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新铺镇东陂村路面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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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新铺镇东陂村路面提升改造工程

新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新铺镇东陂村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蕉岭县实施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 (略) 对口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蕉府函〔2022〕147号),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蕉岭县新铺镇东陂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对新铺镇东陂村县道X971(长5000米)、乡道Y185(长2568米)进行提升改造:县道清除维修旧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防护加固、一般边坡防护加固、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沟、挡土墙、圆管涵,乡道扩宽路基工程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658.5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69.07万元,工程监理费17.07万元,设计文件审查费0.39万元,竣工验收试验检测费3.02万元,工程测量费2.62万元,工程设计费27.03万元,招标文件及标底编制费3.13万元,工程保险费2.27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2.57万元,预备费31.35万元。资金筹措:上级拨款400万元,不足部分镇级自筹。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新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新铺镇东陂村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蕉岭县实施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 (略) 对口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蕉府函〔2022〕147号),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蕉岭县新铺镇东陂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对新铺镇东陂村县道X971(长5000米)、乡道Y185(长2568米)进行提升改造:县道清除维修旧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防护加固、一般边坡防护加固、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沟、挡土墙、圆管涵,乡道扩宽路基工程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658.5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69.07万元,工程监理费17.07万元,设计文件审查费0.39万元,竣工验收试验检测费3.02万元,工程测量费2.62万元,工程设计费27.03万元,招标文件及标底编制费3.13万元,工程保险费2.27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2.57万元,预备费31.35万元。资金筹措:上级拨款400万元,不足部分镇级自筹。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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