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等经费补助事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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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等经费补助事项公开

● 政策依据 :《动物防疫法》、《 (略)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威牧医字〔2020〕14号)、《关于报送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疫苗经费需求的通知》、《 (略)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1版)》(威牧医字〔2021〕8号)

●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猪、牛、羊、禽;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补助给收集、转运、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根据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强化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对养殖主体进行补偿。

补贴范围:强制免疫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病死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补助、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补助、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

补贴标准:

1. (略) 畜牧兽医局公布的2022年强制免疫疫苗中标情况通知,禽流感强制免疫疫苗0.3元/毫升;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0.8元/毫升,猪口蹄O型合成肽疫苗1.59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活疫苗0.4元/头份。

2.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60元。对病死牛、羊、禽、兔等其他病死畜禽及毛皮动物胴体,按每吨2000元的标准补助。

申请程序:乡镇统计、县汇总上报、市审批

申请材料:畜种饲养量、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数量、防疫工作任务、绩效考评情况、 (略) 畜牧兽医局规定的先打后补相关发票、被认可的实验室检测报告等。

咨询电话:0631-*

受理单位: (略) 火炬高技术产业区社会工作部

办理时限:每年度12月

联系方式:0631-*

● 补贴结果:到位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631-*

公开依据

《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财办【2017】3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9号)、 《 (略) (略) 畜牧兽医局关 (略) 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威财农〔2017〕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威牧医字〔2020〕14号)、《关于报送2021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疫苗经费需求的通知》、《关于印发<20 (略)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牧医字〔2014〕129号)、《关于做好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18〕7号);关于印发《 (略)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1版)》(威牧医字〔2021〕8号)


来源: (略)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工作部

● 政策依据 :《动物防疫法》、《 (略)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威牧医字〔2020〕14号)、《关于报送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疫苗经费需求的通知》、《 (略)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1版)》(威牧医字〔2021〕8号)

●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猪、牛、羊、禽;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补助给收集、转运、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根据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强化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对养殖主体进行补偿。

补贴范围:强制免疫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病死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补助、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补助、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

补贴标准:

1. (略) 畜牧兽医局公布的2022年强制免疫疫苗中标情况通知,禽流感强制免疫疫苗0.3元/毫升;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0.8元/毫升,猪口蹄O型合成肽疫苗1.59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活疫苗0.4元/头份。

2.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60元。对病死牛、羊、禽、兔等其他病死畜禽及毛皮动物胴体,按每吨2000元的标准补助。

申请程序:乡镇统计、县汇总上报、市审批

申请材料:畜种饲养量、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数量、防疫工作任务、绩效考评情况、 (略) 畜牧兽医局规定的先打后补相关发票、被认可的实验室检测报告等。

咨询电话:0631-*

受理单位: (略) 火炬高技术产业区社会工作部

办理时限:每年度12月

联系方式:0631-*

● 补贴结果:到位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631-*

公开依据

《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财办【2017】3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9号)、 《 (略) (略) 畜牧兽医局关 (略) 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威财农〔2017〕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威牧医字〔2020〕14号)、《关于报送2021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疫苗经费需求的通知》、《关于印发<20 (略)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牧医字〔2014〕129号)、《关于做好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18〕7号);关于印发《 (略)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1版)》(威牧医字〔2021〕8号)


来源: (略)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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