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大通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向化藏族乡将军沟村旅游产业及配套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的公示
关于2023年大通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向化藏族乡将军沟村旅游产业及配套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大通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向化藏族乡将军沟村旅游产业及配套设施能力提升工程)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向化藏族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田广林
六、实施地点
向化藏族乡将军沟村
七、实施期限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8户民宿进行能力提升,单体面积为293.77平方米( (略) ),总面积为2350.16平方米,并配套相关设备。
九、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67.9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23.34万元,设备购置费用为38.9万元,其他费用为5.7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67.94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24万元,配套资金5.7万元。
十、项目效益
通过对8户民宿能力提升和配套相关设备,完善民宿使用功能,提升民宿经营能力,保证原项目效益正常发挥,村集体预期收益达到24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优先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促进乡村振兴。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将军沟村村集体,项目覆盖将军沟村农户88户391人,其中:脱贫户21户80人。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8户民宿经营能力,完成投资167.94万元,持续带动将军沟村旅游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带动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
十三、群众参与
为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确保项目体现群众意愿。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30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将军沟村集体,并按规定对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由将军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经营方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分配收益。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一)通过村集体收益“二次分配”方式联农带动
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民宿经营能力,预计村集体每年增加经济收入24万元。按照“一事一议”方式, 由将军沟村委会制定资产收益分配办法,通过“二次分配”,将项目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小型村级公益事业、 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设置公益岗位等方面。
(二)通过工程建设增加务工方式联农带动
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5户参与工程建设,增加其务工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三)通过项目运营增加就业岗位方式联农带动
项目建成运营后,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5人就业,可增加工资收入5万元,人均增收1万元。同时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4日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大通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向化藏族乡将军沟村旅游产业及配套设施能力提升工程)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向化藏族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田广林
六、实施地点
向化藏族乡将军沟村
七、实施期限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8户民宿进行能力提升,单体面积为293.77平方米( (略) ),总面积为2350.16平方米,并配套相关设备。
九、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67.9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23.34万元,设备购置费用为38.9万元,其他费用为5.7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67.94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24万元,配套资金5.7万元。
十、项目效益
通过对8户民宿能力提升和配套相关设备,完善民宿使用功能,提升民宿经营能力,保证原项目效益正常发挥,村集体预期收益达到24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优先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促进乡村振兴。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将军沟村村集体,项目覆盖将军沟村农户88户391人,其中:脱贫户21户80人。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8户民宿经营能力,完成投资167.94万元,持续带动将军沟村旅游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带动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
十三、群众参与
为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确保项目体现群众意愿。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30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将军沟村集体,并按规定对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由将军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经营方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分配收益。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一)通过村集体收益“二次分配”方式联农带动
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民宿经营能力,预计村集体每年增加经济收入24万元。按照“一事一议”方式, 由将军沟村委会制定资产收益分配办法,通过“二次分配”,将项目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小型村级公益事业、 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设置公益岗位等方面。
(二)通过工程建设增加务工方式联农带动
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5户参与工程建设,增加其务工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三)通过项目运营增加就业岗位方式联农带动
项目建成运营后,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5人就业,可增加工资收入5万元,人均增收1万元。同时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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