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海开源--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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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海开源--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 (略)

电源适配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

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 (略) 电源适配器生产项目

天津 (略)

(略) 咸水沽镇福鑫路14-1号

天津中瑞 (略)

天津 (略) 成立于2012年8月,主要从事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公司无生产制造工序,不存在现有工程生产设备及工艺。2021年企业生产经营地址发生变更,经营 (略) 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1号楼405-262室 (略) 咸水沽镇福鑫路14-1号。现根据企业发展,企业决定从事生产制造业,拟投资50万元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电源适配器。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回流焊、贴片机、印刷机、立式插件机、注塑机、卧式插件机、镭雕机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电源适配器100万个。

(1)废气

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真空及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终端产品”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相关排放限值。

注塑、镭雕、铝网擦拭废气由产污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80%),焊接废气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100%),随后经引风机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预计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项目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营运期四侧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营运期建设方应对设备定期检修,避免设备的不正常运转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经厂区收集后交正规的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产生各项固废均加强管理,分类回收处理,认真落实上述各项处置方法,则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

2023.06.14-

2023.06.20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 (略)

电源适配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

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 (略) 电源适配器生产项目

天津 (略)

(略) 咸水沽镇福鑫路14-1号

天津中瑞 (略)

天津 (略) 成立于2012年8月,主要从事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公司无生产制造工序,不存在现有工程生产设备及工艺。2021年企业生产经营地址发生变更,经营 (略) 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1号楼405-262室 (略) 咸水沽镇福鑫路14-1号。现根据企业发展,企业决定从事生产制造业,拟投资50万元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电源适配器。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回流焊、贴片机、印刷机、立式插件机、注塑机、卧式插件机、镭雕机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电源适配器100万个。

(1)废气

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真空及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终端产品”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相关排放限值。

注塑、镭雕、铝网擦拭废气由产污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80%),焊接废气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100%),随后经引风机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预计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项目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营运期四侧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营运期建设方应对设备定期检修,避免设备的不正常运转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经厂区收集后交正规的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产生各项固废均加强管理,分类回收处理,认真落实上述各项处置方法,则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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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

2023.06.20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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