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南火垡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配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南火垡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配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张家湾镇南火垡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3#地下车库的锅炉房内
公示时间:2023-06-19
受理时间:2023-06-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废气为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共设置1根40m高排气筒。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锅炉系统排水及员工生活污水,运营期生活污水及锅炉系统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下游污水管道,近期排入坨堤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远期接入规划新建张家湾第二再生水厂。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交换离子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存放。
公众参与情况:已公示
联系人:朱曜晖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新国 (略)
审批部门: (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张家湾镇南火垡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3#地下车库的锅炉房内
公示时间:2023-06-19
受理时间:2023-06-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废气为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共设置1根40m高排气筒。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锅炉系统排水及员工生活污水,运营期生活污水及锅炉系统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下游污水管道,近期排入坨堤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远期接入规划新建张家湾第二再生水厂。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交换离子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存放。
公众参与情况:已公示
联系人:朱曜晖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新国 (略)
审批部门: (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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