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3年5月28日, (略) 弘嘉 (略) 根据《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中心内,系租赁中心2幢钢结构生产厂房(1#楼、2#楼),总建筑面积1248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原厂区全部电镀生产线。在电镀中心1#楼内自北向南分别布置碱性挂镀锌生产线、碱性挂镀锌镍生产线、碱性滚镀锌生产线、碱性滚镀锌镍生产线、不锈钢钝化生产线、酸性滚镀锌生产线和阳极氧化生产线,计7条生产线,设计金属表面处理规模分别为23万m2、23万m2、25万m2、25万m2、13.32万m2、17万m2和5万m2,工艺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活化、出光、镀锌、镀锌镍、不锈钢钝化、阳极氧化、钝化、封孔等工序;在2#楼内自北向南分别布置镀硬铬生产线、酸性挂镀锌镍生产线和碱性镀锌铁合金生产线,设计金属表面处理规模分别为0.98万m2、22万m2、15.7万m2。工艺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活化、出光、镀锌铁、镀锌镍、镀铬、钝化、封孔等工序。配套建设(或依托电镀中心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表面处理170万m2镀层的生产能力。系迁、扩建性质。
项目依托电镀中心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废水处理站、危化品配供中心、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废物暂存中心;生活污水依托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2日, (略) 人民政府发布《 (略) (略)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指出: (略) 弘嘉 (略) 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原电镀生产线拆除、转产; (略) 开发区管委会应全力推进开发区电镀中心建设,确保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尽快完成搬迁工作。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5日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017-*-33-03-*;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变化,2018年9月14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对项目重新进行备案,项目编码仍为2017-*-33-03-*。
公司于2018年1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完成《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月24日以文(宣环评[2019]5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20年1月,上述项目中碱性挂镀锌生产线、碱性挂镀锌镍生产线、碱性滚镀锌生产线、碱性滚镀锌镍生产线、不锈钢钝化生产线、镀硬铬生产线和碱性镀锌铁合金生产线等7条生产线建成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项目本期在2#厂房建成1条酸性镀锌镍挂镀生产线,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3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手续,证书编号:*44D001P,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0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本期实际总投资17100万元,实际环保投42万元,所占比例为0.24%。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 (略) 弘嘉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中的2#厂房1条酸性镀锌镍挂镀生产线。
项目1#厂房中酸性滚镀锌生产线和阳极氧化生产线等2条生产线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主要生产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4,其中,化学除油槽增加3只,钝化槽增加1只、封闭槽增加1只、单水洗/双联水洗/热水洗槽增加1只、自动添加装置增加6套、电解锌用整流器增加1台、过滤循环系统增加8套,电解除油槽减少1只、电解除油整流器减少1台;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验收监测报告中的表3-3;
2.公司自建1座危废库,占地面积约为20m2。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检测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511-2)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酸洗过程中产生的盐酸雾,经全封闭收集由侧吸顶吸引至碱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综合利用,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脱脂废液、酸洗废液、三价铬钝化废液以及水洗废水等电镀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电镀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均引至电镀中心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限值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槽液、除油槽油水分离废油泥、化学品废包装袋、废钝化液再生树脂、废槽液过滤芯、纯水制备废树脂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槽液、除油槽油水分离废油泥、化学品废包装袋、废钝化液再生树脂、废槽液过滤芯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纯水制备废树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设置了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四、验收结论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已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逐项落实环保设施措施并同步运行或使用,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电镀工序各类废气收集、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依托电镀中心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厂区雨污管网、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略) 弘嘉 (略)
2023年5月28日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3年5月28日, (略) 弘嘉 (略) 根据《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中心内,系租赁中心2幢钢结构生产厂房(1#楼、2#楼),总建筑面积1248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原厂区全部电镀生产线。在电镀中心1#楼内自北向南分别布置碱性挂镀锌生产线、碱性挂镀锌镍生产线、碱性滚镀锌生产线、碱性滚镀锌镍生产线、不锈钢钝化生产线、酸性滚镀锌生产线和阳极氧化生产线,计7条生产线,设计金属表面处理规模分别为23万m2、23万m2、25万m2、25万m2、13.32万m2、17万m2和5万m2,工艺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活化、出光、镀锌、镀锌镍、不锈钢钝化、阳极氧化、钝化、封孔等工序;在2#楼内自北向南分别布置镀硬铬生产线、酸性挂镀锌镍生产线和碱性镀锌铁合金生产线,设计金属表面处理规模分别为0.98万m2、22万m2、15.7万m2。工艺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活化、出光、镀锌铁、镀锌镍、镀铬、钝化、封孔等工序。配套建设(或依托电镀中心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表面处理170万m2镀层的生产能力。系迁、扩建性质。
项目依托电镀中心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废水处理站、危化品配供中心、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废物暂存中心;生活污水依托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2日, (略) 人民政府发布《 (略) (略)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指出: (略) 弘嘉 (略) 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原电镀生产线拆除、转产; (略) 开发区管委会应全力推进开发区电镀中心建设,确保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尽快完成搬迁工作。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5日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017-*-33-03-*;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变化,2018年9月14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对项目重新进行备案,项目编码仍为2017-*-33-03-*。
公司于2018年1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完成《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月24日以文(宣环评[2019]5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20年1月,上述项目中碱性挂镀锌生产线、碱性挂镀锌镍生产线、碱性滚镀锌生产线、碱性滚镀锌镍生产线、不锈钢钝化生产线、镀硬铬生产线和碱性镀锌铁合金生产线等7条生产线建成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项目本期在2#厂房建成1条酸性镀锌镍挂镀生产线,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3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手续,证书编号:*44D001P,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0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本期实际总投资17100万元,实际环保投42万元,所占比例为0.24%。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 (略) 弘嘉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中的2#厂房1条酸性镀锌镍挂镀生产线。
项目1#厂房中酸性滚镀锌生产线和阳极氧化生产线等2条生产线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主要生产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4,其中,化学除油槽增加3只,钝化槽增加1只、封闭槽增加1只、单水洗/双联水洗/热水洗槽增加1只、自动添加装置增加6套、电解锌用整流器增加1台、过滤循环系统增加8套,电解除油槽减少1只、电解除油整流器减少1台;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验收监测报告中的表3-3;
2.公司自建1座危废库,占地面积约为20m2。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检测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511-2)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酸洗过程中产生的盐酸雾,经全封闭收集由侧吸顶吸引至碱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综合利用,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脱脂废液、酸洗废液、三价铬钝化废液以及水洗废水等电镀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电镀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均引至电镀中心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限值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槽液、除油槽油水分离废油泥、化学品废包装袋、废钝化液再生树脂、废槽液过滤芯、纯水制备废树脂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槽液、除油槽油水分离废油泥、化学品废包装袋、废钝化液再生树脂、废槽液过滤芯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纯水制备废树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设置了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四、验收结论
(略) 弘嘉 (略) 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已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逐项落实环保设施措施并同步运行或使用,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电镀工序各类废气收集、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依托电镀中心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厂区雨污管网、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略) 弘嘉 (略)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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