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63项(镇原县第26项)
反馈问题: (略) 未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作业,长期越界开采,对可矿山进行“开膛破肚”式垂直剥离,形成巨型凹陷采场,部分开采面垂直落差甚至达到几十米,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矿区生态、地形地貌破坏严重;镇原县自然资源部门对该企业越界开采行为处理处罚不到位,未按照《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对企业越界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追偿,仅处以5万元罚款简单了事。
整改目标:坚决制止越界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矿山开采造成的破坏生态环境遗留问题恢复治理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略) 配合
督导单位:县整改办
整改情况:
(一)由县自然资源局督促,庆阳鑫磊矿业有限公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开采区域南面边坡重新按开采方案预留台阶宽3.3米,边坡高度5米,以坡面角50°的标准分7层台阶取土,现已对7层台阶进行了植树、种草绿化,且绿化效果非常明显,对于西面山体剥离垂直开采形成的历史遗留垂直立面拉运土方进行工程堆砌,达到分台阶开采的效果,截至2023年4月底已全部完成西面山体垂直面的分台阶恢复治理,目前已堆砌台阶7层,每层高5米,宽3米至10米不等。每层台阶都进行了植树绿化,规格为株行距2×2.5米白皮松,每层斜坡面栽有2行红花槐及2行湖柳条用于加固斜面,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套种陇东紫花苜蓿。西边山体种植各种树木5000多颗套种苜蓿10亩以上,目前树木成活率较高,复绿效果明显。
(二) (略) 环保督察整改办的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于2022年12委 (略) 地质灾害研究所对 (略) 矿区进行了生态损坏及生态治理修复评估,于2023 (略) (略) 完成生态损害评估及恢复治理方案,认定 (略) 采砂对生态损害较轻,通过恢复治理,边开采,边治理植树种草可以恢复生态,不构成生态赔偿责任。2月 (略) 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又委托甘肃 (略) 对 (略) 矿区越界开采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进行评估工作。2023年5月11日、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 (略) 邀请专家组对 (略) 矿区越界开采生态环境损害进行了评审,评估结果表明:“违规开采事件对开采区范围内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开采区内的植被、土地状 (略) 镇原县 (略) 建筑用砂矿违规采砂事件影响;目前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对采砂区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省、市、 (略) 公益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法官也多次到该矿区实地勘测调研,研判分析,对照整改方案,要求提高整改质量,督促该矿加快整改进度。
(三)对于2018年县自然资源局做出的5万罚款,移送公安机关后,认为:“ (略) 越界开采系矿区范围界限不清造成,且现有证据无法准确认定越界开采量,同时不存在越界开采的主观故意,没有犯罪事实,经2022年6月8日公检法联席会讨论建议对 (略) 越界开采砂石的行为不子立案。”并书面答复自然资源局, (略) 督促跟进中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按照 (略) 的恢复治理方案、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县自然资源局、 (略) 及专家组对 (略) 矿区越界开采生态环境损害的评审结果,该矿对2020年对越界部分已全部栽植油松进行恢复治理矿区目前已复垦面积为12.3hm?,乔木林地10hm?,旱地0.7hm?,其他草地1.6hm。止2023年6月6日该矿已按 (略) 的恢复治理方案全部完成治理整改工作量。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
联系地址:镇原县人防大厦214室
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