基)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化。


四、物业管理区域

本居住小区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具体范围 1:东至规划居住用地边界,南至规划张仪村东七路,西至规划张仪村东五路,北至规划张仪村东二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 各个方向方向 2000米范围内 无墓地 ,无化工厂 ,无垃圾场;

建设单位:北京首钢 (略)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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