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江西龙宇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新建区江西龙宇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南华同善堂新型智慧药房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略) / (略) /昌北经开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智能制造产业园科技生产楼4楼 | ||||
建设单位: | 江西南华同 (略) | ||||
编制单位: | 江西南大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500 m2),为新建性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调剂室、浸泡区、煎煮区、熬膏区、干燥室、制粒室、制丸室、成品包装室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煎煮、浓缩、制粒、干燥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中药汤剂72万方、中药膏剂180万袋、中药颗粒80万袋、中药蜜丸40万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粉碎、配料、和药、干燥、整粒/丸、制粒、包装粉尘,蒸煮、浓缩、药渣暂存异味及污水站臭气。污水站臭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设备密闭、优化操作、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对池体加盖封闭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有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化粪池处理,上述废水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并通过总排口外排,排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排口出水达到白水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总有机碳、总氰化物、色度、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标准。 3.噪声。主要是纯水制水机、空压机、空调制冷机组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项目噪声控制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优化生产车间平面布局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药渣、废水处理污泥,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营运期对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药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污泥处理资质单位运收,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药渣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 5.地下水和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原料、一般固废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并对污水处理站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药渣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库采取一般防渗,办公区及其公辅设施区域采取简单防渗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南华同善堂新型智慧药房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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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略) / (略) /昌北经开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智能制造产业园科技生产楼4楼 | ||||
建设单位: | 江西南华同 (略) | ||||
编制单位: | 江西南大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500 m2),为新建性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调剂室、浸泡区、煎煮区、熬膏区、干燥室、制粒室、制丸室、成品包装室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煎煮、浓缩、制粒、干燥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中药汤剂72万方、中药膏剂180万袋、中药颗粒80万袋、中药蜜丸40万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粉碎、配料、和药、干燥、整粒/丸、制粒、包装粉尘,蒸煮、浓缩、药渣暂存异味及污水站臭气。污水站臭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设备密闭、优化操作、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对池体加盖封闭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有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化粪池处理,上述废水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并通过总排口外排,排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排口出水达到白水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总有机碳、总氰化物、色度、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标准。 3.噪声。主要是纯水制水机、空压机、空调制冷机组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项目噪声控制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优化生产车间平面布局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药渣、废水处理污泥,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营运期对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药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污泥处理资质单位运收,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药渣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 5.地下水和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原料、一般固废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并对污水处理站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药渣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库采取一般防渗,办公区及其公辅设施区域采取简单防渗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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