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表2023年第18号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表2023年第18号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1 | (略) | (略) 安全类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基地项目 | 大学城东路20号 | 重庆 (略) | 环评报告表(常规审批) | 新建安全类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基地供 (略) ( (略) )和非常规油 (略) 学院从事教学实验使用。项目总占地面积9185.96m2,建筑面积39965.08m2,主要建构筑物为地上7层主体建筑,地下2层。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 |
附件: (略) 安全类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3日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1 | (略) | (略) 安全类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基地项目 | 大学城东路20号 | 重庆 (略) | 环评报告表(常规审批) | 新建安全类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基地供 (略) ( (略) )和非常规油 (略) 学院从事教学实验使用。项目总占地面积9185.96m2,建筑面积39965.08m2,主要建构筑物为地上7层主体建筑,地下2层。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 |
附件: (略) 安全类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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