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众CPC供应商园JIS区 |
建设单位 |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拟投资1150万元,在现有场地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并新增喷胶等设备建设年产20万套MR系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扩建工程无生产废水,只有少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达标排放的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新增2座喷胶台(2台手工喷胶机)、2台自动喷胶机产生的喷胶废气、新增1台烘道喷胶固化废气、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少量的注塑及热铆焊接废气。 喷胶及固化工序将产生有机废气,喷胶台及烘道上方拟接收集管道,进入新增的一套两级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尾气由新增的1座15m排气筒(DA0012)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VOCs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限值。 本项目新增1台火焰处理设备,燃料采用天燃气,天燃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次注塑不新增注塑机,依托现有注塑设备,新增1台热压机、2台热铆焊机。根据对现有厂区注塑工艺进行调查,注塑机上方有行车来回往复运动,注塑机的前后左右都有相应的附属设施(取件区、换模台、供料平台等),如对注塑机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处理,会直接影响注塑机的工艺并使生产无法正常运行。因此,考虑到注塑机工艺过程的特殊性,注塑废气无法有组织收集,只能通过厂房屋顶的现有的48台低噪机械通风风机抽排出,排放高度约10m。 热压及焊接设备较为分散且具有流动性,热铆焊焊接过程为热风熔化粘接,焊接时温度不高,接触时间短、接触面积小,VOCs产生量极少,无组织逸散在厂房内,通过厂房屋顶的48台机械通风风机抽排出,排放高度约10m。 厂界无组织VOCs参照《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标准,厂房外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浓度限值标准,火焰处理产生的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不新增动力设备,新增噪声设备为火焰处理设备、喷胶机、焊机等,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塑料边角料不自行破碎处理,与废面料、皮革以及密封桶装的废胶水废胶渣一起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袋装废包装材料先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原材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废胶水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油水混合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沾有废润滑油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13日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众CPC供应商园JIS区 |
建设单位 |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拟投资1150万元,在现有场地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并新增喷胶等设备建设年产20万套MR系列汽车内饰件扩建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扩建工程无生产废水,只有少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达标排放的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新增2座喷胶台(2台手工喷胶机)、2台自动喷胶机产生的喷胶废气、新增1台烘道喷胶固化废气、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少量的注塑及热铆焊接废气。 喷胶及固化工序将产生有机废气,喷胶台及烘道上方拟接收集管道,进入新增的一套两级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尾气由新增的1座15m排气筒(DA0012)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VOCs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限值。 本项目新增1台火焰处理设备,燃料采用天燃气,天燃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次注塑不新增注塑机,依托现有注塑设备,新增1台热压机、2台热铆焊机。根据对现有厂区注塑工艺进行调查,注塑机上方有行车来回往复运动,注塑机的前后左右都有相应的附属设施(取件区、换模台、供料平台等),如对注塑机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处理,会直接影响注塑机的工艺并使生产无法正常运行。因此,考虑到注塑机工艺过程的特殊性,注塑废气无法有组织收集,只能通过厂房屋顶的现有的48台低噪机械通风风机抽排出,排放高度约10m。 热压及焊接设备较为分散且具有流动性,热铆焊焊接过程为热风熔化粘接,焊接时温度不高,接触时间短、接触面积小,VOCs产生量极少,无组织逸散在厂房内,通过厂房屋顶的48台机械通风风机抽排出,排放高度约10m。 厂界无组织VOCs参照《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标准,厂房外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浓度限值标准,火焰处理产生的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不新增动力设备,新增噪声设备为火焰处理设备、喷胶机、焊机等,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塑料边角料不自行破碎处理,与废面料、皮革以及密封桶装的废胶水废胶渣一起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袋装废包装材料先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原材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废胶水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油水混合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沾有废润滑油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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