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崇明达彬奶牛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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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崇明达彬奶牛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

上海崇明达彬奶牛场: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上海崇明达彬奶牛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已审理完结。

一、经审理查明:

(一)项 (略) 崇明区庙镇长征农场北首,合付路与卫付路交叉口往东约290米处。建设内容包括:4座成乳牛舍、1座后备牛舍、1座干奶牛舍,2间乳品间、1栋露天仓库、1栋饲料仓库、1栋工具仓库、粪污处理设施等养殖配套设施,以及相关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本项目共饲养荷斯坦种母奶牛600头,其中成乳牛(含干奶牛)400牛,后备牛100头,犊牛100头。年产生鲜乳约3000吨,年出栏牛约356头(其中淘汰奶牛125头,犊牛231头,外售),年产液肥5620.778吨、固肥4005.772吨,均外售。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时间365天。项目总占地面积41204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环境 (略) 为本项目编制了《报告书》, (略) 环 (略) 的技术评估,网上公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二、我局经审查后,作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意见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二)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的管理,避免或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污染控制对策,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

1、项目污水实行雨、污分流。餐饮废水、进场车辆喷淋废水预处理后与牛尿液、粪车清洗废水、乳品间冲洗废水、沼气冷凝水、生活污水(含浴室废水)与固液分离后的粪便、沼渣等一并进入密闭液体粪污贮存设施1#,废水在密闭贮存设施内厌氧发酵90天,确保产生的沼液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12)、《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值要求》(GB38400-2019)、《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畜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GB/T36195-2018)要求后回用农田。

2、项目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楼顶4m排气筒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 (略)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要求。

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科学饲喂、合理控制养殖密度,采用干清粪工艺,粪污贮存设施、粪污池、干粪棚等覆膜加盖围挡,按时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6m的内燃式火炬燃烧后排放,厂界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浓度须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98-2018)标准限值。

3、合理布局、防治噪声污染。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报我局备案,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贮存,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定,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干粪、牛舍废垫料与干沼渣外售作有机肥原料,病死牛(含胎盘)由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收集后统一运至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动物防疫废物定期委托动物防疫站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 (略) 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防止物料装卸、储运、生产过程中发生风险事故。

6、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略) 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三、请崇明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负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2021〕12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申请人如不服本审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 (略) 崇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崇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规划、消防、安全、卫生等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上海崇明 达彬奶牛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略) 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8日

上海崇明达彬奶牛场: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上海崇明达彬奶牛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已审理完结。

一、经审理查明:

(一)项 (略) 崇明区庙镇长征农场北首,合付路与卫付路交叉口往东约290米处。建设内容包括:4座成乳牛舍、1座后备牛舍、1座干奶牛舍,2间乳品间、1栋露天仓库、1栋饲料仓库、1栋工具仓库、粪污处理设施等养殖配套设施,以及相关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本项目共饲养荷斯坦种母奶牛600头,其中成乳牛(含干奶牛)400牛,后备牛100头,犊牛100头。年产生鲜乳约3000吨,年出栏牛约356头(其中淘汰奶牛125头,犊牛231头,外售),年产液肥5620.778吨、固肥4005.772吨,均外售。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时间365天。项目总占地面积41204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环境 (略) 为本项目编制了《报告书》, (略) 环 (略) 的技术评估,网上公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二、我局经审查后,作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意见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二)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的管理,避免或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污染控制对策,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

1、项目污水实行雨、污分流。餐饮废水、进场车辆喷淋废水预处理后与牛尿液、粪车清洗废水、乳品间冲洗废水、沼气冷凝水、生活污水(含浴室废水)与固液分离后的粪便、沼渣等一并进入密闭液体粪污贮存设施1#,废水在密闭贮存设施内厌氧发酵90天,确保产生的沼液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12)、《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值要求》(GB38400-2019)、《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畜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GB/T36195-2018)要求后回用农田。

2、项目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楼顶4m排气筒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 (略)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要求。

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科学饲喂、合理控制养殖密度,采用干清粪工艺,粪污贮存设施、粪污池、干粪棚等覆膜加盖围挡,按时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6m的内燃式火炬燃烧后排放,厂界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浓度须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98-2018)标准限值。

3、合理布局、防治噪声污染。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报我局备案,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贮存,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定,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干粪、牛舍废垫料与干沼渣外售作有机肥原料,病死牛(含胎盘)由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收集后统一运至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动物防疫废物定期委托动物防疫站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 (略) 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防止物料装卸、储运、生产过程中发生风险事故。

6、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略) 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三、请崇明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负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2021〕12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申请人如不服本审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 (略) 崇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崇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规划、消防、安全、卫生等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上海崇明 达彬奶牛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略) 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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