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3〕29号关于重新审批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3〕29号关于重新审批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3〕29号
关于重新审批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殡葬管理所: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宁明县敬安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殡所报〔2023〕8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根据《关于宁明县敬安公墓建设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宁发改字〔2022〕170号),已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修改调整,为加快项目建设完成任务,现重新批复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019-*-79-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宁明县亭亮镇华侨农场渠阳分场绿荷岭。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95.12亩,其中服务区及建设用地4.12亩,公益性墓区及道路用地32亩,经营性墓区及建设内容59亩。建设墓位7.28万个,其中墓碑位2.28万个,墓格位5万个。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墓碑位2.28万个、塔陵14层约6868㎡建5万个格位、仿古办公楼约300㎡、幕区水泥道路约8000㎡、骨灰临时存放楼125㎡、职工宿舍楼1017㎡、风雨桥1座、广场1个、悼念堂2个约80㎡、公厕2个共88㎡、石料加工场1个约350㎡、假山景点1座、变压房15㎡、抽水房15㎡、凉亭8座、休闲长廊2个共80㎡、停车场约2000㎡、办公区和墓区及道路等绿化面积约6780㎡。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909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3499.7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298.71万元,基本预备费2143.87元,建设贷款利息152.50。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县 (略) 自筹。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请照建设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批复后,原可研批复宁发改投资〔2020〕44号作废。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调整,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 |||||
设计 | √ | √ | √ | 696.47 | |||||
建安工程 | √ | √ | √ | 23194.63 | |||||
监 理 | √ | √ | √ | 421.75 | |||||
设备 | √ | √ | √ | 305.51 | |||||
其他 | √ | 4362.25 | |||||||
情况说明: 依照2018年3月8日发布中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发改革委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该项目建装工程必须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不采用招投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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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3〕29号
关于重新审批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殡葬管理所: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宁明县敬安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殡所报〔2023〕8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根据《关于宁明县敬安公墓建设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宁发改字〔2022〕170号),已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修改调整,为加快项目建设完成任务,现重新批复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019-*-79-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宁明县亭亮镇华侨农场渠阳分场绿荷岭。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95.12亩,其中服务区及建设用地4.12亩,公益性墓区及道路用地32亩,经营性墓区及建设内容59亩。建设墓位7.28万个,其中墓碑位2.28万个,墓格位5万个。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墓碑位2.28万个、塔陵14层约6868㎡建5万个格位、仿古办公楼约300㎡、幕区水泥道路约8000㎡、骨灰临时存放楼125㎡、职工宿舍楼1017㎡、风雨桥1座、广场1个、悼念堂2个约80㎡、公厕2个共88㎡、石料加工场1个约350㎡、假山景点1座、变压房15㎡、抽水房15㎡、凉亭8座、休闲长廊2个共80㎡、停车场约2000㎡、办公区和墓区及道路等绿化面积约6780㎡。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909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3499.7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298.71万元,基本预备费2143.87元,建设贷款利息152.50。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县 (略) 自筹。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请照建设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批复后,原可研批复宁发改投资〔2020〕44号作废。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调整,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宁明县敬安公墓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 |||||
设计 | √ | √ | √ | 696.47 | |||||
建安工程 | √ | √ | √ | 23194.63 | |||||
监 理 | √ | √ | √ | 421.75 | |||||
设备 | √ | √ | √ | 305.51 | |||||
其他 | √ | 4362.25 | |||||||
情况说明: 依照2018年3月8日发布中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发改革委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该项目建装工程必须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不采用招投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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