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信息公示
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信息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2】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2.3项目规模:改造一级供热管网管沟长11523米,其中二热源与主城区新建连接管道沟长为3371米,主城区内改造一级管网沟长8152米,工程中涉及改造的管径范围为DN900-DN500;对城区内11个小区共计59.7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区域,进行楼体内地沟管道外移,单元内进行分户供热改造;对现有阀门井室内无法正常关闭的阀门进行更换,共计更换562个阀门。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服务期限:初步设计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6日历天完成(本服务期限仅为招标阶段使用,实际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2.7招标控制价:388.88万元。
2.8 标段划分:不划分。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或暖通(或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拟派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03月-2023年0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造价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自行到“信用中国”(http://**)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查询内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20时00分至2023年6月2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及操作方法请查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相关说明及公告。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0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证保险方式、电子保函方式、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
9.4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略) 饶河县和平街100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朗宜(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苗圃小区A1-A2栋2层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
邮箱:*@*63.com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2】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2.3项目规模:改造一级供热管网管沟长11523米,其中二热源与主城区新建连接管道沟长为3371米,主城区内改造一级管网沟长8152米,工程中涉及改造的管径范围为DN900-DN500;对城区内11个小区共计59.7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区域,进行楼体内地沟管道外移,单元内进行分户供热改造;对现有阀门井室内无法正常关闭的阀门进行更换,共计更换562个阀门。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服务期限:初步设计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6日历天完成(本服务期限仅为招标阶段使用,实际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2.7招标控制价:388.88万元。
2.8 标段划分:不划分。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或暖通(或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拟派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03月-2023年0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造价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自行到“信用中国”(http://**)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查询内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20时00分至2023年6月2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及操作方法请查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相关说明及公告。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0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证保险方式、电子保函方式、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
9.4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略) 饶河县和平街100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朗宜(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苗圃小区A1-A2栋2层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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