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思若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湖北思若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潜环评审函〔2023〕48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年加工10000吨
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8-*-04-01-*)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 (略) 年加工10000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 (略) 年加工10000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 (略) 年加工10000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建设地 (略) 总口管理区华中产业新城华中西路8号。环保投资183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厂房,新建生产车间、办公大楼等,建设6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和3条编织袋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工程,年产可达1万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编制袋的生产能力。
项目应按照《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对废塑料来源、储存、生产及产品去向进行严格控制,不得收集、使用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的废塑料。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缓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本项目破碎废水、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限值。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剩余废水在水 (略) 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 (略) 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剩余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城南河。
(二)加强废气治理。项目1#生产车间和8#生产车间为再生颗粒造粒车间。1#生产车间产生的热熔挤压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8#生产车间产生的热熔挤压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再生颗粒造粒车间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项目2#生产车间为印刷、覆膜车间,3#生产车间和9#生产车间为编织袋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产生的印刷废气和覆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生产车间产生的拉丝废气、割管废气、切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9#生产车间产生的拉丝废气、割管废气、切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印刷、覆膜车间和编织袋生产车间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对应的“所有合成树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池体上加盖盖板,加强厂区的绿化,确保厂界的硫化氢、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食堂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主要噪声源强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分拣杂物、破碎清洗碎渣、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过滤熔块、废滤网、废包装袋、废印版、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废矿物油、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略)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潜环评审函〔2023〕48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年加工10000吨
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8-*-04-01-*)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 (略) 年加工10000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 (略) 年加工10000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 (略) 年加工10000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新材料彩色编织袋项目建设地 (略) 总口管理区华中产业新城华中西路8号。环保投资183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厂房,新建生产车间、办公大楼等,建设6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和3条编织袋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工程,年产可达1万吨塑料颗粒及1亿条编制袋的生产能力。
项目应按照《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对废塑料来源、储存、生产及产品去向进行严格控制,不得收集、使用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的废塑料。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缓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本项目破碎废水、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限值。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剩余废水在水 (略) 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 (略) 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剩余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城南河。
(二)加强废气治理。项目1#生产车间和8#生产车间为再生颗粒造粒车间。1#生产车间产生的热熔挤压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8#生产车间产生的热熔挤压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再生颗粒造粒车间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项目2#生产车间为印刷、覆膜车间,3#生产车间和9#生产车间为编织袋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产生的印刷废气和覆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生产车间产生的拉丝废气、割管废气、切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9#生产车间产生的拉丝废气、割管废气、切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印刷、覆膜车间和编织袋生产车间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对应的“所有合成树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池体上加盖盖板,加强厂区的绿化,确保厂界的硫化氢、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食堂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主要噪声源强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分拣杂物、破碎清洗碎渣、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过滤熔块、废滤网、废包装袋、废印版、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废矿物油、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略)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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