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387板埠至溪尾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
Y387板埠至溪尾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定南县 (略) Y387板埠至溪尾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局(长征大道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Y387板埠至溪尾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 | 定南县岿美山镇境内 | 定南县 (略) | 江西美 (略) | 项目属于改建,是“十三五”全国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之一,位于定南县岿美山旅游区东侧,规划为等级公路;项目串联沿线景区景点,改善出行条件,优化区域旅游环境,促进休闲旅游服务业发展。 项目公路全长13.524km,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绿化、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交通标志牌、护栏、端头、标线、里程碑、百米桩、界碑、轮廓标)等,由A、B两段T型相接;A段路线长7.274公里,建设小桥1座、中桥2座、涵洞36道,起点于岿美山镇三亨村与X301相接、桩号AK0+000,终点于洋前坝水库坝顶、桩号AK7+274.343;B段路线长6.25公里,建设小桥、中桥各1座、涵洞34道,起点于岿美山桥头、桩号BK0+000,终点于岿美山镇营场水库、桩号BK6+254.509。全线除A段中的AK5+260~AK7+274.343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外,其余路段均为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项目设置1处弃土场。 项目总占地32.14hm2(永久20.64hm2,临时11.50hm2),不占用基本农田及公益林;总挖填方54.077万m3(挖方34.65万m3,填方19.427万m3),土石方平衡调配后,无借土,产生弃方15.223万m3。项目建设总投资7692.15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6.5%。 |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现已开通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已经对该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赣定环免行罚[2022]3号);项 (略) 人民政府增列的东江源头保护区范围,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穿越生态红线(不属自然保护地核心区)9.21km,占用生态红线7.8285公顷,符合《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和《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林业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发[2022]2号)文件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继续做好项目生态恢复和保持,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完善绿化工程,科学合理植草、灌 木、乔木等立体绿化格局,植物恢复选择当地适生的乡土植物,恢复临时占地原生态。做好路面、路基、安全限速禁鸣提示标志的维护保养,保护路基,确保护坡植草成活,杜绝水土流失和路面径流污染地表水;加强行驶车辆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超限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上路,圩镇和生态敏感目标路段禁鸣。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无废水外排,定期清扫路面,加强交通管理,控制车速,杜绝交通事故引发的地表水污染;作好车辆疏导保障行车安全,防止、降低车辆事故;定期检查清理路边沟、径流排泄设施等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设施畅通和雨水收集系统良好;关键路段及村镇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交通顺畅,减少堵车;禁止尾气超标和漏油、漏料车辆上路,严密关注危险品车辆安全通过;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如化肥、农药等车辆,需加盖蓬布;加强路侧绿化管理,种植能吸附汽车尾气的乔木、灌木等树种或草坪;保持路面清洁,干燥及大风时路面洒水,防止杨尘飞扬;运行期汽车尾气须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2013)中第五阶段(国Ⅴ)要求、《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2016)中第六阶段(国Ⅵ)要求,及《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622-2007)中相关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土地规划布局,控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大型车夜间超速行驶;落实路面损坏修复保持路面平整度和绿化带养护措施;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加强道路法规宣传,禁止司乘、行人乱丢垃圾,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回收利用,其它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理厂处理。项目垃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防护器材;加强防撞护栏和桥梁事故池维护保养,确保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桥梁两侧事故池等设施的有效性,对危险品运输全程监控。 (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声环境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若项目噪声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治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定南县 (略) Y387板埠至溪尾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局(长征大道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Y387板埠至溪尾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 | 定南县岿美山镇境内 | 定南县 (略) | 江西美 (略) | 项目属于改建,是“十三五”全国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之一,位于定南县岿美山旅游区东侧,规划为等级公路;项目串联沿线景区景点,改善出行条件,优化区域旅游环境,促进休闲旅游服务业发展。 项目公路全长13.524km,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绿化、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交通标志牌、护栏、端头、标线、里程碑、百米桩、界碑、轮廓标)等,由A、B两段T型相接;A段路线长7.274公里,建设小桥1座、中桥2座、涵洞36道,起点于岿美山镇三亨村与X301相接、桩号AK0+000,终点于洋前坝水库坝顶、桩号AK7+274.343;B段路线长6.25公里,建设小桥、中桥各1座、涵洞34道,起点于岿美山桥头、桩号BK0+000,终点于岿美山镇营场水库、桩号BK6+254.509。全线除A段中的AK5+260~AK7+274.343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外,其余路段均为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项目设置1处弃土场。 项目总占地32.14hm2(永久20.64hm2,临时11.50hm2),不占用基本农田及公益林;总挖填方54.077万m3(挖方34.65万m3,填方19.427万m3),土石方平衡调配后,无借土,产生弃方15.223万m3。项目建设总投资7692.15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6.5%。 |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现已开通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已经对该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赣定环免行罚[2022]3号);项 (略) 人民政府增列的东江源头保护区范围,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穿越生态红线(不属自然保护地核心区)9.21km,占用生态红线7.8285公顷,符合《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和《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林业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发[2022]2号)文件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继续做好项目生态恢复和保持,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完善绿化工程,科学合理植草、灌 木、乔木等立体绿化格局,植物恢复选择当地适生的乡土植物,恢复临时占地原生态。做好路面、路基、安全限速禁鸣提示标志的维护保养,保护路基,确保护坡植草成活,杜绝水土流失和路面径流污染地表水;加强行驶车辆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超限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上路,圩镇和生态敏感目标路段禁鸣。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无废水外排,定期清扫路面,加强交通管理,控制车速,杜绝交通事故引发的地表水污染;作好车辆疏导保障行车安全,防止、降低车辆事故;定期检查清理路边沟、径流排泄设施等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设施畅通和雨水收集系统良好;关键路段及村镇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交通顺畅,减少堵车;禁止尾气超标和漏油、漏料车辆上路,严密关注危险品车辆安全通过;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如化肥、农药等车辆,需加盖蓬布;加强路侧绿化管理,种植能吸附汽车尾气的乔木、灌木等树种或草坪;保持路面清洁,干燥及大风时路面洒水,防止杨尘飞扬;运行期汽车尾气须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2013)中第五阶段(国Ⅴ)要求、《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2016)中第六阶段(国Ⅵ)要求,及《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622-2007)中相关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土地规划布局,控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大型车夜间超速行驶;落实路面损坏修复保持路面平整度和绿化带养护措施;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加强道路法规宣传,禁止司乘、行人乱丢垃圾,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回收利用,其它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理厂处理。项目垃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防护器材;加强防撞护栏和桥梁事故池维护保养,确保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桥梁两侧事故池等设施的有效性,对危险品运输全程监控。 (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声环境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若项目噪声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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