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海南海控乐城医院新建核医学科及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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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海南海控乐城医院新建核医学科及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关于批复海南海控乐城医院新建核医学科及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时间:2023-06-13

(略) 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海南海控乐城医院新建核医学科及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 (略) :

你院报 (略) 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编制的《海南 (略) 新建核医学科及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康祥路西侧海南 (略) 内,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在医疗综合楼一楼西北侧新建核医学科,使用99Mo-99mTc、99mTc、18F、64Cu、89Zr、68Ge-68Ga、68Ga、177Lu、89Sr、223Ra、225Ac、90Y核素和125I粒子源,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07×109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配套使用1台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仪(最大管电压和管电流分别为130千伏和345毫安,Ⅲ类射线装置)、1台正电子断层扫描仪(最大管电压和管电流分别为140千伏和665毫安,Ⅲ类射线装置)、1枚68Ge校准源(初始活度7.0×107Bq,Ⅴ类密封源)和1枚57Co校准源(初始活度7.0×107Bq,Ⅴ类密封源)。

(二)在医疗综合楼三楼中心北侧手术部新建DSA手术室和DSA复合手术室,分别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最大管电压和管电流分别为125千伏和1000毫安,Ⅱ类射线装置)。在DSA手术室开展99mTc、90Y和125I粒子源植入,该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6.05×108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略) 按照《报告表》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和辐射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电离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分别控制在5mSv/a和0.lmSv/a内。

(二)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必须达标排放。放射性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做好监测和登记。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四、该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辐射安全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负责。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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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3

(略) 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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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略) :

你院报 (略) 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编制的《海南 (略) 新建核医学科及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康祥路西侧海南 (略) 内,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在医疗综合楼一楼西北侧新建核医学科,使用99Mo-99mTc、99mTc、18F、64Cu、89Zr、68Ge-68Ga、68Ga、177Lu、89Sr、223Ra、225Ac、90Y核素和125I粒子源,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07×109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配套使用1台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仪(最大管电压和管电流分别为130千伏和345毫安,Ⅲ类射线装置)、1台正电子断层扫描仪(最大管电压和管电流分别为140千伏和665毫安,Ⅲ类射线装置)、1枚68Ge校准源(初始活度7.0×107Bq,Ⅴ类密封源)和1枚57Co校准源(初始活度7.0×107Bq,Ⅴ类密封源)。

(二)在医疗综合楼三楼中心北侧手术部新建DSA手术室和DSA复合手术室,分别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最大管电压和管电流分别为125千伏和1000毫安,Ⅱ类射线装置)。在DSA手术室开展99mTc、90Y和125I粒子源植入,该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6.05×108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略) 按照《报告表》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和辐射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电离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分别控制在5mSv/a和0.lmSv/a内。

(二)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必须达标排放。放射性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做好监测和登记。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四、该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辐射安全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负责。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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