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呼玛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年》批后公布
《黑龙江呼玛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年》批后公布
一、规划编制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
1.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
(7)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政策文件
(1)《中 (略)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略) 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西〔2022〕2341号)
(4)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3. 相关规划
(1)《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2)《呼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3)《呼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其他相关规划。
4. 相关申请请示及批复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安岭对俄经济贸易 (略) 级经开区政策的批复》
(黑政函[2008]1号)
(2)《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加格达奇、呼玛、塔河、漠河工业示范基地独立运行的复函》(黑政办函[2013]41号)
(3)《 (略) 人民政府 (略) 经开区优化整合结果的批复》(黑政函[2019]97号)
5. 其他相关文件
(1)《 (略)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2)《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
(3)《关于培育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经开区实施“双百亿工程”的意见(2011-2013年)》(内党发[2011]9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二、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的目标和意义
(略) 边境线最长的县,拥有百年历史,资源富集、文化厚重,1992 (略) 批准为一类客货口岸。经开区是一个地区经济加速发展的孵化器和助推器,是扩大招商引资的窗口,也是提高公共设施利用率的平台。本次规划的经开区是呼玛县唯一的经济开发区,在全县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规划和建设好经开区尤为重要,优良的生态资源是呼玛最大的资本和赖以生存的根本,保护好大兴安岭北麓这片林海,为全国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是呼玛县委、政府的根本职责所在。2022 年是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本次规划的《规划》是经开区的导向性规划,统筹经开区的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景观环境、产业定位布局等方面的建设,为土地出让、招商引资和下位规划提供依据。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建设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根据经开区批复范围与呼玛镇城镇开发边界综合划定。为呼玛镇南部城镇开发边界、呼荣堤坝、龙江街、中华路、新江街、护城河围合的区域,规划范围 107.88 公顷。
4.规划总体布局
规划通过对经开区功能和产业布局要求、区内地形地质条件以及近期开发建设要求三方面的综合考虑,确定了“一心、两轴、四片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一心”是经开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两轴”是呼玛产业发展轴线和经开区产业发展轴线,“四片区”按经开区的用地性质及使用功能,将经开区划分为产业发展区、公用设施配套服务区、港口服务区、预留发展区四个不同性质的片区。
5.用地布局
经开区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体,与工业用地相配套在经开区内设置有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根据需要配置有适当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以及经开区内现状的特殊用地,根据未来发展需求预留的留白用地。到规划期末 2035年,规划范围面积为107.88公顷。
6.产业布局
根据经开区的功能定位将经开区分为 7 个产业区。分别为特色农林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区、商贸物流产业区、清洁能源产业区、寒地测试产业区、绿色建材产业区、临港产业区和战略预留区。
7.道路交通规划
根据现状地形、地貌、用地情况采用流畅的交通环线,组织贯通整个经开区的内部交通主骨架,形成便捷、亲切、功能完整的内部交通网络。经开区内路网为方格网式结构,规划城镇道路用地 15.66 公顷。道路根据使用功能和承担交通流量的多少划分为 3 个等级,城市道路红线控制指标如下:
主干路红线宽度为:红线 30 米,机动车道路面宽 15 米,双向四车道。
次干路红线宽度为:红线 20 米。其中红线 20 米机动车道路面宽 15 米,双向四车道。
支路红线宽度为:红线 20 米。其中红线 20 米机动车道路面宽 7.5 米,双向两车道。
8.基础设施规划
供水:规划经济开发区总用水量为1215.35立方米/日,按 1200立方米/日。消防用水量为432立方米/日。规划经济开发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现状净水厂设计日供水量 7000 立方米/日,目前实际供水量平均 4000 立方米/日,可以满足呼玛镇生活生产所需。规划新建再生水处理厂,处理规模 3500 立方米/日, (略) 绿化、浇洒道路及部分工业用水需求。
排水:经济开发区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5%计算,规划经济开发区污水量为723.96立方米/日,按730立方米/日。经济开发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利用自然地形,将经济开发区雨水就近排入经开区西侧河道,以减少雨水管埋设长度,经济开发区污水由污水排放系统送入污水处理厂,既可以保证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水质保持稳定,又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呼玛县呼玛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为 5000 立方米/日,可以满足镇区及经开区污水处理量要求。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沉砂池+EBIS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出水,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规划建设再生水厂,处理规模3500立方米/日。
供电:本次规划用电负荷主要参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293-2014) ,采用各类建筑规划单位建设用地面积负荷指标相结合计算规划区供电负荷。呼玛经济开发区规划远期用电负荷为5852千瓦。
供热:按照《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中推荐的热指标范围,确定热指标如下:居住区综合采暖热指标:50 瓦/平方米,工业建筑:70 瓦/平方米。规划远期总供热面积 26 万平方米,总热负荷 18 兆瓦。
燃气:工业用地用气量指标取值为300万标准立方米每年每平方公里,开发区规划工业建设用地面积39.67公顷,气化40%的用地面积。工业用户年用气量48万标准立方米。
环卫:环境卫生规划建设的总目标是:为经开区的生产、生活等各类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具体目标是:
(1)使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工业有害废弃物得到合理的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达到 80%以上,远期达到 100%;特种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达到 100%。
(2)生活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近期达到 90%以上,远期达到 100%。
(3)道路清扫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 50%;远期达到 70%以上。
9.近期建设规划
由于经开区现状发展程度较低,到 2025 年,主要解决产业的集聚问题。做好经开区基础设施的完善,道路网系统基本搭建起来,各市政设施工程建设完成。根据经开区发展定位,产业初步框架形成,重点发展特色农林加工、中医药等产业,适度发展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在企业培育方面,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主要包括以中医药产业,盘活生物科技、生态林业产业。推进汽车测试中心项目等项目早日投产。呼玛县政府应积极给出扶持政策,包括资金补贴和生产技术指导。
《黑龙江呼玛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22-2035 年)》符合规划要求,满足片区建设发展需求,已于2023年6月13日获呼玛县人民政府批复(呼政函〔2023〕53号),特此公布。
一、规划编制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
1.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
(7)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政策文件
(1)《中 (略)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略) 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西〔2022〕2341号)
(4)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3. 相关规划
(1)《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2)《呼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3)《呼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其他相关规划。
4. 相关申请请示及批复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安岭对俄经济贸易 (略) 级经开区政策的批复》
(黑政函[2008]1号)
(2)《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加格达奇、呼玛、塔河、漠河工业示范基地独立运行的复函》(黑政办函[2013]41号)
(3)《 (略) 人民政府 (略) 经开区优化整合结果的批复》(黑政函[2019]97号)
5. 其他相关文件
(1)《 (略)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2)《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
(3)《关于培育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经开区实施“双百亿工程”的意见(2011-2013年)》(内党发[2011]9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二、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的目标和意义
(略) 边境线最长的县,拥有百年历史,资源富集、文化厚重,1992 (略) 批准为一类客货口岸。经开区是一个地区经济加速发展的孵化器和助推器,是扩大招商引资的窗口,也是提高公共设施利用率的平台。本次规划的经开区是呼玛县唯一的经济开发区,在全县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规划和建设好经开区尤为重要,优良的生态资源是呼玛最大的资本和赖以生存的根本,保护好大兴安岭北麓这片林海,为全国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是呼玛县委、政府的根本职责所在。2022 年是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本次规划的《规划》是经开区的导向性规划,统筹经开区的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景观环境、产业定位布局等方面的建设,为土地出让、招商引资和下位规划提供依据。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建设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根据经开区批复范围与呼玛镇城镇开发边界综合划定。为呼玛镇南部城镇开发边界、呼荣堤坝、龙江街、中华路、新江街、护城河围合的区域,规划范围 107.88 公顷。
4.规划总体布局
规划通过对经开区功能和产业布局要求、区内地形地质条件以及近期开发建设要求三方面的综合考虑,确定了“一心、两轴、四片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一心”是经开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两轴”是呼玛产业发展轴线和经开区产业发展轴线,“四片区”按经开区的用地性质及使用功能,将经开区划分为产业发展区、公用设施配套服务区、港口服务区、预留发展区四个不同性质的片区。
5.用地布局
经开区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体,与工业用地相配套在经开区内设置有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根据需要配置有适当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以及经开区内现状的特殊用地,根据未来发展需求预留的留白用地。到规划期末 2035年,规划范围面积为107.88公顷。
6.产业布局
根据经开区的功能定位将经开区分为 7 个产业区。分别为特色农林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区、商贸物流产业区、清洁能源产业区、寒地测试产业区、绿色建材产业区、临港产业区和战略预留区。
7.道路交通规划
根据现状地形、地貌、用地情况采用流畅的交通环线,组织贯通整个经开区的内部交通主骨架,形成便捷、亲切、功能完整的内部交通网络。经开区内路网为方格网式结构,规划城镇道路用地 15.66 公顷。道路根据使用功能和承担交通流量的多少划分为 3 个等级,城市道路红线控制指标如下:
主干路红线宽度为:红线 30 米,机动车道路面宽 15 米,双向四车道。
次干路红线宽度为:红线 20 米。其中红线 20 米机动车道路面宽 15 米,双向四车道。
支路红线宽度为:红线 20 米。其中红线 20 米机动车道路面宽 7.5 米,双向两车道。
8.基础设施规划
供水:规划经济开发区总用水量为1215.35立方米/日,按 1200立方米/日。消防用水量为432立方米/日。规划经济开发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现状净水厂设计日供水量 7000 立方米/日,目前实际供水量平均 4000 立方米/日,可以满足呼玛镇生活生产所需。规划新建再生水处理厂,处理规模 3500 立方米/日, (略) 绿化、浇洒道路及部分工业用水需求。
排水:经济开发区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5%计算,规划经济开发区污水量为723.96立方米/日,按730立方米/日。经济开发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利用自然地形,将经济开发区雨水就近排入经开区西侧河道,以减少雨水管埋设长度,经济开发区污水由污水排放系统送入污水处理厂,既可以保证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水质保持稳定,又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呼玛县呼玛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为 5000 立方米/日,可以满足镇区及经开区污水处理量要求。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沉砂池+EBIS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出水,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规划建设再生水厂,处理规模3500立方米/日。
供电:本次规划用电负荷主要参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293-2014) ,采用各类建筑规划单位建设用地面积负荷指标相结合计算规划区供电负荷。呼玛经济开发区规划远期用电负荷为5852千瓦。
供热:按照《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中推荐的热指标范围,确定热指标如下:居住区综合采暖热指标:50 瓦/平方米,工业建筑:70 瓦/平方米。规划远期总供热面积 26 万平方米,总热负荷 18 兆瓦。
燃气:工业用地用气量指标取值为300万标准立方米每年每平方公里,开发区规划工业建设用地面积39.67公顷,气化40%的用地面积。工业用户年用气量48万标准立方米。
环卫:环境卫生规划建设的总目标是:为经开区的生产、生活等各类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具体目标是:
(1)使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工业有害废弃物得到合理的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达到 80%以上,远期达到 100%;特种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达到 100%。
(2)生活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近期达到 90%以上,远期达到 100%。
(3)道路清扫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 50%;远期达到 70%以上。
9.近期建设规划
由于经开区现状发展程度较低,到 2025 年,主要解决产业的集聚问题。做好经开区基础设施的完善,道路网系统基本搭建起来,各市政设施工程建设完成。根据经开区发展定位,产业初步框架形成,重点发展特色农林加工、中医药等产业,适度发展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在企业培育方面,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主要包括以中医药产业,盘活生物科技、生态林业产业。推进汽车测试中心项目等项目早日投产。呼玛县政府应积极给出扶持政策,包括资金补贴和生产技术指导。
《黑龙江呼玛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22-2035 年)》符合规划要求,满足片区建设发展需求,已于2023年6月13日获呼玛县人民政府批复(呼政函〔2023〕53号),特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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