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6月13日拟对成都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高新三号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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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6月13日拟对成都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高新三号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613日—20226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高新三号加油站

(略) 高新区桂溪街道红瓦社区七、八组

成都 (略)

四川 (略)

本项目属新建二级加油站。加油站占地面积2686.03m2,拟建设4座直埋地下卧式承重双层油罐,包括2座30m392#汽油罐,1座30m395#汽油罐,1座30m3分仓罐(95#汽油、98#汽油各15m3),总容积达到120m3;设置3台6枪3油品加油机;加油站站房建筑面积336.32m2,罩棚建筑面积370.05m2;设置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装置。

一、施工期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项目周边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不外排。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相关要求采取防尘措施。

【噪声】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文明施工。

【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垃圾收集点,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对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钢板、木料可分类回收的,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处理;严禁倾弃置于城建、规划部门非指定的堆放点。

二、运营期

【水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初期雨水经隔油池 (略) 政雨水管网。

【大气污染物】项目产生的油气采取“一、二、三次油气回收装置+设备密封”的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发电机废气经机器自带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汽车尾气采取自然扩散、洒水抑尘等方式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采取优化场地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增强设备消声、房屋隔声等措施处理后使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油罐清洗废油/油渣、隔油池浮油、废含油擦拭物、废填料、废膜材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见附件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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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613日—20226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高新三号加油站

(略) 高新区桂溪街道红瓦社区七、八组

成都 (略)

四川 (略)

本项目属新建二级加油站。加油站占地面积2686.03m2,拟建设4座直埋地下卧式承重双层油罐,包括2座30m392#汽油罐,1座30m395#汽油罐,1座30m3分仓罐(95#汽油、98#汽油各15m3),总容积达到120m3;设置3台6枪3油品加油机;加油站站房建筑面积336.32m2,罩棚建筑面积370.05m2;设置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装置。

一、施工期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项目周边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不外排。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相关要求采取防尘措施。

【噪声】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文明施工。

【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垃圾收集点,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对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钢板、木料可分类回收的,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处理;严禁倾弃置于城建、规划部门非指定的堆放点。

二、运营期

【水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初期雨水经隔油池 (略) 政雨水管网。

【大气污染物】项目产生的油气采取“一、二、三次油气回收装置+设备密封”的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发电机废气经机器自带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汽车尾气采取自然扩散、洒水抑尘等方式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采取优化场地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增强设备消声、房屋隔声等措施处理后使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油罐清洗废油/油渣、隔油池浮油、废含油擦拭物、废填料、废膜材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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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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