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6月14日-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爵溪分院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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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6月14日-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爵溪分院迁建工程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6月1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象 (略) 医疗健康 (略) 迁建工程


(略) 象山县爵溪街道象山港路和燕山路交叉口的西南角


象 (略) 医疗健康集团


象 (略) 医疗健康 (略) 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宣教、计生指导于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计 (略) (略) 象山县爵溪街道象山港路和燕山路交叉口的西南角,总投资11000万元,总用地16165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0390平方米, (略) 床位36张,预计日接诊人数300人,建设一幢4F医疗综合楼、一幢2F后勤保障楼、一幢1F发热诊室楼、一幢1F医疗垃圾房、一幢1F门卫消控室,不设置太平间、冷库等。临床科室主要有妇科、儿科、妇幼保健科、口腔科、中医门诊等,医技科室主要有B超室、放射科、内镜中心、检验室等。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废气:

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油漆废气。通过洒水抑尘、修葺围墙、加强汽车运输的合理调配、压缩工区汽车密度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拟进入临时厕所,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集水池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以及绿化用水。

噪声:

主要为车辆噪声和施工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采用低噪施工设备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有害建筑垃圾集中交由专门的固废处理中心处理。

营运期:

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区加盖密闭

②汽车尾气:地下停车场加强机械通风

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略) 消毒废气:加强通风

⑤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排气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医院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雨水管网,其他综合废水及经消毒处理后的传染性废水汇同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经爵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相应的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6月1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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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 (略) 医疗健康 (略) 迁建工程


(略) 象山县爵溪街道象山港路和燕山路交叉口的西南角


象 (略) 医疗健康集团


象 (略) 医疗健康 (略) 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宣教、计生指导于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计 (略) (略) 象山县爵溪街道象山港路和燕山路交叉口的西南角,总投资11000万元,总用地16165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0390平方米, (略) 床位36张,预计日接诊人数300人,建设一幢4F医疗综合楼、一幢2F后勤保障楼、一幢1F发热诊室楼、一幢1F医疗垃圾房、一幢1F门卫消控室,不设置太平间、冷库等。临床科室主要有妇科、儿科、妇幼保健科、口腔科、中医门诊等,医技科室主要有B超室、放射科、内镜中心、检验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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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废气:

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油漆废气。通过洒水抑尘、修葺围墙、加强汽车运输的合理调配、压缩工区汽车密度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拟进入临时厕所,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集水池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以及绿化用水。

噪声:

主要为车辆噪声和施工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采用低噪施工设备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有害建筑垃圾集中交由专门的固废处理中心处理。

营运期:

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区加盖密闭

②汽车尾气:地下停车场加强机械通风

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略) 消毒废气:加强通风

⑤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排气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医院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雨水管网,其他综合废水及经消毒处理后的传染性废水汇同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经爵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相应的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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