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重离子片区荣华大道东侧经一路西侧 | 凉州区卫生健康局 |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凉州区清源镇刘光村九组( (略) 重离子片区荣华大道东侧经一路西侧),占地面积40545.7m2,总建筑面积约21740m2,床位2000张。主要建设内容: (略) 现有2座厂房改建为1号方舱(占地面积7987m2)、2号方舱(占地面积4753.00m2),新建3号方舱(占地面积7150m2),新建医护办公楼1栋(占地面积1200m2),新建配电间、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通讯基站等辅助设施,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固废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8万元,占总投资的4.07%。 | (一)项目施工期间扬尘防治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车辆清洗或洒水抑尘;施工期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设备并设置隔声设施,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加盖密闭,恶臭密闭收集引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须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废 (略) 区生活废水、行政区生活废水、实验室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均按医疗废水进行处理。废水经“预消毒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生物接触氧化法+ClO2消毒)”处理并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拉运至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废UV光氧灯管。医疗废物、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废UV光氧灯管均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根据相关要求按医疗废物处置。你单位应按《报告书》要求,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80m2)、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和污泥池(20m3)。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 (略)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废活性炭、废UV光氧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栅渣、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暂存于污泥池,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你单位应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等要求,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分区贮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做好各类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台账记录,加强规范化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加强各类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建立环境安全规章制度,增强员工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维护工作。 (七)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预消毒池、事故池、污泥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医疗办公生活区进行一般防渗,防止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定期检查污水管线、设施等密封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做好源头控制。 | 项目于2022年7月21日在环评论坛上发布了有关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示,2022年8月30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公示,2022年8月26日在《企业家日报》《武威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并在项目建设地张贴公告。公示阶段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公众的意见。 |
公示期:2023年6月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电话:0935-*,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凉州区西关南路96号 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重离子片区荣华大道东侧经一路西侧 | 凉州区卫生健康局 |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凉州区清源镇刘光村九组( (略) 重离子片区荣华大道东侧经一路西侧),占地面积40545.7m2,总建筑面积约21740m2,床位2000张。主要建设内容: (略) 现有2座厂房改建为1号方舱(占地面积7987m2)、2号方舱(占地面积4753.00m2),新建3号方舱(占地面积7150m2),新建医护办公楼1栋(占地面积1200m2),新建配电间、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通讯基站等辅助设施,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固废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8万元,占总投资的4.07%。 | (一)项目施工期间扬尘防治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车辆清洗或洒水抑尘;施工期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设备并设置隔声设施,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加盖密闭,恶臭密闭收集引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须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废 (略) 区生活废水、行政区生活废水、实验室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均按医疗废水进行处理。废水经“预消毒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生物接触氧化法+ClO2消毒)”处理并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拉运至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废UV光氧灯管。医疗废物、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废UV光氧灯管均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根据相关要求按医疗废物处置。你单位应按《报告书》要求,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80m2)、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和污泥池(20m3)。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 (略)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废活性炭、废UV光氧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栅渣、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暂存于污泥池,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你单位应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等要求,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分区贮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做好各类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台账记录,加强规范化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加强各类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建立环境安全规章制度,增强员工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维护工作。 (七)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预消毒池、事故池、污泥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医疗办公生活区进行一般防渗,防止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定期检查污水管线、设施等密封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做好源头控制。 | 项目于2022年7月21日在环评论坛上发布了有关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示,2022年8月30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公示,2022年8月26日在《企业家日报》《武威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并在项目建设地张贴公告。公示阶段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公众的意见。 |
公示期:2023年6月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电话:0935-*,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凉州区西关南路96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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