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潜环评审函〔2023〕44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2302-*-04-01-*)
中石化江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石化江 (略) 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中石化江 (略) 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中石化江 (略) 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建设地 (略) 王场镇符岭村黄场矿区内,采卤站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2°47′45.29″,北纬:30°30′16.11″。项目总投资4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万元。建设性质为技改。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更新黄盐平1-王东12-13井组为黄盐平1-王东12-13B井组,以及地面管线包括掺水管线、回卤管线。恢复井组37.24万m3/a卤水能力。②新建黄盐5-黄盐平5对井井组、黄盐6-黄盐平6对井井组,以及地面管线包括注水管线、掺水管线、回卤管线。补足王储3、8井停产产能,两对井组共82.76万m3/a(100m3/h)卤水能力。技改完成后项目黄场矿区采卤规模为290m3/h(240万m3/a),王储矿区采卤规模为0m3/h,维持总采卤规模不变。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乏水暂存于注水罐,回用于盐卤开采。雨水经沟渠收集于污水池,提升至注水罐回用于盐卤开采。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由罐车送至制盐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达到《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中重点水域标准后,排放至汉江。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消音、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3类标准要求。
(三)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设备维修间产生的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依托制盐装置区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卤水污泥设置污泥池暂存,最终回注采空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采卤站设置集水沟渠及污水池,用于收集雨水和事故废水,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做好各类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环境监督管理,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必须获得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潜环评审函〔2023〕44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2302-*-04-01-*)
中石化江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石化江 (略) 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中石化江 (略) 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中石化江 (略) 江汉盐化工卤水产能补给项目建设地 (略) 王场镇符岭村黄场矿区内,采卤站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2°47′45.29″,北纬:30°30′16.11″。项目总投资4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万元。建设性质为技改。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更新黄盐平1-王东12-13井组为黄盐平1-王东12-13B井组,以及地面管线包括掺水管线、回卤管线。恢复井组37.24万m3/a卤水能力。②新建黄盐5-黄盐平5对井井组、黄盐6-黄盐平6对井井组,以及地面管线包括注水管线、掺水管线、回卤管线。补足王储3、8井停产产能,两对井组共82.76万m3/a(100m3/h)卤水能力。技改完成后项目黄场矿区采卤规模为290m3/h(240万m3/a),王储矿区采卤规模为0m3/h,维持总采卤规模不变。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乏水暂存于注水罐,回用于盐卤开采。雨水经沟渠收集于污水池,提升至注水罐回用于盐卤开采。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由罐车送至制盐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达到《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中重点水域标准后,排放至汉江。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消音、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3类标准要求。
(三)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设备维修间产生的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依托制盐装置区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卤水污泥设置污泥池暂存,最终回注采空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采卤站设置集水沟渠及污水池,用于收集雨水和事故废水,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做好各类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环境监督管理,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必须获得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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